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带儿子去湿地公园,参加了一个公益活动。
缘于前天见到朋友发的一条信息:亲,这个星期天是3月5日学习雷锋日,我们元心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和濮阳团市委联合承接组织了一次“您丢我捡”百城万名小天使活动,地点在濮阳县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时间是周日下午1点半到4点半,有时间可给孩子报名参加。诚心邀请,带孩子参加吧!
朋友的口号是:灌一碗心灵鸡汤,不如甩开膀子实干一场。
我立刻踊跃报名参加。
昨天北风很大,气温低了很多,但是来了不少小朋友,还有很多是从几十里外的乡镇赶来的。十几个志愿者忙着给孩子们发衣服、帽子,和手拿的宣传牌,让孩子们签名。孩子们非常兴奋和激动。
公园边上有卖风筝的,公园也有放风筝的大人和小孩,还有跑着玩的,因为是周末,所以公园里还是挺热闹的。
刚开始,我还在心里嘀咕,风这么大,加上有环卫工人打扫,哪有垃圾呀?
可是,小朋友的眼睛是雪亮的,隐藏在路边的烟头、小的食品包装纸、水果核儿,还有各种被土埋了一半的塑料袋,饮料瓶,人们随手扔掉的弄成小团的卫生纸甚至路上的树叶等等,都逃不过孩子们的火眼金睛。
孩子们找的很仔细,也很买力。
夹垃圾的工具有点大,年龄小一点的孩子手劲不够,他们就用手从下边抓着捡垃圾。
一位妈妈说:儿子,你看树都发芽了,花也快开了,你欣赏一下呗!
只听儿子说:妈妈,你替我欣赏吧,我还要捡垃圾呢。
我不禁感叹:多好的孩子,好专注啊!
活动结束,孩子们不但不吵着冷,还热呢。
朋友把小朋友集合在一起,进行了表扬,又领着大家进行宣誓:从今以后,我就是一名小志愿者,要爱护环境,做一名好少年!
我想,这次活动也会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里种下爱护环境的种子吧。
也许有人会说: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提醒孩子做好就行了,用得着大张旗鼓搞活动吗?这不是作秀吗?
我开始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可是,参与了活动之后,我的看法变了。我觉得公益活动最起码有这些好处:
首先:亲力亲为,让孩子印象更深刻。
今天儿子坐在车上用竹签扎着吃大脸鸡排,芝麻大点的小粒掉了下来,我用手接住了,顺手揺开车窗扔到了外边。
儿子说:妈妈,你有点像小孩。
我问:为什么,因为我穿你姐姐的衣服吗?
儿子说:不是。因为,我们小孩乱扔东西,妈妈也乱扔东西。
我才意识到自己太随意了。本来,因为女儿经常批评儿子乱扔东西,也批评我,说弟弟都是跟我学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我是很注意了,这次因为感觉是很小的东西就没在意。看来坏习惯真是难改啊!我们经常教育孩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自己又常常抱着侥幸心理去做一些自认为小的“恶事”。
儿子接着说:妈妈,你忘了哟,我还是小志愿者呢,我得管着你。
我无语了,这样的话从五岁多的儿子口里说出来,我感到惭愧,我要向儿子学习!
其次,集体活动,特别是像宣誓这种,能够让孩子们感到被认可并在心里产生一种神圣感,使某种意识升华为一种理念。从此感觉自己有了责任和义务。
就像幼儿园里放学的时候,小朋友收拾玩具,越是老师点名表扬哪个小朋友收拾得快,那个小朋友越是干得有劲。
第三,可以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到其他的人。
在孩子们捡垃圾的过程中,有不少孩子加入到捡垃圾的队伍中来。
环卫阿姨一直在夸孩子们表现好,被教育的好。
家长们全程陪同,也是一份感动。特别是朋友的爱人,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全力支持这次活动。好多家长都是全力支持,同时也受益颇多。
公益活动的益处远不止这些,我一时就想到这些,希望能帮助到一些孩子。
让公益成为一种习惯,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