这个世界一直都是由强者说了算!欧美对中国近几年的经济发展除了羡慕以外,就是嫉妒和恨了。这一点也不奇怪,享受了100多年的荣耀,突然间被人给比下去了感觉确实很不好。而且,所有的事情还是应该多找找自身原因,对欧盟如此,对中国亦然。要说贸易保护这个事,也不是欧美国家的专利,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甚至是WTO之后,对本国产业进行保护的做法也是有的,甚至还不少。然而回想以前中国政府对于国外产品是又爱又恨的,爱是因为老外的东西确实好,外观好看质量好;恨是我们这代80后中国青年是很爱国的,我们很想买国货,但是国货不给力。为了我们自己的权益,只能买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从这一点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消费者也是趋利的,哪家的东西又好又便宜就买哪家的;哪家的东西又贵又不好,那就不买。这是市场经济里最普遍的常识。在这场针对中国电动自行车企业的不公平裁决里,我觉得归根结底还是中国电动自行车企业没有真正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我以个人之愚见,阐述下我对中国电动自行车企业在欧美市场应该进行的布局:
1.寻找海外市场的合作伙伴。通过收购、控股欧洲电动自行车企业,将核心技术的研发放在国内,将组装放在欧洲市场。通过雇佣欧洲的劳动力,来达到与欧盟贸易委员会进行的另一种博弈。因为欧洲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与国内完全不同,劳工协会在国内的地位及影响力不亚于任何一个政党。虽然劳动力成本会比国内高出很多,但却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欧洲市场,还是值得一做的;
2.通过合作伙伴的关系,进入相关行业协会或政府组织,以掌控话语权。以当地企业的身份和名义,进入行业协会或政府组织,这样的方式可以最大化的掌控话语权,参与甚至制定行业标准与政策。试想,如果欧洲部分甚至大部分有影响力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背后有中资企业的身影,这会是一副什么样的景象?政府在税收、就业、投资与本国企业利益之间又该如何取舍呢?是不是会很难抉择?最起码不会轻易的动用那些贸易保护条款了吧?呵呵,毕竟利益是最实际的,再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伤了哪一方都不好嘛。
3.开发无可替代的关键性技术。没有人是会主动投降的,除非已经被打趴下;没有哪个企业会自甘认输,除非全无核心优势;没有哪个国家不想保护本国企业,除非保护的同时造成了更大的伤害。举个简单的例子而言,像微信、支付宝这种直接影响和打击到我们国内像银行和移动、联通这样的电信运营商时,政府和监管机构难道不想灭掉微信和支付宝吗?当然想了!而且恨不得将其碾死、压扁,银行业近几年持续萎靡不振,早就把微信和支付宝恨之入骨了;移动、联通因为微信的出现,2015年利润骤降70%,说移动联通不想灭掉微信,说出来谁都不信。然而,当某一种产品或服务已经像空气一样充斥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已经变得不可或缺时,岂是某个政府或机构说取消就取消的?这就是一个产品真正的核心所在,他已经变得无可替代,真正霸主不是已经取得了多少市场份额或经营业绩有多大,而是他已经变得像空气一样的无可替代。
这是我对于中国电动自行车制造企业遭到欧盟反倾销的一点思考,当自己已经变得足够强大时,自然无可撼动。
本文章为个人原创,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