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曹公所写前八十回,止于迎春回门。或许在曹公心中,迎春错嫁,意味着大观园众芳零落的开端,虽想下笔,已不忍回首。
文中提及迎春回贾府的原因,却是迎春派奶娘回家请安,诉说孙绍祖的种种不好之处,恳求王夫人接回来散两天心。
王夫人怜惜迎春,命人接回贾府,迎春回了大半日,也不敢多说。等到孙家的婆娘媳妇吃过晚饭回去了,才敢在王夫人房里哭诉孙绍祖好色好赌酗酒的可恶行为。
原来,贾赦贪了孙家五千银子不还,迎春便被这恶人看作折卖的丫鬟,根本不肯当作夫人娘子来尊重善待。
这孙绍祖出言不逊不说,还威胁迎春说:“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真是作贱脂粉。顶可怕的是,孙绍祖还要在迎春身上找回心理平衡。
当日,孙绍祖的爷爷“希慕宁荣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如今在孙绍祖口中,却成了迎春爷爷在时,希图上孙家的富贵,赶着相与的。
原本是孙家自己贪慕宁荣尊贵,主动上门提的亲,孙绍祖却口口声声说是吃了亏,本该和贾赦一辈,却平白被强压了一头,卖了一辈。
孙绍祖明明是贪图公侯世家的名望,轻松得了手,不肯好生看承,得了便宜反卖乖,摆出老帐新帐一起算的架势,一心要在迎春身上找补爷爷辈开始的自卑情结。迎春之苦,可想而知。
02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王夫人一面解劝,一面问他随意在那里安歇。迎春道:“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
迎春素来不肯多言,这次主动求王夫人接回娘家,她的心中已存死志,只是记挂着众姊妹和这紫菱洲的旧房舍。
正如迎春自己说的,“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
迎春乃贾赦之妾所出,“从小儿没了娘”,贾赦又是娇妾美婢一屋子仍要寻花问春的人,哪有闲心疼惜这唯一的女儿。
在这贾赦心中,迎春不过就是个要贴补一副嫁妆的赔钱货,幸好有人肯出五千两银子买去,正好可以拿去买六个十七岁的女孩儿作妾。
因此在迎春心内,最留恋的便是大观园的日子。她对王夫人说,“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
可见这父亲从小便指靠不上,继母邢夫人也没给过半点关爱。迎春之所以木讷寡言,也不过不想惹事的意思,一心想保住这安闲日子,省得又要回到那嘈杂尴尬的贾赦府中。
错嫁的迎春,只想再回味几天闺房的清净滋味,感念一下最好的日子。她果然也只住得三天,迫于礼法,“才往邢夫人那边去”,告别时自是悲伤不舍,但又不得不舍。
迎春“又在邢夫人处住了两日,就有孙绍祖的人来接去”,迎春虽讨厌回到夫家,但心下又知道是留不长久的,只得“勉强忍情作辞”。这邢夫人根本不关心迎春死活,“只面情塞责”而已。
便是这样凉薄的家庭,将柔弱的迎春一步步地逼入绝境。虽说曹公没来得及写出迎春的未来境遇,但从第五回判词可以推断,“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结婚不过一年,便断送了这“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的“懦小姐”。
正如《喜冤家》曲里唱的,“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薄命如斯,谁之过?孙绍祖?贾赦?不,还有一人!
03 懒寻不自在,置身事外闲
正如王夫人解劝迎春时说的,当日贾政曾劝过贾赦,不让作这门亲。可这贾赦是兄长,又袭的爵位,位尊年长,自然可以执意不听这贾政的劝解。
便是这王夫人,虽与这迎春没有丝毫血缘关系,毕竟教养一场,听得迎春的惨况,也陪着落下泪来。想来贾政出力劝谏过两次,这王夫人不仅知情,而且也曾出言请求过的。
否则贾政这样不理世事的人,怎肯为侄女的婚事强出头,又怎会在触了霉头后,又再行劝谏。作为叔叔婶婶的贾政夫妇,对迎春也算是尽力了,毕竟这是贾赦的家事。
这合家上下,唯一可能救下迎春的只有老祖宗——贾母。贾母也并非昏愦无知,正如书中说的,“心中却不十分称意”。
既然知道不妥,贾母就该像当年护住鸳鸯一样保住嫡亲的孙女才对。不想,这贾母暗自忖度:“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是他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因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
知道了,这就是贾母的全部态度,明知不妥而听之任之,这真比外人还不如。鸳鸯虽是丫鬟,却是贾母生活里离不得的妥贴人。迎春虽是孙女,却一不俏丽二不乖巧,贾母认为迎春不值得她开口自讨没趣。
在迎春的终身大事上,贾母的偏心简直令人发指。团圆之夜,贾赦讲了个笑话,说是天下父母多数偏心,针灸时必须要偏一点。贾母马上翻脸作色,不过是因为她被贾赦点出了心病罢了!为了一个笑话,贾母可以认真计较,可是为了孙女的终身大事,贾母只说了三个字——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