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散步,又路过那个路口,远远又听到熟悉的唢呐声,既不悠扬也不流畅,漫不经心、断断续续,像一个被父母逼着学艺的孩子在练功,既听不到激情,也听不到快乐。
但我知道,演奏者并不是一个孩童,也不是初学。而是一个50开外的“卖艺乞丐”,据说,已经在此地呆了十多年。
说他是“卖艺乞丐”,是因为他不像其他乞讨者,作出各种可怜像,靠博取一点廉价的同情心生活(虽然,据说他们比施舍者过的还要滋润),他的手,一直握着一只唢呐,不停地演奏着几只单调的曲子,就这么日复一日,上班一样的来去。但他又绝对称不上是“街头艺人”,他身上,少了些艺人的才气和傲骨。
虽然毫无悬念,在等红灯的当口,我还是停下来细细打量了他。似乎永远都是一身破烂的衣服,盘腿当街而坐,或许是初秋的夜晚有些凉了,腿上盖着个同样破旧的布,面前照例摆着一个大瓷缸。虽是人来车往,但停下的却很少。记得刚搬来时,每次路过,我都会给女儿几个钢蹦去投给他,并告诉她:“不管生活多么不堪,自食其力都比乞讨要受人尊重。因为他的自食其力,因为他对生活的热爱,我尊重他。”
但后来,我不再给了,因为我发现,其实在他自己心里,他也仍然仅仅是个乞丐而已,不过面前放的,不是病残的身体或求救的血书,而是一只唢呐,如此而已。
今天再次看到他,我忽然找到他之所以十几年仍然是乞丐而成不了艺人的原因。
首先,对艺术,或者说是对唢呐,他并不是真的热爱。只是喜欢,会吹几下。一个真正热爱的人,吹唢呐时的陶醉会让他忘了全世界,也会让全世界都忘了他是谁。那种热爱是掩饰不住的。但于他,却没有,他只是把那些音符吹了出来,毫无感情。
其次,他没有努力。试想,一个把几首曲子每天不停的吹奏了十几年的人,竟然还停留在断断续续的初学水平,岂止是没有努力,而是根本就没有上心。哪怕有一点点的热爱,付出一点点真正的努力,也要达到中等以上水平了啊。
最后,当然,他也没有从中得到价值感和玩耍的乐趣。这点从他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对他来说,吹唢呐只是一个不那么累、也不至于饿着的工作而已,只是一个谋生的手段。
弗洛伊德说,好的人生,是在热爱的领域努力的玩儿,而于他,则是在无聊的领域应付的活着,又何来的快乐呢!
不禁想,如果这十几年,他不是应付,而是认真的去演奏了,他的人生,会有不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