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一介布医

文/游臾须



1.

李黑17岁被赶出村里的时候,身上只有一柄未开锋的短匕和十纹铜钱,这是他所有的盘缠。只记得昨日黄昏,养父面朝垂日,背对着他说:“黑子,你走吧,别说这个家了,整个村里现在都容不下你这个怪物。江湖之大,你好自为之。”

2.

无论放到过去还是现在,李黑都长得像个怪物。他身高七尺,高常人两头,四肢壮硕,脸骨棱角突出。若是仅此的话,凭借结实的肉体与随之相称的力气,倒是还能在村里谋些苦力活,而不至于被赶出家门;但是老天偏偏不开眼,他生的又是一副凶神恶煞脸,厚唇浓眉大鼻,唯独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时而还流转着晶莹的光彩,十分耐看;可又坏在眉间一颗小拇指大小的黑痣,钉在额头,漆黑如深渊。这一切搭配起来,见者皆作呕,不胜恶心,于是“怪物”之称不胫而走,所到之处,顽童投石,妇女紧闭家门。李黑在村里受尽屈辱,终究养父母也承受不了所牵连的指责,在李黑17岁的第二天,将他逐出村落。

3.

江湖之大,好自为之。

在李黑上路后的第十一天,经历了廖无人烟的寂寞后,他终于在前方听到一声尖锐的马蹄。拨开浓密的枝叶,李黑看到一个老妇半躺在地上,她的包袱被撕开,滚出几纹铜币散落在身旁。老妇正一手撑着土地,一手指向北方,声泪俱下:“我的玉儿,我的玉儿!”定是遇到贼子了,李黑心想。见此,也不顾自己的容貌是否会吓到眼前的可怜之人,李黑立即从树枝后出来并快步走向老妇,就在这时——一声刺耳的马蹄声从另一边树林里钻了出来,只见一位身着白衣的翩翩公子,纵马跃至前方。公子细眉如娇娘,五指白皙,手握一柄纤长铁剑,他骑在马上,见到李黑模样,诧异神情一闪而过,然后他匆匆冲着李黑单手比了个拳,喊道:“这位好汉!方见一位贼子掳走幼女北向而逃,我这就快马追赶,请你照顾老媪,待我去好生教训那大胆恶人!”

虽然在村里未曾授过什么江湖礼仪,李黑却也做葫芦画瓢般学着在胸前两手抱拳,“公子尽管放心去,这里有俺李黑在此!”

老妇依旧哭哭啼啼地叫着“玉儿”,而公子两腿一紧,骑着骏马向北方扬长而去。

“等我好消息!”

4.

约摸一个时辰过去了,天色已黑,李黑看护着悲痛欲绝的老妇,眼里也时不时挤出了几滴泪水。他不怨养父母,也不怨村里人,他只怪自己长得太过吓人丑陋。抹泪间,突然一阵紧促的马蹄顺着晚风卷入耳里,李黑赶忙扶着激动的老妇站了起来。不一会,果然是公子回来。却见他一脸阴沉,胸前的白色衣衫上满溅血迹,一柄铁剑也残存着暗红色的色彩,但是回来的还是一人一马。

公子从马上跳了下来,冲着老妇抱拳一拜,无比悲痛地说:“惭愧,我虽然追上了那贼子,并把他击伤,但谁料他最后却抱着幼女一同跳河而亡。是我的错。”

老妇听后,顿时头一歪,倒在李黑的怀里,接近昏死过去。

5.

夜里,李黑和公子二人围着一团火光坐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火焰烧着树枝,时而发出“啪啪”的声响,惊起树林里一片片翅膀扇动声。老妇已沉沉睡去,马被拴在远点的树干上,正盯着一片虚无木讷地嚼着草。

“我叫李黑,还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火光跳跃在李黑凶恶的五官上,他因无声而有些焦虑,所以便主动开口打破了一直凝固的沉默。

“叫我周清就好了,我是丹阳城人,李兄来自哪里?”

“哎,这说来就话长了。我本长自李家村,前几日却因面像丑陋被逐出村落,此时也没脸称呼自己为‘李家村人’。”

李黑便简单讲述了下自己的来历,周清听后唏嘘不已。

“看李兄二十五岁左右了,不知有何打算?”

李黑面色一囧,他虽然才17岁,长得却十分老成,但是他不准备去戳破这个谎言,至少在外面闯荡,成熟不是坏事。

至于打算嘛,李黑着实是有的,但是他怕说出来被周清笑话,话到嘴边改口成:“我想去凌虎城谋个苦力差事。”

“那正好可以结伴同行!我这次赶去闵玥城,要去凌虎,闵玥可是必经之路哩!”

