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一个人,连走他走过的路都觉得幸福!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这是个鬼知道天晓得的事情。本来你什么也不在乎,开开心心的、吃着火锅、坐着火车、唱着歌出了城......忽然间火车被人掀翻到水里了,你从水里钻了出来,睁眼看见一个细腰长腿一头长发的女土匪,一脚踩在你的脸上,威风凛凛,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若敢说个不字管杀不管埋!你心里一动,恨不得留下来和她一起当土匪......那个瞬间你就喜欢上她了呗。
不打扰,是我唯一可以送给你的礼物。
重要的人,不能忘记的人,不想忘记的人!悲伤和爱怜,都一样消失。甚至连自己为什么会哭,我都已经不明了。如沙子作的城堡崩塌一样,感情也轰然不在。沙子崩塌以后,也有唯一不会消失的沙块,那就是寂寞。我了解了,这个瞬间我知道了。之后残存于我心中的,只会有这个感情。像是被人强行塞给的负重,我怀抱着寂寞。――没什么。世界如果是如此残酷的地方的话,我会带着这唯一的寂寞,用全身全灵活给这个世界看。带着这唯一的感情永远的挣扎下去。即使相隔天涯,即使再也见不到面,我会挣扎。永远不可能向这个世界妥协――一时间,我只是强烈的怀抱着想要和神明较劲的想法,连自己忘却了这件事,都马上忘却了。所以我在这样感情的奔流下,最后一次,大声向夜空喊道。你的,名字是?声音转变成会想在山
言希,我同你最大的差别,就是在乎一个人的时候,天知地知,我知,他人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