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子女,算是孝顺吗?
如果有人说:“你不孝顺?|你肯定眼珠瞪的溜圆,脸涨的通红,撕着嗓子喊:“我哪里不孝顺了,一天三顿饭,按着老人的口味,我吊着样去做;衣服,长的,短的,薄的,厚的我准备的应有尽有;有病,我带他去医院检查,需要住院,我昼夜陪护,这不是孝顺吗?我们来看一看下面的例子,你就明白了。
我家邻居,王大爷,原是县啤酒厂的书记,是建国前的老革命,现以退休。共有五个子女,三儿二女。12年前,老伴去世,当时他78岁,儿女都上班,他身体又不好(当时检查是肺癌),雇了个保姆。
保姆和王大爷朝夕相处,有了感情。于是,王大爷向儿女提出要和保姆结婚,儿女不同意,但王大爷铁了心。子女一看拗不过,就提了条件。一,搭伙过日子,不许领证。二,不许上楼(后来动迀,给了三户楼,分给儿子了)三,儿女不给钱,可工资来 。四,过年,过节各回各家。
王大爷对子女提出的条件都答应了。在小区租了一个地下室,两个人过起了日子。两人每天一起去遛弯,一起去买菜,一起去公园锻炼,有说有笑。再看王大爷,满面红光,精神十足,人也胖了,过的很开心。一晃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工资长的快6千了。,两个女儿也退休了,盘算着如果把父亲接过来,咱俩照顾,工资对半分,一人三千,这:既尽了孝道,又增加了收入。于是找父亲谈,父亲不同意,两个女儿说:现在我俩也退休了,该尽尽孝道了,你这样整日让别人照顾,说我俩不孝顺,哪有脸见人呀!说着就把房子退了,让保姆回家,走的那天,两个老人抱头痛哭,在场的人都流了泪?
女儿把王大爷接回了家,照顾的体贴,无微无至。而王大爷却无精打采,萎靡不振,也吃下,没几天就病倒,把女儿急的日夜守护,不到三个月,王大爷就去世。毎每谈到此事,王大爷的女儿都很后悔,说:“当初不应该把父亲接回去,如果不接,没准还能多活几年”。哎!后悔药,没处去买呀!
最近听说,我姐的同事离婚了。他们都是二婚。我姐的同事是女的,当年她28岁,有一个不到3岁的小女孩,男方是一位教师,32岁,有一个5岁的小男孩。
前些日子,男方检查出肠癌,为了家产,男方儿子执意让父母离婚,没办法,这对夫妻结婚30多年,辛辛苦苦,把两个孩子抚养长大,现都以成家。风风雨雨,相濡以沫,到老了为了儿女,老个人还得离婚,不可思议。
当有人问儿子时,你父母抚养你三十多年,老了你把他俩弄离婚了,你是不是太过分了。儿子回答道:人老了,不就是需要有人管吗?我爸老了,吃的,穿的,用的,我管,而且是好的;有病,我去护理,去照顾,尽我的孝道不就完了吗?还有什么。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说明,世人所认为的“孝”都是以物质为主,日常生活中能给父母吃饱.穿暖或物质上享受,就是尽孝了,其实不尽然。
有一句台词:“只许你们年青人打情骂俏,我们老人就得干靠呀!”当时说出来,大家一笑。但是,它却反映了当代老年人的心声。
少年夫妻,老来伴。人老了需要个伴。儿女之情是代替不了夫妻感情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子女孝顺老人的方式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再用“卧冰求鲤”,“恣蚊饱血”二十四孝图中的方式孝敬父母了。
现在的老人,己不再满足吃饱穿暖式的孝顺,而需要的是精神的赡养,精神抚慰,顺着老人,不和老人生气,使老人高兴,这才是最大的“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