周清轻柔地捏了捏衣角,笑着对李黑说,他的细眉被火光照得像一柄发光的锐剑。李黑看到周清露出的白皙左手的手指上还留着长长的指甲,那里正如五团火焰在熊熊燃烧。

“好,那就劳烦周兄了。”

6.

闵玥城作为中原经济繁华、人口密集的重要城市之一。来自村里没见过多少世面的李黑,在刚到城门时就着实惊叹不已。隔着城墙都能感受到墙内的热闹,哟呵声鼎沸,不时还能看到腰别宝剑、戴着斗篷的侠客穿梭于城门间。在城门处,李黑和周清作别了要去投奔某个亲戚的老妇,然后并肩着向城内走去。周清在进城之前,早就换掉了血迹斑斑的衣衫,然后也戴上了一个半透明面纱的头蓬,可能戴斗篷是侠客的传统,神秘兮兮,可谓江湖浪子的标志。闵玥城里,这样的侠客多如鸡毛,守城的士兵可能已司空见惯了,因此并没多为难二人,便放行让他们进去。城墙门口贴着几张破旧的通缉令,随风瑟瑟,大抵都是通缉之前掳走幼女之类的恶人,临进门前,李黑随便瞅了两眼,便随着周清入了闵玥城。

两人刚在城里没走两步,就见一对天真可爱,眉清目秀的童男童女抬着一根粗棍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他们面前,木棍棍头处结结实实地绑了一些稻草,然后上面插着几根红彤彤的糖葫芦,糖汁晶莹剔透,李黑仿佛能透过它看到丑陋的自己。只听童男童女稚声稚气地对他们俩说:“叔叔,买根糖葫芦吧,可甜可甜了!”李黑脸色一红,因为他只有十文钱,这点钱财不够他挥霍在糖葫芦上面。而这时,周清却蹲下来,他从怀里掏出两个铜板,给了童男童女一人一个,并笑着说:“我可不是叔叔,叫哥哥,给哥哥来两串。”

“哥——哥——”

童男童女面露喜色,露出还未长齐的牙齿,齐声说。

周清兄弟心真善啊,李黑暗自感叹,如果世人都像他一样,那么俺也不会落得被从村里赶出来的命运了吧。

婉言谢绝了周清递过来的一根糖葫芦,李黑陪着手举着糖葫芦的周清向城内走去。他们在闵玥城找了一处客栈歇息,因李黑囊中羞涩,周清公子哈哈一笑说“李兄不必跟我客气”,便帮他付清了十日的费用。李黑感激不已,嚷着等找到差事之后,定加倍偿还。

周清说是到闵玥城处理一些事情,不知道要呆多久,但是绝不会超过今年八月,如果李黑愿意的话,可以先在闵玥城找份谋生,然后等他处理完琐事后,便可陪同李黑一同前往凌虎城,这样两个人可以一同作伴,甚好。李黑想了想自己的目的,觉得时间宽裕,便欣然同意了。

三天以来,和在村里的情形一样,由于李黑“惊人”的外貌,至今没有找到愿意收留他干活的人家,他沮丧不已。这三天周清天天神出鬼没,白天时他要睡到午后,下午便又出门,黄昏时来客栈吃一点粗茶淡饭,见了李黑后,便说他晚上要一直待在房间里休息,请李黑不要打扰。但是,李黑知道,周清夜间其实并不在客栈,李黑的房间就在他隔壁,他睡眠很轻,每天晚上都能听见周清“嘎吱”一声推开窗户,然后一跃而去,消失在夜色里。

李黑虽然好奇,但也并没有去追究其原因,毕竟周清潇洒公子身份,有些夜生活是在所难免的。第四天晚上,周清照例跟李黑简单寒暄了几句后,便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半夜,月光照在李黑的枕边,他的脑子里一边充斥着今天遇到的各种唾弃的眼神,一边又布满养父那天面朝垂日的背影,又是一次难眠。就在这时,只听隔壁周清的房间一声“嘎吱”声,李黑知道周清又要半夜去寻乐子了。这次他想,反正睡也睡不着,不如就一起跟上周清,走一走,没准就困了。

于是李黑翻身下床,悄悄地打开了门。

7.

