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伏伽,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公元622年,参加唐朝第一次科举考试,成为我国历史上记载完备、有据可查的第一个状元。
孙伏伽早年在隋朝万年县法曹任职(也就是现在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刑狱,督捕奸盗,查办贿赂。在唐朝历任治书侍御史、乐安县男爵、大理少卿、刑部郎中、大理少卿、户部侍郎、大理寺卿、陕州刺史。
武德初年,为了不再重蹈隋朝灭亡的覆辙,孙伏伽曾向唐高祖李渊进谏三策,其一,“天子有争臣,虽无道不失天下”,要虚怀纳谏,励精图治,广开言路,选贤任能;其二,“百戏散乐,本非正声”,不要贪图安逸享乐,要雅正社会风气;其三,“性相近,习相远”,慎重选拔太子及诸王身边的人,防止小人谗言误国坏事。
唐朝平定天下后,唐高祖颁布了大赦令。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又要处罚农民起义军的将领,孙伏伽进谏说:“王者无戏言,现四方已定,法者陛下自作,须自守之,使天下百姓信而畏也。自为无信,欲人之信,岂可得哉?臣愚以为贼党于赦当免者,宜一切加原,则天下幸甚。”劝谏唐高祖不可言而无信。“兵食可去,信不可去”,意思是王者说话没有诚信,百姓怎么信任朝廷呢?
孙伏伽心存百姓,为民请命。当时,赋税繁重,百姓潦倒,他多次上书请求减免。武德九年,孙伏伽弹劾民部尚书裴矩,认为他是沽名钓誉,不体恤百姓。从此唐朝征收赋税由以户为单位改为以人口为单位,使贫苦的农民得到实惠。
孙伏伽为指陈得失,慷慨至诚,深受李渊器重,李渊认为他“既怀凉直,宜处宪司”,于是任命他为治书侍御史。
在“玄武门之变”中,孙伏伽站在李世民这边,为其鞍前马后,尽心尽力。李世民即位后,论功行赏孙伏伽为男爵,食邑乐安。当时,唐太宗沉迷打猎玩乐,孙伏伽上书劝止,得到唐太宗的高度赞赏:“卿能言朕失,朕能改之,天下庶有谬乎!”
贞观元年,唐太宗提升他为大理少卿,贞观五年,因审判错案被罢官,不久被任命刑部郎中,转调民部侍郎,贞观十四年,又被提升为大理寺卿,后出京任陕州刺史。
永徽五年(公元654年),因年老辞去官职。显庆三年(公元658年) ,卒于河北故城县家中,寿终正寝。
孙伏伽为人忠直诚恳,敢于直言上谏,有魏征之风。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文化名人,他对唐朝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对唐朝的忠诚源于对国家的深厚感情;担任谏官时尽职尽责,在文化方面也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他的事迹将永载史册,为后人所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