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李老师今天的文章“案例问答:如何解决这样的厌学问题?”(见下方链接),再次意识到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目标的重要性,为此对教材中相关内容进行复习,并整理如下。
咨询目标是求助者、咨询师双方共同要实现的目标。
咨询目标既是求助者的目标,也是咨询师的目标。咨询目标是求助者通过自我探索和改变,努力去实现的目标;也是咨询师通过心理咨询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对求助者帮助,最终促使其实现的目标。
咨询目标由求助者、咨询师双方共同商定。
因为咨询目标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因此应该由咨询师与求助者共同商定,“商定”一词生动地解释了咨询目标的来源。
在心理诊断阶段完成后,开始商定咨询目标。
经过心理诊断,咨询师已经对求助者的具体问题、心理问题有了较为全面深刻的了解,也知晓了求助者问题的原因、严重程度及持续的时间等,也掌握了求助者的认知、行为、情绪及个性等。在这种前提下,根据心理咨询的流程,就可以与求助者协商,其中咨询方案是什么?咨询目标是什么?
有效的咨询目标应该具有七个特征。
(1)属于心理学范畴心理咨询:咨询目标是协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主要涉及心理障碍、心理适应、心理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只有属于心理学范畴的认知、行为、情绪、个性才能有可能成为咨询目标。
(2)积极的:一般来说,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是积极的,而回避问题往往是消极的。
(3)具体或量化的:咨询目标越具体、越量化,就越容易执行,也方便进行咨询效果评估。如:强迫洗手行为,从每天300次到100次;人际交往从每天20分钟到60分钟
(4)可行的:不要让咨询目标超出了求助者可能的水平。
(5)可以评估的:至少有一种评估手段或方法可以对目标的进展情况或是否实现进行评估。
(6)双方接受的:咨询目标是双方要实现的目标,应该由双方共同商定。
(7)多层次统一的:应把求助者的变化纳入到一个大的发展系统中去,促进求助者发生本质的变化。
商定咨询目标可参照如下思路:找出求助者的主要问题——确定从哪个问题入手——双方商定咨询目标。
不同的心理咨询学派有不同的咨询目标。各种心理流派的咨询目标之间并非是不相容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只是侧重点不同,是处在目标的不同阶段而已。人本主义的目标是一般的、普遍的、宏观的、长期的目标,而行为主义的目标是特殊的、具体的、微观的、短期的目标。
咨询目标在咨询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整个咨询过程都要围绕咨询目标进行。教材中还写到:
有明确咨询目标的咨询才能是有效的咨询,因此,必须先商定咨询目标,再进行咨询。一般来说,咨询师应该避免没有咨询目标或咨询目标不明确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