夜色正浓,闽玥城灯火阑珊。

李黑没有想到周清的轻功如此之好,而他只有一身蛮力,和近似无穷的耐力。掩着夜色,他蹑手蹑脚地快步跟上周清,并和他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别看他身体壮实,一身肌肉,没想到也能如此灵活自如。

但是,李黑本以为周清会和那些花花公子一样,步入某些喧闹场所,但谁知掠过他耳边的竟是渐渐冷下来的夜色,和越见破败的房屋。走在前方的周清神色匆匆,他不时还四处张望,这不由使李黑起了些疑心。

午夜清冷,凉凉月色洒在闵玥城内的这处破败城区。

突然,前方一直快走的周清停下了脚步,李黑屏住呼吸,闪到一堵墙后也躲了起来,仅露出一只闪着异彩的眼睛。只有背影的周清匆匆环视了下四周的环境,然后一个健步就闪入了一间连屋顶都漏着破洞的房子。李黑准备就躲在墙后,因为他判定周清肯定还是要出来。

没有一刻钟,周清就轻手轻脚地推开那扇房门,弓着腰从里面溜了出来,他白色的衣角垂在土石地面上,月色将其照得发出诡异的光。

却见周清两只手分别虏着一个重物,人向着月色阴沉的地方掠去——等等,那是什么?!李黑吓得一个没注意,额头便撞到了眼前的土墙上,惊起大片的灰尘——是那对童男童女!依稀记得那日刚入闵玥城时,抿着天真笑容,前来兜售糖葫芦的童男童女就是身穿相似的衣服。没有给李黑太多回想的时间,周清已经虏着两个幼童隐入了一片黑影里。李黑不顾周清是否会警觉,他撒起一双粗壮的腿就向周清消逝的地方跑去。

风刮过他的耳垂,还有扬起的尘土扑面。

李黑突然想到城墙处贴的几张通缉令,虽然他只是大概扫了一眼,但是有一张内容却让他印象深刻:“嗜童公子,在丹阳、柳南等城作案数十起;此人极爱食用幼童心脏,尤以新鲜心脏最令其疯狂。在柳南城的一次作案中被发现,目前逃窜中,特此通缉。”

一道闪电击中李黑,那个老妇绝望的面孔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

8.

周清的身法实在有些诡异,李黑差点就跟丢。他随着周清来到一处特别阴暗、清冷的旷野,周边杂草丛生,阴风阵阵。等李黑赶到时,却见那对童男童女衣衫已被解开,放在土石块上,露出光洁的胸膛,而周清,他正站在前方,手里握着他那柄纤长铁剑,眯着眼睛,盯着风尘仆仆的李黑。

“我就说今天有一种不对劲的预感,等来等去,还以为会等到姚家贱人,没想到来的却是李大兄弟,怎么,这次也想跟我分个羹吗?”

周清细长的眉在脸上扭动着,露出的五指如冷焰,他挽起自己的剑锋,放到舌头处添了一口,然后桀桀地笑道:“可是很美味的哦。”

李黑怒喝:“周清!俺当你是善良的好人,当初老妇的小女儿不是与那贼子一同葬入河中,而是你下了毒手!俺可有说错?!”

“虎口夺食,怨不得人。不过,真的很美味哦。我看是和李兄聊得很投机,才跟你废话这么多,可是,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一同分羹吗?”

“住嘴!俺真的是瞎了眼了,竟然会和你这种畜生不如的东西称兄道弟!”

李黑指着周清破口大骂,他的右手却悄悄地伸入自己的怀里,那里放着他全部的盘缠,和唯一一把未开锋的短匕。

周清脸上的笑容陡然消失了,“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么你也去死吧!”他爆喝一声,一柄细剑在他灵巧的手里舞出无数个剑花,这剑花撕破稠密的夜色,撕破这尘间的腥风,撕破李黑心中仅存的希望。

一切都变冷了,江湖之大,你好自为之。

9.

黎明泛起了白光,天,要亮了。

李黑怀抱着两个幼童,赶回了客栈,衣衫褴褛,他已经顾不上自己胳膊、胸口、腮帮处被细剑划破的伤口,上面还残存着凝固的血浆。虽然在村里没学过什么刀枪棍棒,但是凭借一身怪力,也算未辱“怪物”之称。翩翩公子人面兽心,未开锋的小短匕也有除恶的时候。只是谁也没注意到的是,李黑的左手背上,多了两个黑色的痣,如小拇指般大小,漆黑如夜色,望之如深渊,令人目眩。

可能是周清下了迷魂药的缘故,两个幼童一直昏睡不醒。李黑把他们俩安置在自己的房间里,准备等天再亮一点的时候,将他们俩送回家。然后,他用蛮力撬开了周清的房间,却只在周清枕边的包袱里翻到了一两碎银和十几枚铜钱。李黑叹了口气,头一抬,便看到了一样眼熟的东西正搁在窗台上:

两根裹着糖汁的糖葫芦,曾经红彤彤的它们,现在早就发霉,烂的不知成了什么模样。

10.

