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实现的歌星梦

我从小就喜欢唱歌。

爸妈都和我说过:在我很小的时候,每当我看到电视上的歌手,我都像是恨不得钻进屏幕里一样。

我印象中的事实,虽然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夸张,但也十分接近。

小时候,我不像多数同龄人那样特别喜欢看电视里的动画片。但是,每当电视上播出歌手唱歌的画面,我总是忍不住聚精会神地盯住电视,有时还会奶声奶气地跟着哼唱。当时的我还不懂什么,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些哥哥姐姐们、叔叔阿姨们,真是好看。

我家的长辈们总是说,我可能有一定的音乐天赋,或者是表演天赋。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总是会得意的笑起来。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的心里埋下一个成为一名歌星的梦。至少,我也要得到一个能够在大舞台上唱歌的机会。


我上小学和初中的那一段时间,被很多人称为“华语乐坛的黄金时代”。

当时,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中小学生都有过长大之后成为歌星的梦想,至少也有自己组建一支乐队或者自己登台唱歌的梦想。

我曾经记得,曾经有一天,在一个教室里没有老师的午休,一群女同学偷偷打开教室里的电脑,用电脑播放《嘻唰唰》。她们手拉着手,站到黑板前方,排成一排,随着音乐一起“扑通扑通”地跳极其走形的踢踏舞,一边跳,一边唱“嘻唰唰,嘻唰唰”。不过,由于当时教室里的人不多,整个楼道里的人也不怎么多,她们的非主流式表演没有被多少人看到,自然更没有什么人喝彩。我和我的几个铁哥们更是对她们那一整套怎么看怎么像滑稽戏的表演都嗤之以鼻。

事实上,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基本没有得到什么当众表演的机会,即使是在音乐课或者班级活动上。即便我经常在下课休息或者在自由活动时唱歌,也基本没有什么人真正愿意听。

我最初经常唱的一首歌,是MichaelLearns to Rock唱的《Take me to your heart》。由于我妈特别喜欢听欧美歌手演唱的英文歌,我也耳濡目染。当时,我妈告诉我,这首歌是根据张学友的《吻别》而翻唱的。很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张学友为什么会被尊称为“歌神”。因为,在随后的很多年里,我都只听说过许多翻唱欧美英文歌的中文歌,几乎没听到其他翻唱中文歌的英文歌。

在我小时候,还有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外国的东西,就是好”,无论是哪一个“外国”。这些“外国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西餐、洋酒、各种高档奢侈品,也包括外语,尤其是英语。当时的我也误以为,只要会唱英文歌,就比其他人更牛。在完全学会唱《Take me to your heart》之后,我经常在学校里唱这首歌,甚至还经常故意走到女同学身边去唱。有一段时间,每当我看到几个女同学聚在一起聊天,我就会上前去来一句“Take me to your heart, take me to your soul, give me your hand before I’m old”。后来,事实证明,这样做没有任何用处。

我也正是在那一段时间里真正地开始了解那个时代的华语乐坛,尤其是成为我的偶像的周杰伦。我记得,我读小学五、六年级的那两年,正是《七里香》和《十一月的肖邦》这两张专辑风靡全亚洲的时候。等到我听过这两张专辑中的几首最火的歌之后,我时常哼唱的歌便变成《七里香》、《夜曲》、《发如雪》、《黑色毛衣》和《一路向北》。

对我而言,学校里的生活,始终意味着烦躁、郁闷,以及无人可诉说的苦涩。无论是“看着那白色的蜻蜓,在空中忘了前进”,还是“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全都是令我暂时缓解心中苦闷的方法。每当下课时,我总喜欢像某些电影、电视剧或者MV中的情景那样倚靠在走廊上的窗边,或者漫步在学校的跑道周围。我时不时地轻轻哼着歌,偶尔还刻意地模仿我的偶像的经典动作。

然而,我依旧没有得到多少关注,更别说是赞叹和掌声。


后来,我曾经向爸妈提出,想去学唱歌,或者说去学一门吉他之类的乐器。

当时,爸妈都不太支持我。他们告诉我:无论是学唱歌,还是学乐器,如果你想真心实意地把它学好,甚至在将来把它当作职业或者事业,都必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必然要耽误你学文化课。最重要的是,在唱歌、演奏乐器等与娱乐界相关程度较大的事情上,即便你付出全部的努力,也有很大概率无法成功。

后来,他们又告诉我:你如果真的想成为一名歌手,你肯定要有一副好的形象,最起码不能太差。

当时的我,还有些不服气:在很多人眼里,我的偶像周杰伦也算不上有多么好看啊?

