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之花盛开之后,从两人世界的卿卿我我到现实社会的承认接纳,一纸结婚证就是一个爱情宣告书,就像宾馆的温馨提示牌:情有所属,他人勿扰。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婚姻生活冷暖自知,婚姻主题的生活剧里上演太多光怪离奇的故事,让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
丈夫张三和妻子李四两人是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因为都留在省会城市,两人经常联络,慢慢产生感情。男人性格冲动急躁,女人典型的慢性子,做事温吞水。婚后生育一女。两人经常因生活中琐事争吵不休,例如谁洗碗做饭,马桶盖子没拉、东西乱放等。
有一次,因为张三过年接待女方亲戚没有买酸奶而发生言语冲突,李四不断埋怨张三小气抠门,张三动手打伤李四,李四离家出走,在娘家居住半月,在亲友劝说下才回家。回家不久,两人又发生争执,丈夫拿菜刀砍伤妻子左手,导致左手小拇指受伤不能伸曲,造成终身残疾。
还有一次,妻子来了例假,身体不适,丈夫强行扒光她的衣服过性生活,导致女人染上妇科炎症。
女人终于无法忍受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女方的主张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以下几种离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其中第二条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以殴打、禁闭或捆绑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精神和性等进行伤害和摧残,让受害者在精神和肉体、人格尊严上感到痛苦。
丈夫不仅把妻子的手打伤,而且不顾女人的感受强行过性生活,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法院最终认定,丈夫对妻子存在暴力行为,准予两人离婚。
丈夫当时还在法庭辩解,自己的老婆还不让碰,夫妻之间过性生活就算性暴力吗?这个丈夫太愚昧无知,这都什么年代,还以为是以前三从四德的年代,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虽然在法律上两人是合法夫妻,但不能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男方这种违背女方意愿的性行为属于性暴力,也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体现。
在现代社会,女人婚内性权利受法律保护,不仅任何违背女性性意愿的婚内性行为属于性暴力。而且妻子的正常性生活无法满足,还可以向丈夫讨要“空床费”。
有一位丈夫经常晚上加班,妻子和他签了一个协议,双方约定如晚上十二时至凌晨七时不回家居住,每一小时支付“空床费”100元。事后由于丈夫不回家居住,双方经常发生纠纷,丈夫共计向妻子出具了欠其“空床费”4000元的欠条。后来两人到法院离婚,妻子要求丈夫支付4000元。法院认为,
丈夫缺乏家庭观念,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对妻子缺乏陪伴,空床费可以认定为补偿费,不违法,支持妻子的主张。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社会,婚姻生活中折射出许多人们的道德、情感和欲望,如何有效的提高婚姻生活质量,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自己的婚姻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