李黑有一个梦想,他当初没敢说给周清听,也是怕他笑话。因为这样一个丑陋壮汉的梦想,不是舞刀弄剑,当个神雕大侠,反而是去想当个郎中,学医救命。

他在村里面就听说,凌虎城有个有名的郎中姓杨,有再世扁鹊之称,每年十月份招收弟子。李黑被从村里面赶出来的时候,已经六月份了,距离招收弟子还有四个月。于是他就想一边混个差事,攒个银两,一边向凌虎城赶去,所以也就不奇怪为什么他当时同意可以陪周清等到今年八月。

把两个幼童送回家之后,其父感激涕零地要予以酬谢李黑,李黑推脱不已,只好勉强要了一根糖葫芦作为谢礼。这糖葫芦表面的糖汁舔起来甜甜的,咬了一口后,果实里的酸却又如潮水般涌现。然而,江湖的味道可比这腥多了。

送别了两个幼童之后,李黑卖了周清的马,并用从周清那得来的铜钱购置了一身新衣,从村里穿来的那身早就在跟周清的打斗中破破烂烂。因为躯干粗壮,没有常码,需要订做,他不得不额外多付了一些铜钱,才在第四天穿上了新衣。

11.

转眼间,一个月已过,李黑在闵玥城焦虑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这已经接近八月份了。被称为“怪物”的他难以在城里寻得一份苦力活,虽然节省,但是随着日子的推移,周清留下的钱财也逐渐耗尽,他一筹莫展,只得每天一遍又一遍在城里乱逛,期望觅得一份差事。

这天,他逛到了城门口,只见一群人围在门边,不知道在干些什么,这些人中又以腰别宝剑的侠客居多。李黑连忙凑了过去,不用挤过人群,他就可以凭借七尺的身高看到人群中央发生的事情。

原来是一个富商正在雇佣人手,好运输一批货物。说是人手,其实就是所谓的保镖,怕去的路上难免有些胆大包天的贼子,所以才来招募一些如李黑般荷包不太鼓囊的武功侠客,哦,李黑既不会武功,也不是侠客。但是听到,“每人半两碎银,前往凌虎城”时,李黑眼前一亮,他挤着人群就要进去,而前方的侠客们感受来自后方的推力,一皱眉就要来一段“江湖式警告”,却一瞥看到高了两头,面露狠色的李黑,那些话生生地就憋在了喉咙。

“哈!好汉!你可真是壮实,我们商队就需要你这样的人!”

身穿华丽锦服,有些大肚子的富商一眼就看到挤过来的李黑,他没有因为那凶恶的五官而产生任何一点的怯意,甚至越壮实,越凶狠,就越让他有安全感。而李黑也很干脆地没有多问,就应了下来,富商欣喜地说:“那就次月初九,酉时,就在此地相会!”

12.

能省一顿是一顿,反正身体壮,饿也饿不死。用光仅存的银两,李黑终于等到了桂月初九,约定的日子。酉时不到,他就已经抵达了城门门口,却见那里已经停着二十几辆马车,还有近百口子。见到李黑这一矗立的显眼肉体,富商离开人群,向他迎来:“哈哈哈,李大兄弟,快来快来,正好赶上。”李黑憨厚一笑,只是那表情怎么都不能算憨厚,倒是叫龇牙咧嘴才是好。

二十几辆马车大张旗鼓地停在那里,场面蔚为壮观,只不过它们被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不到里面运送的是什么货物。从闵玥城赶往凌虎城,如果不停歇的话,大概要花三天三夜的时间,这么多人赶往那里,中间略微作一休息,就得延长个一两天。这五六天都要穿梭在荒野里,不知那茂盛的森林里藏着多少垂涎的眼神,“不是个容易活啊”,李黑感叹道。

好在,除了富商本身就有的十几个家丁外,其他几十个人都是习惯了风吹露宿、刀尖上过日子的江湖混混,虽然人多车多,倒也不是很磨蹭。烟尘起,便浩浩荡荡地赶路了,目标——凌虎城。

想到离梦想越来越近,李黑心底兴奋不已。

13.

