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她在繁华明媚的时光中相遇,只消一面,便已倾心。从此,她以她的博大精深深情款款地滋养着迷茫懵懂的我,让那原本就湛蓝无比的天空更加熠熠生辉。可后来,我竟疏远了它,同时也疏远了本真的自己!
现今,惘然空虚的我思及与它相处的锦瑟年华更是久久不能忘怀,那样清晰真实温暖。
六岁,娇小的身躯,发出宏亮的朗朗书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从此,我学会了节约与珍惜。
八岁,红领巾常飘胸前,叹服于同样年纪的曹冲能用如此巧妙的等量代换的方法轻而易举地称出大象的重量。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靠蛮力,动脑筋会让事情事半功倍。
十岁,《格林童话》带我去美丽的城堡看王子公主的浪漫幸福,也会赌气地为灰姑娘诅咒她恶毒的后妈,童话故事让我为之深深着迷,那里面气象万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
十二岁,小辫已扎成马尾,《十万个为什么》,解答了我很多个为什么,星星为什么不说话,鱼儿为什么张大嘴巴,太阳为什么总下到山的那一边……那些时光,日子过得曼妙流离。
后来,更大些了,认识了弃医从文,笔锋尖锐的鲁迅;了解了清雅娟秀,才貌兼俱的林徽因;走进过率真倔强,洒脱奔放的三毛……在他们等人的带领引导下看世间故事,品人生百味,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浅墨流年,书扉生香。因为爱书,也因为与“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产生了共鸣,我乐此不疲地而又无比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精华与营养,也曾写过《静坐书丛,尽享其香》的文章来表明心迹。
朋友们都说我是个文艺的人,我也以为我会始终与书相随相伴,不曾想有一天那颗浮躁的心会无处安放,任其迷失。于是,我花费大量的时间玩游戏,刷空间,追乏味粗糙的电视剧,在盛大繁华的年华里荒芜不堪。当朋友问及我最近怎么样?我只能回答我还活着。
果然,如书中所说“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是的,我珍惜,我异常珍惜。世间最幸福的事也莫过于当你意识到一事,一物的重要性,而它也确实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如今,我愿意再度谈起,也愿真真实实地去履行,与书相知相随。读书的乐趣在我看来有三:思想与文字相撞时产生共鸣时的欣喜;潜心思索,细细品味时那颗宁静心;书香酿茶,滋润心田,书华点灯,指引前路。
我愿与书相知,在书中探求真知,在书中找寻共鸣,让自己生活得诗意深刻精致,优雅地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