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愿意化为一粒沙, 静躺在她前世的乡愁里。
你相信前世一说吗?浪漫如她,她信。
她是一个奇女子。尝尽辛酸,颠沛流离;偏又简单直率,烂漫天真。你说她可怜女子是也,她偏偏又最豪迈洒脱不过,仗性(性情)走天涯。她一生都在寻找心灵的栖息地,不曾停歇。
她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也许还有星河她不曾涉足,但我总觉得她去过那儿,就在她抬头望天之际。她不停地在世间寻找梦中的前世故里,直到把心丢到了沙漠里。
哪只是她的心!她的魂,她的命,怕是都丢在了沙漠。她这个人随意得不行,单是偶然得见一张撒哈拉沙漠的图片,就认定了那儿是她前世的栖息地。她二话不说,卷起铺盖就欣然前去,她的如意郎君倒也随她,早早便在大漠里添置了小屋一粒。她与丈夫的婚礼是在大漠完成的,他们的爱情也从那儿开始。她总说: 她与丈夫是先结的婚才谈的恋爱。
丈夫是个异乡人,她给他取了带有家乡字样的中文名:和曦。和祥的和,晨曦的曦。曦字太难,丈夫总叫苦学不会,一来二去的,索性就叫成了“荷西”。这倒与她不谋而合,她原本是叫做陈懋平,但嫌“懋”字太难,每每略过,总写成陈平,这一来二去,真就叫做了陈平。
在结婚的当天,她穿了件平时爱穿的淡蓝色长裙,随手在阔边帽子上插了把香菜,荷西则是蓝条衬衣加白牛仔裤,二人走到了民政局签上了名字——这就是婚礼的全部。荷西在沙漠里寻了老久,终于找到了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他要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是有点开玩笑吧?她却欣喜得不行,端着它啧啧称奇,抢着要把它放到最醒目的地方去。
无际的黄沙,寂寞的大风,诗意的苍凉——在世界上最大的沙漠里,她完成了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创作之一:《撒哈拉的故事》。书中尽是一个个拍案叫绝的异域故事:关于荷西、关于她前世的同胞(撒哈拉的原住民)、关于生活、关于爱,好玩又可爱。在那么一个恶劣而又枯燥的环境中,她却那么从容,从容得好像她真是那儿的原住民。一般人在那儿感慨得最多的大概是对生命的敬畏和无尽的凄凉吧,可她偏不,她就是要给你一个好玩的世界。她总是真真切切地踩在泥地里,用美好与爱来抒写生命。
六年后,荷西意外去世,她离开了撒哈拉。她说,当初执意要去那儿的是自己,而决定长期留在那儿却是为了荷西。
荷西走了,全是回忆的地方怎么留得?
荷西称她为“撒哈拉之心”,她着实也喜欢。毕竟,离开了那儿,心就不在了。
出了沙漠的她不知是重生还是又卷入寻乡动荡之途。她又像年轻时那样,游走在世界各地,却不曾把心留给任何一隅。真是奇怪,找到了前世,现世倒显得幻真幻梦了。
故事的最后,她还是去找荷西了。
化为一粒沙,静静地躺在了前世的乡愁里。
注:
因爱张乐平作品《三毛流浪记》里的小三毛,又觉自己写的东西只值三毛钱,故她起笔名为:三毛。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撒哈拉。——三毛
谨以此文敬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