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大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14亿人民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一、保数量,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定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控制线。二是定位,市县乡村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哪块地是耕地、哪块地是永久基本农田都落到具体的地块上,做到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三是定责,按照“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一票否决”的要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级签订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二、围绕“管用途”,强化耕地保护日常监管。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一是对于耕地种植用途,严格落实利用的优先序。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二是落实“两平衡”。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按照“谁占用、谁补充”“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责任。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的全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实现补充耕地的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三是实行“田长制”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体系,一村设置一个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公示牌,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四是全面“严执法”。坚持“严起来”总体要求、落实“长牙齿”硬措施,抓好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整治等专项行动,严肃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数字化监管,实现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