稍微长大一些之后,我才明白:周杰伦可以不需要太好看,是因为他的才能已经强大到可以掩盖其他所有不足的地步。

更何况,我早就尝到因为长得胖而被很多人讽刺、嘲笑、挖苦的滋味,更早已明白在减肥这一方面怎么努力都难以取得成效的酸楚。

当时,我的成绩还算不错。那也是我唯一能够保证自己不陷入自卑中的东西。

于是,我便没有再考虑学唱歌、学乐器的事。

事实上,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我被迫放弃的事和想法,远不止这些。


升入初中之后,我自然更没有什么精力去研究唱歌,或者是那些娱乐圈的新闻。

我的初中母校,是一所管理很严格的学校,日常学习压力也比较大。

我只记得,在《魔杰座》这张专辑发行的那一年,音乐老师曾经在课堂上为我们播放过这张专辑。当时,班级里有好几位女同学叽叽喳喳地争论这张专辑里的哪一首歌好听、哪一首歌相对而言不那么好听。那算是我初中三年里为数不多的比较欢快的经历吧。

不过,我正是在那一段时间里当众唱歌的机会。

我还记得,那是一次班会。我和另外几个同学获得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演节目的机会。当时,我们能够表演的节目,就是唱歌。而且,只是没有伴奏的清唱。

我当时选择的那首歌,是林俊杰的《自由不变》。

从小到大,我始终都是个对娱乐界不怎么敏感、更对娱乐八卦毫无兴趣的人。小时候,我曾经一度误以为林俊杰是中国人;长大后,我曾经一度误以为李荣浩是韩国人。

但是,那几年,也是林俊杰大火的几年。我不可避免地开始关注他。在他的作品里,比起知名度相对更高一些的《江南》和《一千年以后》,我更欣赏《自由不变》这首歌。

这首歌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沉静。婉转而沉静的旋律中,隐藏着即将爆发的情绪,如同无比深邃的旋涡一般。

“我一直习惯简单的、随性的、放任的自由,不喜欢动辄得咎、不温不火、日复一日、无聊的生活”,正符合我在繁忙而枯燥的学习生活中的心境。

当时,我是第一个上场演唱的。我没有刻意地模仿林俊杰的唱腔,却自然地用到他曾经在综艺节目上讲过的一种呼吸方法。因为怕破音,我没有完全放开嗓子。事实上,在后来的很长时间之内,只要是唱歌给别人听,我都不敢把音量放得太大。

唱完整首歌之后,全班同学先后开始鼓掌。老师也向我竖起大拇指。

直到初中毕业,班里一直都有同学夸奖我唱歌好。

那是一段令我感到十分快乐的回忆。


第二次演唱经历,是在我的高中时代。

当时,我和另外一名同学一起表演节目。我们商量好,我唱歌,他弹电子琴伴奏。

这一次,我还是决定唱我的偶像周杰伦的歌。我选中的曲目是《烟花易冷》。

在华语流行音乐的各种曲风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中国风。从《东风破》到《发如雪》,再到《千里之外》、《菊花台》、《青花瓷》,再到《兰亭序》、《烟花易冷》,都是我的至爱。

当时,我们在一间大教室里表演。观看表演的老师和同学们都坐在台下。

我第一次站在真正的舞台上,手握话筒,为台下的观众们演唱。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城郊牧笛声,落在那座野村;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

我记得,当我唱完最后一句之后,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坐在台下的一部分同学甚至说我是“歌神”。

这可以说是我在那一所连一个完整的、像样的教学计划都安排不出来的学校中唯一的快乐回忆。


后来,当我因为严重过敏而被迫中断在美国的学业而回国之后,我还曾经去参加过《中国好声音》的海选。

其实,我已经明白,真正想要成为一名职业歌手,肯定是要经过正规的学习和训练的。很多选秀节目的海选,确实没有太多的报名限制。但是,这仅仅意味着,你可以去参加。能不能选上,是另外一回事。爸妈也都和我说,如果你只是抱着去尝试一下新鲜事物的心态,那就尽管去,完全没问题的。

当时,我跟在一大批参赛选手中间。我们一起乘坐大巴车,来到建立在海滩边缘的公园上的海选现场。

海选现场和我之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露天海选现场完全一样,有标语牌,有等候区,也有高大而宽阔的表演台。评委老师们坐在台下的一整排评委席中。聚在周围看热闹的路人也在现场附近围成好几圈。

我们被分成许多小组,五人一组,依次上台演唱。每一组全部演唱完毕之后,评委老师再将这一组的全体成员叫上台,决定谁去谁留。

这一次,我演唱的曲目是《说了再见》。我选择这首情歌的原因是,这首歌的歌词和曲调特别能够引起我的共鸣。“说了再见,才发现再也见不到;能不能就这样,忍着痛泪不掉”,正符合我当时低落的情绪和苦闷的心境。

