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论治”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理、法、方、药理论在临床实际应用过程的集中反映和具体实施。所以说,掌握中医辩证论治的方法及要点,是一位中医大夫必须掌握的技能,也是对症下药的重要依据。
1、中医为什么要辩证论治?
所谓“辩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到的病史资料、现有症状、体征通过分析、综合、归纳,判断为某种疾病性质“证侯”的过程。在中医里,有“征”和“症”之分。“症”指的是“症状”。比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气短……等等。而“证”则是却是机体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出现的病理概括,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病因、性质,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虚实)等,更全面地提示了疾病的本质。
以感冒为例,常见的症状有发热、恶寒、头身疼痛等,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映性的不同,又常表现为风寒感冒、风热感冒和暑湿感冒等不同的“证候”。其中,风寒感冒证反映的是由于风寒之邪外束肌表,卫阳被郁,肺气不宣所导致的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咳嗽,痰清稀色白,时流清涕,舌苔薄白,脉浮等一类症候群。其病因为外感风寒,病变部位为肺卫,病变性质为风寒表实证。
所以,中医认识并治疗疾病是以“证”为依据的,其辨证诊断具有整体性和相对的灵活性,因此,它既不同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对症治疗,但又区别于那种不分阶段、不分主次、一方一药对一病的治病方法。
所谓“论治”,又称施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治疗原则的选择是“论治”的关键,方药的组合是“论治”的具体措施,论治是中医理、法、方、药中“法”、“方”、“药”三个部分的具体实施。
2、中医诊病如何辩证论治
“辩证”就是指辨病证名称、辨病因、辩病位、辩病性、辩病势、辩病机等内容和方法。
1)、辩病证名称:
中医不但要辨“证”,而且还要辩“病”,但在辩“病”之后,还要辩明此病中属于什么“证”。中医对疾病的诊断命名,传统方法多数是以主要症状为病名,如咳嗽、心悸、胃痛、黄疸、水肿等。这些疾病,与现代医学相应病名所描述的临床症状基本相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国现代医学中类似的有关病名,是根源于中医著作里早有认识的一些疾病名称。此外,也有一些中医病名,其性质介乎于症状名称和疾病名称之间,如“心痛”一病,就现代医学名称来说,它主要见于冠心病、心绞痛,但心痛病又不仅仅见于冠心病。
2)、辩病因:
破坏人体相对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发生的原因就是病因。辩病因,即辩明由于何种病因(如外感六淫、七情内伤、饮食劳倦、痰饮、瘀血等)致病,从而为治疗提供依据。
辩病因一是可以从追寻病史中得知,如一般外感疾病,大都有感受风寒,或蒙受暑湿等病史;在内伤杂病中,饮食不节,可引起宿食和胃肠病等。但中医认识病因,主要以临床表现为依据,因为中医的病因学说,不仅是指致病因素本身,而更重要的是指各种病因作用于人体后,机体因发生“阴阳气血”的变化而出现一系列的特定证候。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诸燥狂越,皆属于火”、“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湿盛则濡泄”、“燥胜则干”等。因此,中医可以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而辩识出导致该病的原因,这就是所谓的“辨证求因”或“审证求因”。
3)、辩病位:
中医辩病,要辩识疾病的在表在里。表、里是辨别疾病病位内外和病势深浅的两个纲领。
病之在表或在里与病因有密切的关系。正如《景岳全书》说:“以表言之,则风寒暑湿燥感于外者是也;以里言之,则七情、劳欲、饮食伤于内者也”。表与里是相对而言的,就人体部位而言,皮毛、肌肉、经络、呼吸道在外,属于表;脏腑、气血在内,属里。在分辩表、里之后,在表者还要进一步辩识病在肌腠(卫分)或是肺卫同病;在里者还应深入辩识在何脏何腑或是影响到气、血、津液。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说明过度的情志变化可以影响相应的脏腑,导致病变的发生。而有些疾病是先病在表,渐趋入里,或是表里同病,或是半表半里。
疾病无论在表在里,在经在络,在气在血,总是与人体的脏腑有关,所以,辩识病位均需联系脏腑,脏腑辩证是各种辨证的基础,是中医脏象学说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3、中医辨证的五大要点
1)、四诊详细而准确,是辨证的基础。
在诊察病情时,要求同时运用望、闻、问、切四诊(即所谓“四诊合参”),以便全面、较准确地掌握病情,才能辨证准确,用药恰当,不可只凭一脉或一症便仓促作出结论。
2)、围绕主要症状进行辨证。
主证,是指能反映疾病本质的主要证候或症状,它是疾病的中心环节,是辨证的重要依据。故辨证时要善于抓住主证,再结合其它症状、舌脉等,便能作出正确诊断。如《伤寒论》:“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脉浮、头项强痛、恶寒三者即构成太阳病的主症。如腹痛、里急后重、下痢赤白脓血三者构成痢疾一病的主症。黄疸病以身黄、目黄、小便黄为其主症。
3)、从病变发展过程中辨证。
疾病的发展过程是不断变化的,同一种病,由于个体的差异的不同、治疗条件或其它因素的不同,因而有不同的变化。因此,在临床上应根据病情变化,灵活辨证,即“病证未变,则辨证结果不变;病证已变,辨证结果则随之而改变。” 在治疗上,病症未变,当守方治疗或随症加减;若病症已变,其治法、方药则随之而改变。
4)、辨证与辩病的关系。
辨证,是指通过四诊、八纲、脏腑、病因病机等中医基本理论对患者表现的症状、体征进行综合分析,辨别为何种症候。它能全面反应疾病的发生或发展过程中在这一阶段的主要性质和矛盾;而辩病,则是按照辨证所得,与多种类似的疾病进行鉴别比较,排除相似疾病。
首先,在辨证的基础上进行辩病,而每一种病又有自身的变化规律,这一规律又能指导辨证。辨证—辩病—辨证,是诊断疾病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总上所述,正是由于中医有着非常完备而细致的辨证、辨病,以及四诊合参等综合分析的过程,故而经验丰富的中医大夫,通过“望闻问切”就能知晓病情,从而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