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需要疯狂。当时我不理解,很多年后,看青春电影的我却明白了:不疯狂,非爱情。
“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我还没来得及疯,已经老了。
高三的时候,我们都活得苦兮兮的,昏天暗地,脸都没空好好洗。班里的一个男生却在这时把隔壁班一个女生的肚子搞大了。其实,我真不想用这个“搞”字,这个字已经被污染了,可是我又找不到其他更明白的说法。
至于我们怎么知道的,当然不是因为时间久了她肚子明显了,而是因为她有个不好的习惯:写日记。日记这个东西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炸弹。写就写吧,还马大哈得被同学看到了。
等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那日记已经被描绘成了堪比《金瓶梅》的淫作。据说其中详细描述了二人相恋、初尝禁果、意外怀孕、暗地打胎等各个经过。不知道这姑娘后来成为“身体写作”美女作家没有。
在我们那个时候,这样的恋爱简直是让人大跌眼镜、大开眼界,整个学校都传疯了。老师估计也知道了一星半点,因为我们见过老师找他们谈话。可是这俩人却跟没事人似的,该干嘛照样干嘛,那男生还是光明正大地背那女生上楼,那女生还是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伸出脚来让男生替她绑鞋带。就跟我在电影《匆匆那年》里看到的林嘉茉一样,笑起来无畏无惧的。班里的女生见了会暗暗骂一句“骚货,不要脸”,这样的女生基本都是暗恋该男主的。忘了说,男主很帅,个高,话少,家境好(又押韵了)。我倒挺佩服他们,佩服他们敢作敢当,尤其那女生,太有勇气了,就这种傲视流言,不惧权威,潇洒自我的劲儿我就喜欢。因为我做不到,我畏惧人言,不敢叛逆。如果我是她,估计早就怂得要转学了。我就是卡夫卡笔下那个套子里的人。
听故事的人都喜欢听“后来”。可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后来”。后来,我们毕业了,各奔东西,之后也没有什么交集。但是她伸着脚,他弯着腰,洁白的球鞋上鞋带穿引的样子,我到现在还记得。
这对情侣是我在青春岁月里唯一见到的“无堕胎、不青春”的真实案例。以至于后来看国产青春片,我都会感慨:只有他们那样潇洒的人才能成为电影主角啊,我们这样的白开水只够给人当背景的,而且还得打马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