当时,我刚刚演唱完第一段副歌,评委老师便示意我停止演唱。事实上,大多数选手所得到的机会,都仅有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我自然没有被选中。我还记得,其中一位评委老师好像说过我“气息不稳”,或者是“节奏不稳”。我明白,这正是职业人士和业余票友之间的差距。


时至今日,我仍然喜欢唱歌。

即便约不到一起去KTV唱歌的朋友,我也经常一个人到商场中的迷你唱吧里面去吼几嗓子。有时是为了减压,有时是为了练习自己新听到的歌。

但是,由于工作和进修的原因,我更加没有办法挤出时间和精力去系统地学习音乐知识和技巧,也找不到这一类的机会。而且,不久之前,我才发现,我的歌单里已经几乎没有最近几年之内才出的新歌。

我所关注的歌手里,也几乎没有多少在最近几年之内才出道的歌手。

因为,整个娱乐圈,早已变成流量明星的天下。

几乎所有的流量明星,都完全拿不出任何能够被除他们的粉丝之外的人都接纳并认可的作品。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路人,尤其是完全不关心娱乐八卦、不关心那些除了一张嫩脸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的流量明星们的路人,几乎根本听不到最近几年的新歌排行榜上排名前列的歌曲。即使偶然听到那些流量明星们的作品,我也毫无感觉,完全没有再听第二遍的欲望。

不同的流量明星的粉丝团就像是分别活在不同的独立王国里一样,毫无交集。完全不关心流量明星的路人们和他们更像是活在不同的平行世界里。

某些小视频软件上面的所谓“流行歌曲”,更令我感到完全不知所谓。我甚至觉得,那些东西能不能被称为“歌曲”,都值得怀疑。

有一次,我去卡店里玩牌,刚好碰到几位牌友在哼一段某个小视频软件上的“神曲”。

我问其中一位牌友:这玩意儿好听吗?

他回答:不怎么好听啊?

我感到很惊讶:不好听,你还愿意唱?

他双手一摊:这玩意儿上口啊!管他好听不好听呢!

我顿时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出口。

原来,现在的流行歌是可以“不好听”的,是可以连最起码的美感都没有的,甚至是可以让人不知道它到底在唱什么的。


我还是决定去尽可能地寻找值得我欣赏的青年歌手,也就是年纪与我相差无几的歌手。

一个行业,如果总是没有新鲜血液注入,是必然会萎缩的。建立在造假行为之上的浮华和虚假繁荣,是必然会破灭的。

目前,我找到的两位自己比较欣赏的同龄歌手,是华晨宇和毛不易。


和那些死忠粉丝们不同,我在华晨宇身上,看到的是我的偶像周杰伦的影子。

之所以这么说,不仅是因为华晨宇在舞台上的魅力和张力,更因为他的音乐风格的多样化和感染力。

《齐天》展示出勇者孤独地对抗整个世界的勇气;

《斗牛》表达对每一个努力拼搏的生命的尊重;

《寒鸦少年》用带有几分戏谑的冷眼俯瞰世间苍凉;

《好想爱这个世界啊》更是呼吁所有人多多关注饱受病痛折磨的可怜人们。

多种多样的曲风所代表的,是难以掩盖、弥足珍贵的才华。

我从毛不易身上看到的,则是一个从芸芸众生中脱胎而出的珍贵灵魂。他的沉稳,他的安静,他身上所散发出的与世间的浮华与喧嚣完全隔绝的气息,都令我欣赏。

当我听《像我这样的人》时,我听到一个不甘平庸的人在为自己心中的未来暗下决心;

当我听《深夜一角》时,我听到一个孤单的独行者在黑暗中奋力前行的心路历程;

当我听《一荤一素》时,我感受到一份对离去的家人的深深思念和哀伤。

不过,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我最欣赏的那一首,是《借》。

我从这首歌中听到的,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是无论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也从不轻易放弃的信念。

“可是啊,总有那风吹不散的认真,总有大雨也不能抹去的泪痕;”

“有一天,太阳会升起,在某个清晨;”

“一道彩虹,两个人。”

每当我感到疲惫,或者感到无力,或者想要放弃什么的时候,我都会听一遍这首歌,或者哼唱一遍这首歌。

我的家人听过我唱这首歌之后,都认为,我比以前唱得更好。

于是,我开始用手机上的录歌软件和迷你唱吧中的录歌功能录下我唱的歌,并把它们发布到网上。

虽然我依旧没有获得多少关注,但我至少可以把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保留下来。


很多人都难以实现自己童年时期的梦想。其中一部分人甚至在长大之后羞于提起自己童年的梦想,还为那些幼稚的梦而感到脸红。

我虽然也没能实现成为歌手,甚至是歌星的梦想,但是,我至少能够拥有音乐这一项爱好。

这一项爱好,能够给我力量,更能够让我不会感到孤独。

它将伴我终生。


20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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