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巴黎评论》,亨利米勒的很多观点跟我很接近,比如奥威尔最好的作品是《巴黎伦敦落魄记》,而非让奥威尔得到更多盛名的《1984》、《动物农庄》。因为后面的文本过于笨拙及理想主义。乌托邦或者反乌还是意识流动的寓言,而寓言与现实世界隔了十万八千里。起码从《落魄记》中可以知道,奥威尔所漫游的巴黎街道并不浪漫,他每天要洗12-20小时的盘子才能吃饭交房租,巴黎很脏,显然并不符合很多人的浪漫主义想象。
米勒谈到自己对达达主义的喜爱,讲到在美国第一次看见《下楼梯的舞女》时的震动,并由此引发了自己第一本书的写作,米勒崇尚淫欲而反对色情,认为性是天然、坦率无需文明包装的东西,这是米勒盛名来的比较晚的原因。
米勒认为,最好的写作应该是挖掘自己身上不知道的东西,或者从达达主义创造者从弗洛伊德理论获取的灵感,写作应该下潜到未知的潜意识,而我们如今仰仗的价值、大的名词,反而是不值一提的。米勒践行超现实主义写作,即本能冲动的无目的写作,他是灵魂世界的一个冒险者,而非精致的、早已将所有东西想透才传授给读者的教条主义者。米勒的超验、下潜,让他摆脱了意识写作的僵化与条条框框,从中也能看出弗洛伊德学派的影响。
米勒说的关于“禅师”的事情我很有共鸣,看的时候想笑。米勒说,最好的写作方式当然如禅师一样,在准备行动之前,比如几周或者几个月,焚香沐手,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无这无那个,还要冥想,每天做大量的功课,当开始行动的时候,就能直接命中目标,三分钟解决战斗。听上去很帅,可是米勒很快又说,“可是谁又能这样做呢”。我疑心米勒自己也没有这样做,因为他要通过在红尘的滚打获取更加直接的感性经验。写《瓦尔登湖》的梭罗可能这样做了,但是梭罗行动了吗,这是一个问题。如果真如米勒所讲,行动之前按照禅师的方式严格修行,如足球运动员比赛前要禁欲一般,最终就能够得到好的成绩。那么禅师是否还有心力去行动,禅师是否经历了修炼,反而认为其当初追逐的不得了的目的,也不过是短暂易逝的繁花,既然啥也留不住,我为何要离开我的软塌。这是个困扰我很长时间的问题,关于入世与出世,我还没有答案。
在廖伟棠的节目听到一首诗,“一梦繁华觉,打马入红尘”。
我试着做一下很久没做的诗歌鉴赏:
一觉醒来,繁华的风花雪月不在了,突然有所顿悟,有出世的感觉,有点怅然,有点萌动,然后呢,转身继续走向红尘,去经历,摔打,过真实的鸡毛蒜皮的人生。
可能这也是我自己现阶段比较崇尚的生活方式,有了出世的心,但是依然要去过鸡毛蒜皮的人生,为了优惠券跟商家吵架,熟悉所有蔬菜和肉类的价格,懂得炒菜的火候和盐的分量。毕竟“红尘”所指闹市中的尘土,意味着奔波、劳顿,与我们通常想象的浪漫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