队伍运行的速度比李黑想象中的要快一些,可能也是富商怕夜长梦多,着急前行的缘故。赶了两天一夜的路,中途休息了三次,行程已经过半。这期间确实也遇到一些宵小之徒,不过看到这么多带把子的兄弟扛着刀或别着剑行在路上,也都识趣地退避而走。只不过,李黑预感到,今夜是不太平了。行至中途是一片根枝茂盛的森林,蝉鸣声大的惊人,其间只有一条泥泞小道,勉强才够一辆马车通行。这丛林里有无数未知的东西,可能现在就有几十双眼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天色即将降下来的时候,一个家丁才从队伍前方赶到队伍后方,一路吆喝着准备安营扎寨。等到完全黑下来时,这近百口子才各自围在一团团火焰面前坐了下来,一人掏出一点干粮,将就着吃着。这一团团火焰闪烁跳跃着,让李黑不由地想起了周清,那也是在这样一团赤色的火光中,他们相识,所以才有了后面的故事。后来,李黑自己一人趁着夜色,把周清的尸首埋在了一处偏僻的地方,没有禀告官府,以免使得周清死后尸体还要饱受摧残,也算偿还了他对李黑的接济恩情。现在,在另外一团火光中,他同样和七八个人沉默地围成一团,却早已没有了当初的坐立不安。身旁的几个人也都沉默着,或是盯着火光发呆,或是将兵器搁在腿上,用身上的衣衫擦着他们从不离身的宝贝。八月份的蝉鸣声正浓,夜色下的丛林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味道,仿佛那里正有一个旋涡,将会吞噬一切活着的物体。

李黑突然站了起来,他握紧富商赏给他的一柄铁剑,虽然只是最下品的利器,但也总比他那未开锋的短匕要强得多。

“有动静。”李黑悄声说。

身边的人也都停下了手中的擦拭动作,他们学着李黑样,警觉着听着四周的声音,仔细听下去的话,厚重的蝉鸣声里似乎夹杂着一声声低沉的“唰唰”声,那是什么东西划过叶片的声音!一个扛着刀的大汉冲着其他火光圈比了比手势,示意有情况,一时间全场人都紧张地屏住呼吸,他们纷纷握紧手中的刀剑。

“嗖——”

来了!一根穿云箭从浓密的黑暗中破空而来,准确命中队伍中的一个护卫的额头,他惨叫一声倒地而亡。袭来的哪里只是一根箭!袭来的是一汪箭雨!一波接一波,一浪打一浪,李黑等人连忙趴下找掩体。这一阵箭雨就已经让富商这边的护卫倒下了十几人,箭雨过后,一大群右胳膊系着红色绳结的贼子拎着刀喊叫着从黑暗中钻了出来,这边招募过来的江湖好汉自然是不甘示弱,见不着影的没法打,见着了那不是分外眼红,提刀就砍吗?场面一顿混乱无比。

李黑提着剑摸索着退到一辆马车后面,以此希望能躲避时不时就袭过来的暗箭。他靠着的马车上面已经钉着一些还在颤抖的羽箭,李黑狠狠地拔掉一根,然后两手一用力,“啪嗒”箭就裂成两半,扔在地上,他踹了两脚,仿佛出了一口恶气。箭被拔了下来,在马车的车棚上留下一个大洞,透过大洞,隐约露出了货物的影子。李黑突然又起了一点好奇,这一路上富商神神秘秘的,不允许任何其他人进入马车,每天他都要挨个进马车里检查个三四遍。而如今混乱的场面已使富商顾不得如此,他正待在一群家丁的保护下,期待着他所花的银两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上一次,也是因为李黑的一时好奇,他识破了周清的真面目;这一次,他好奇地透过小孔向马车里望去,他又会看到什么呢?真金?白银?还是走私盐,兵器?都不是。

透过地面上的火光,可以看到李黑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然后涨得通红,他整张脸都涨成了红色,连眉间那颗黑痣都呈血红状。他看到的是什么?!是人,是女人,是年轻的女人,是昏睡中年轻的女人!马车内部歪七扭八地塞着十具鲜嫩的肉体,隐约间能看到她们还有一丝丝的呼吸。

