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厦门,已然是八九个月前的事情。
虽然是晚上五点的飞机,却因为不熟悉去机场的路,莫约中午便乘轻轨出发,颠簸了很久,终于到了机场,因为去错了值机取不到票,紧张的全寝室都鸡飞狗跳,所幸,一切并无大碍。
历经了三十多度的温差,终于在下飞机的时候见到了你,按照剧本,我应该扔掉手里的背包,冲上去紧紧地抱住你,遗憾的是,我的包在背上,而手里,还捧着送你的玫瑰。
厦门带着海滨城市固有的调调,走在街上,迎面的是一种慵懒而慢节奏的气味,透过小巷里带着腔调的吆喝,氤氲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但是,也有些不同,与我去过的海滨城市相比,它略显泛黄的白色大理石质地的建筑偶尔矗立在眼前的时候,给了它一种饱经海风侵蚀的历史感,慢节奏的都市里,竟有些凝重的意味。
逛完南普陀,终于到了厦大,夜色渐浓,太阳的余晖还斑驳的洒在操场上。在你的调教下,我终于是拿起了相机,做起了平素最不喜欢的事情之一——拍照。阳光已经很淡了,只是,不知为何,相机收拢进的不多的光线竟让两个人互相拍下的背影轮廓和在一起宛如下午共同看过的电影你的名字的海报一样。你把照片给我看的时候,大概我们都想着,是啊,真的是很远,很辛苦呢。
榴莲,及其所有制品都是我及其恐惧的食物。虽然,我鼓足了勇气专门定了连留蛋糕,虽然,你看起来吃的很香,吃得大快朵颐,不对,其实应该用胡吃海塞形容更准确,但是,不论你怎么骗我,我是绝对 绝对 绝对 绝对不会尝一口的。
一起看完不能说的秘密,再动身去鼓浪屿时已然是下午,路上又有些耽搁,没逛多久,时间便被挥霍的干干净净,可能,两天的时间真的是过得很快吧,乘着夜雾,匆忙的坐船离开,心里还留着在陡峭的层峦叠嶂里给你拍照的恐惧,天知道向来恐高的我到底要多大勇气才能在那种鬼地方举起相机。
不过,鼓浪屿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呢,如果早些去,两个人在里面优哉游哉的逛上一天似乎也不知疲倦,何况,还有我吃过最好吃的泡芙。说好了,下次来,一定要好好逛逛呢。
但说到最喜欢的,其实还是曾厝垵,很迷恋两个人在这种没有很强现代气息的巷弄里闲逛的气氛,灯光不会很亮,那天过往的游客没有很多,稀疏的人群,加之偶尔传来的歌声,平平仄仄的腔调,很清,很淡,很梦幻的真实。真实的存在,真实的依靠。
对了,还有那种超大的芒果,哇,生平二十年还从未见过如此大的芒果,结结实实的咬下一口,是那种清香的甜味,不至于如荔枝一般的腻甜,多吃几粒便觉得饱食不堪,如果不依然吃过晚饭,真不晓得会吃下多少。
夜色深浓时到来,天未拂晓前离开,静谧的好像没有一丁点的痕迹,静谧的就好像宿命的定律一样。
之前一直带着小指的尾戒,似乎说是单身的象征。和你在一起之后不久,便不知道遗失在哪个角落,任凭我掘地三尺也找不到一点痕迹。然而,它却又在分开后不久,就那么自若自的跳到了我的面前,嵌在了曾经属于它的小指上。
你曾抱怨过,我没有写过关于你的文字。也许直到今天,这些思绪才零零散散的沉淀成这些文字,当然,它来的很晚,所以,我把它放在你看不见的角落。
我从来不喜欢分手后便急急忙忙的删掉所有的微博,微信,空间,不,应该说我根本不会去删掉那些。比起将记忆付之一炬,我更喜欢让他们像掉在书桌后的铅笔,落满灰尘,不知痕迹,只有在我偶尔收拾屋子时,才会突然发现,原来你在这里,只是,不知道那时你是否安好,是否还记得送你的半岛铁盒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