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父母的财产继承问题备受关注。
2021年《民法典》制定了遗嘱的法律法规,由于旧的《继承法》仅认可初始遗书,所以新的继承法考虑到了许多之前经常发生但始终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并且认可了对包装印刷和拍照的遗书。
然而,要注意的是,签定遗书时,一定要有两位以上的人在场,而且要保证遗书人与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时间。
采用"宽容机制",以给予改变个人行为的机会
可以这样描述新的继承标准。大儿子早早离家,没有尽到孝敬父母的义务,也没有打过电话,甚至父亲生病了也没有回家看看。因此,一直是二儿子在不停地伺候老人,陪着老人;三女儿出嫁后也没有尽到孝敬父母的义务,也没有陪伴老人。
因此,老人在立第1份遗嘱时,老人将房子分给了老二跟老三,并没有分给老大。但老大在成家后,大儿子突然像开了窍一样,立即将老人接到身边照顾,尽管老人患了多年的顽疾,但大儿子还是继续照顾。之后,老人又改了遗嘱,为大儿子修了房,3个孩子各得1/3的财产。
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新的标准,把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这4类人列入继承者范围。在第1继承人和第2继承人不存在的时候,四个新的继承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财产继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独生子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财产。
由于有些儿女没有尽到孝敬父母的义务,所以父母并不会把财产留给子女,而根据遗书把遗产留给他人(亲戚朋友)。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特殊情况,如居住权,儿女不能完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