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纳闷,你有啥资格怒斥抄袭还愤然离场,要讲抄袭你是抄袭鼻祖呀,哪个你没抄过,要讲片子质量你烂片之王,你还好意思怒斥,还有什么好讲的,自己今天的位置是不是尴尬了,港片没落了,来骗大陆人民的钱,就认清形式得了,我尊敬你,我致敬你,我不拿你当回事你不也得看着!——语出某制片人
王晶来自香港,是一个优秀的商业导演,更被称为鬼才导演。
电影是一件商品,它针对的是大众,是世俗的。
所以他够俗,肯俗。
近日,王晶在“网络发行价值再生,港片IP的破局重组”论坛炮轰网络大电影盗窃香港电影版权,此事闹得沸沸扬扬。
王晶炮轰:“我刚才一直看PPT。我觉得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事,你们说致敬香港电影,根本说不上是致敬。网络大电影就是集体盗窃香港IP,刚才提出的最卖钱的赌片、动作片、僵尸片,以我的眼睛看来,基本上都是不问自取,盗窃以前香港成功的例子。所以,我觉得,并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而是集体盗窃,根本没有向任何知识产权拥有方,给过任何费用,甚至是征求同意。刚才董先生说的,分帐最高的《笔仙大战贞子》,我不相信能拿了日本的版权,也不相信问《笔仙》电影拿过任何的版权,我认为是无耻的。今天的座谈,根本不成立。发行价值再生,应该是版权拥有人的价值再生,而不是盗窃的价值再生。港片IP是有版权的,而不是像现在网络大电影随便拍赌片。赌片在网络大电影上,每人给我一万元,给赌神的创作人1万块,我就有500万了。我今天就说到这里,我觉得这个论坛是没有价值的,对不起。”
王晶炮轰完,直接起身离场!
然而某制片人却对王晶的离场进行炮轰:我就纳闷,你有啥资格怒斥抄袭还愤然离场,要讲抄袭你是抄袭鼻祖呀,哪个你没抄过,要讲片子质量你烂片之王,你还好意思怒斥,还有什么好讲的,自己今天的位置是不是尴尬了,港片没落了,来骗大陆人民的钱,就认清形式得了,我尊敬你,我致敬你,我不拿你当回事你不也得看着!
王晶对此也转发了此制片人微博,并配上七个字,直接粗口加上一个标点符号!
对此一锅也是表示无语。
这种炮轰并没什么意思!
只是这个事件背后的版权问题,更值得我们去关注!
这也让所有电影从业者反思:要如何保护电影版权?抄袭、蹭IP、致敬等等算不算抄袭?
当然,一石激起千层浪!
有人支持王晶发声要保护电影版权,也有人质疑王晶曾经电影也是拼凑。
记得当年徐峥的《泰囧》、《港囧》票房大卖,于是一大波跟风的网络大电影蜂拥而至,《深囧》、《澳囧》……
还有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上映不久,就有《我是潘金莲》、《潘金莲就是我》等电影蹭IP,山寨得雷人!
观众早已无力吐槽。
……
早在香港电影的黄金时代,更是喜闻乐见了!一部电影火爆了,其他电影公司就会跟风效仿。
《赌神》火了,接下来就看到《赌侠》、《赌圣》、《赌霸》、《胜者为王》……
《古惑仔》火了,接下来就看到《洪兴十三妹》、《九龙冰室》、《新古惑仔之少年激斗篇》……
《僵尸先生》火了,接下来就看到《音乐僵尸 》、《僵尸道长》、《僵尸家族》……
抄袭、蹭IP,或者致敬,这类电影早已见怪不怪。
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电影亦如此!
只是看谁抄的高明而已!
网友对此纷纷评论:
电影在我心里是一项神圣的艺术,拜托“业内人士”们都有点自觉吧,中国影视圈已经够让人寒心了!
我一直就不喜欢什么网络电影,我从来没有看一部网络电影,不如去看以前香港电影的经典,成龙、洪金宝、张家辉,古天乐,梁朝伟,张国荣,周星驰这些人的电影都是绝版之作。
虽然王晶已经过了六十花甲之年,但他相当有敬业精神,比不少的电影导演都要勤奋,甚至会拉着女演员深夜对戏。 小编,说得好,王导有没有拉着你深夜对戏?
有些撞梗不能算抄,借用而已,比如笔仙,这个传统的东西,像狐妖一样,难不成日本人韩国人用了中国人就不能用了?倒是贞子难搞一点,毕竟是人家现代发明的版权。
……
最后,一锅想说:不管怎么样,版权是要保护的,只是看要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