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0
做一只自在吟唱的蟋蟀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
干国祥
一只流落在都市街头的蟋蟀将何以为生?
陶醉于爵士音乐和麦当劳餐厅的人类是否会聆听到这歌声中的凄苦与思乡?他们匆匆的脚步,是不是会因为这个来自乡野的声音而改变节奏?
《时代广场的蟋蟀》将音乐、乡村与城市、友谊与生存的挣扎融合在一个故事里。可惜的是,作为人类,在这个故事里是盲目的:蟋蟀和老鼠们能够听懂人类的语言,但是人类却无法理解它们的心声。
故事讲一只蟋蟀,在乡下自由自在吟唱露水和青草的蟋蟀,因为跳进野餐篮子偷吃腊肠而被带到了大都市纽约,在时代广场角落上的一个卖报亭里,被报童玛利欧当成宠物收留。
然后,它结识了城市老鼠塔克和塔克的好朋友流浪猫亨利,它们三个,成了天天聚在一起的朋友。
一边是人类的故事。故事中还有玛利欧的父母:白利尼老爸和白利尼老妈,落魄的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和中国人冯赛等。人类的故事围绕着要不要留下像蟑螂一样的蟋蟀柴斯特而展开,而这个生意冷清的报亭成了人类故事的背景。
一边是动物的故事。三个小动物,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亨利,它们先是为柴斯特能够拥有居留权而费煞苦心,再是为柴斯特的音乐天赋而欢喜跳跃。
最后,在柴斯特的音乐中,人类与动物找到了共同的语言。当然,为了让人类理解,柴斯特作了让步:它演奏人类的音乐,从流行歌曲到经典乐曲,还有神圣的教堂音乐。
于是这个短短的故事有了几个重大的人类母题:
语言。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是思想与情感得以栖息生存的空气。在这里,我们读到了隔膜,读到了沟通,读到了共鸣。而最后的语言是音乐,音乐是上帝的语言,它超越种族、国界,甚至物种。
家园。人类为了自身的安全而发明了建筑,为自己软弱的身体在自然中找到一个最硬的壳,把自己与自然的狂野与恐惧作适当地分离。然后,当这些硬壳慢慢堆积在一起,人类就发明了城市。而在这时候,人类已经遗忘了来处,遗忘了这些坚硬的建筑的本来目的。最后,城市成为新的丛林,而人类终于不再一野兽战斗,而将同类,作为了猎物和捕猎者。
这些话题,未必是这本童书的主题,但它会让开始觉悟的人注意到这些:我们并不生活在漂亮词语搭建而成的童话里,我们的处境,并不比一只生活于旷野草坡上的蟋蟀更优越。
《蟋蟀》一书的真正主题是友谊,是自我。
就像《出版者周刊》所说的那样:“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当然,这只蟋蟀是人类词语中的蟋蟀,这只老鼠是人类词语中的老鼠,它们是罗大里童话里的“连环画的老鼠”和“猫咪”。
所以,吝啬的老鼠会在蟋蟀不小心在梦中啃掉了两块钱而面临白利尼老妈的驱逐时,将它冒险积攒下的硬币狠狠心捐献出来,以赎得柴斯特的自由。而当成名的柴斯特决定放弃自己的成功与名声,回到乡下时,猫咪亨利会理解地表示: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这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真正扣人心弦的是音乐,是柴斯特的音乐,是在它的演奏里,一个城市安静下来的童话场景。
以及更为动人的,这是一出秘密的谢幕。
蟋蟀柴斯特的选择里有人类隐秘的愿望。
人类在饥饿和贫困中,只想到挣扎着活下来,就像刚刚来到纽约的柴斯特,为了让白利尼老妈答应玛利欧收留自己,它愿意做任何事——虽然不时它还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天赋与特长是演奏,它拥有着无比富贵的天赋,而天赋就是财富。
当一个人渐渐走向成功时,它会发现自己隐秘的另外的需要:自我是否完整?
在社会对一个人的要求与一个人满足内心的需要之间,存在着永恒的断裂与张力。所以才有李白的名句:事了拂衣去,深藏功和名。无论是“事了”还是“隐居”,都是人类的需要,在功未成名未就的时候,一个人是很难心平气和地隐居于无名状态中的。所以李白在五十多岁的时候,仍然会因为一纸诏书而上马,以为自己还只是个壮志可以凌云的青年小伙子。
柴斯特成功了,所以它有足够的理由为一片黄叶而伤感。
所以它能够幽幽地说:“我想我只是有点九月的忧郁……”
但是,还是很少有人能够像这只蟋蟀一样自觉,一样能够敏锐地觉察到自己内心深处的需要。我们总是被外面的事物所引诱,盲目地参加一场迷失了目的的角逐:我们真的在为自己的灵魂而辛苦追寻吗?
这是一只幸运的蟋蟀,因为它有知心的朋友。收留它的玛利欧,也只是为了让它获得真正的快乐。因为它知道自己的真正感受,知道自己的真正内心。
因为它懂音乐,它懂上帝的语言。
因为音乐本身并不需要掌声,如果你在音乐中纯粹地生存的话。
我是羡慕这只蟋蟀的,因为它可以说:我想谢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