早就听说中原有一批邪商,他们专门到乡间村落去掳走少女,就连城市里的一些豆蔻少女也难逃厄运。然后他们会给少女喂一种叫“四日魂”的神药,服下这种药的人可以不吃不喝,长眠四天。于是通过这种药,便可以使得一些邪商大规模搜刮民间少女,然后昏迷后通过马车运输到各大城市里,卖给当地的青楼,从而大赚一笔。也就是说,他们才是最歹毒的人贩子!这二十几辆马车,每一辆马车能塞十具肉体的话,总共便是二百多具肉体!这使得二百多个家庭处于绝望崩溃的边缘,一想到自己是被从家里赶出来的,而她们则是被从家里抢出来的,李黑的眼睛刹那间血红无比。

这群恶贼。

李黑几乎是从牙缝里吐出了这几个字。如果要救更多的人,当即必须要用我的这柄铁剑,杀尽那些宵小之徒,杀尽那些绿林土匪,杀尽那些贪婪恶魔!

杀!杀!!杀!!!

14.

子时,夜色浓厚如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腥味,这腥气蔓上云梢,将那轮弯月也染成了血红色。地下,几根被踢散的干枯树枝上还燃着小团的火焰,更多的火星遍布在土地上,被红色液体所熄灭。森林里重新回归了以往的沉默,这次连蝉鸣都没有了,荒野无声,只有死寂。

一块泥地上,有一个巨大的肉块,如果离着远看的话,还以为是被血浆染红了的巨石。走近点看的话,才发现这块巨石正在喘着粗气,原来是一个活着的人。这个人一手撑着地,一手撑在剑柄上,也只剩剑柄了,剑身早就不知道断到哪里去。看起来,这朗朗血色下,土地上再也没有其他的呼吸声,似乎就剩他一个人还存活。他抬起头来,望着天边的月色,顺着月光,可以见到他脸上厚重的血块,从嘴里、眼睛里留下来的,早就凝结成了冰冷的固体。然而,陪伴着血块的,还有一些黑色的斑点,每一块黑斑都有小拇指般大小,密密麻麻的,不仅是脸上有,脖子上,手背上,肚皮上,大腿上,都有这黑色的斑块,或者说,黑痣一般的存在。

浓云渐渐散去,露出了漫天的繁星。在这茫茫夜色中,李黑头顶璀璨星空,他瘫在土地上,一双望着月亮的眼睛炯炯发亮,里面正大方光芒,绚烂无比,宛如天上掉下来的两颗星辰。

15.

李黑还有一个被称之为“怪物”的原因,就是脱下衣服后,可以看到他粗壮的肉体上长着很多的黑痣,这黑痣和他眉间的黑痣无二区别,漆黑如深渊,看着着实让人作呕。并且,更令人觉得恶心的是,这黑痣还在他身体上不断地长出来。李黑第一次发现他长黑痣的时候,是在他七岁时救下一只即将被热水烫死的青蛙,然后他就看到右胳膊上多了一颗黑痣。后来,他还救了一只刺猬,两只狗,七只蜻蜓,甚至一窝蚂蚁……还救了一对童男童女,和二百个少女。

他破破烂烂的衣服,将他脚掌、小腿、大腿都暴露在夜色中,可是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见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已经融入了这个夜色,彻彻底底的,融入了夜色。

16.

李黑从来没跟村里人讲过,他有一个梦想,是当郎中。因为他曾听养母无意间透露道,他是在两岁时被遗弃到李家村的,身边只留了一封信,大致是生育他时生母落下了病,撑了两年还是撒手人寰。家里贫困,其父又不作为,因此就索性将李黑扔到了某个村庄里,恰好被养母捡到。养父母家中也并无其他子女,收养个儿子,虽然生活上会困难了点,但也有些情感和乐趣在里面。因为李黑眉间有颗黑痣,特别引人注目,所以就将其起名为“李黑”,却不想李黑越长越壮,直至成了村里的“怪物”。后面所发生的,你也就见到了。

17.

这就是我听到的关于李黑的故事,至于后面怎么样,他有没有求学成功,就不是我等所能知晓的了。只是史书记载,没出几年,那里就发生了战乱,有一个全身裹满黑色布带、身高七尺的郎中活跃在战场,救死扶伤,备受人爱戴。只不过,从来没人见过他真实的模样。人们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某次战役的尾声,有人看到他一头扎进了无边的夜色里,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江湖里虽然不再有的你身影,但是我记得你走过的所有的路,每一条路上,都有你的传说。不熟悉的人都称之他为“布衣圣者”,了解他的人,比如我,会告诉你,这是一个“身处黑暗,心向光明”的郎中。

江湖之大,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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