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巧,今天生日,也是我寄出信的第120封。每封大约1500字,120封就是十万八,一个短篇。
我决定不再写了。
成长是一个过程,喜欢,就该做到极致,我已尽力让自己享受了整个过程。
写信的对象有:好朋友,前男友,现任男友,老师,同学,火车上认识的居士,暗恋过的学长。
写的时候必须脑洞大开,静心静力,半下午敦坐在桌前,从蝉鸣写到日落,抬头闻见小区里别的住户家里飘出来的晚饭香。
我不怎么在乎能不能收到回信。下笔的时候就像蒲公英张开飞翔的翅膀,飞到哪里无所谓,能飞就好。
我不会打麻将,逛街的时候专注而认真,一定能挑到自己喜欢的,手里握着笔的时候,任何人约不到我。
这并不是为了证明我有多好学,有多刻苦。
只是喜欢,而已,就像你喜欢打某款游戏,痴迷其中可以忘记吃饭,我们只是形式不同。
人有千面,我想给喜欢的人,留下点什么。外向的人,也有美好的矜持。等待的时光,是情人间最美好的时光。
不过,所有我自封的前男友,写给他们的信,都还给我了。就像自拍照发出去,然后又被发回来,下面还附注了:丑,差评。一开始蛮伤心的,后来想想落在他们手上,也不见得会被珍视,还不如自己留着。
以后如果我有女儿,我可以总结性的告诉她:以色示人,跟以文笔示人,色多半能胜出。因为想要自己文笔好,难,即便文笔好,也要对方想看;对方想看,看完就一个朕已阅的表情,也能气死你。对方待你如上宾,也要对方有时间,愿意折腾着去买邮票,大热天跑邮寄,也有可能他住的小区附近根本没有邮局,好不容易投递出去,中国邮政慢牛的效率,也有可能半路弄失,回信到你手里的时候,已经九九八十一难了。
每次把信投进邮筒,都有一种庄重的仪式感。我还在做着木心《从前慢》里的那一句: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凡是文雅的事情,我都愿意为你去做。哪怕看起来迂腐而幼稚。
我们隔着飞机要飞3个小时的距离,此生见面的机会,平均下来十年才有一次。那些少年人,不懂当初的深情,一句:这有什么用,就当垃圾扔掉。
少年呀,你可知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必须把每一天都当做末日来过。你会笑我故意煽情,电影看多了,你没见过好好的人,第二天就没再起来么?
电脑办公以后,你有更好的机会再去写别人的名字吗?就一笔一划的写在纸上,就像情窦初开的女生,一遍一遍地在本子里写某个男生的名字。写的不工整,抹掉,又写,又抹掉。
写信,也是解读自我的过程。我需要蛮悍的外在行为,保护内心的小女孩,这个小姑娘极其敏感,细腻,写下来才能天朗气清,人格完满。
写着写着,能发现自己逻辑上的缺陷,过分跳跃,主题松散,而且,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事,值得写进信里,会反省自己都做了什么,会严肃得思考,生活的实质内容是哪些,除了把8个小时交给老板,我对自己做过哪些改善。
你会想,我肯定是各种酸酸调子的文艺腔是不是,那种高中作文里滥觞的伎俩,我一次也没用过。落笔有神明,我没有敷衍过任何一个字,最多写成了别字。在信里找天马行空的错别字,就像在花园里找人留下的踪迹,不好玩吗?
想到这里,我真该感谢那些,愿意给我一个收信地址的朋友,让我不停地深挖,不停地自我教育,找到一个让自己舒服呆着的方式。
感谢你读了那么久的我,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
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