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再回这里,回忆往昔,还是会被回忆击中,留胸前白衣一道血迹。
初见,她是青翠山林里的黑与白,是黑白里柔静的野孩子。我第一次品尝做人的苦涩,懂得凡事总有不及。她那么遥远,可仍愿意为她忍受寂寞从此时到永世。
我下笔造梦中幻境,又下笔枯窘,可总记得那时。她不美,我也不懂欣赏她的气质,却想要被她看得起。
匆匆数年,我已不再少年,头钝笔秃,辗转各地,棱角早失,名利终略有成,却忘记昔日初衷。人群里一瞥,却识出她,倒流出十个四季。她不再是背景里的黑与白,而是灿烂光华得可让任何人卑微到底。我仍挺胸走着,却已迷思。我仍是活着,她就是我的意义。我不敢靠近,却亦步亦趋。我忍住,不去告诉她我想为她写首诗。
我静候着,却又失守。我忍不住开始探听她这许多年的故事。他们说她的舞姿纯美、浩淼,又诱人多看多思。我却只敢去看一次。只一次她舞衣上的铃铛就已在耳边萦绕不去。他们说她最爱的人是一个作画的小子。那小子的确英俊得透着邪气。我买了那小子的画,画里的人是穿着舞衣。画里她的神情活泼、俏丽。胸脯和臀部的光线也打得丰富,惹人遐思。
又写了些庸常的故事,还是不能落下她的故事。他们说她的舞越来越没有吸引力,说她爱的人爱了别人,要离她而去。我看到她神情恍惚,精神不济。我看到那小子坑蒙拐骗,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默默不语,看她在一旁哭泣。
听到她放弃自己,我只能再写一个为爱痴狂的故事,想象她有一天只为我舞一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