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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同蘇
本文原刊於《舉目》14期
自從1995年重生以來,筆者的教會生活和牧養工作,基本圍繞著一件事情——在北美大陸同胞中植堂。這篇文章,是幾年來筆者在北美大陸基督徒中間植堂的生命總結。
教會--靈命生長的環境
植堂就是從無到有建立教會。生命生長要有環境。基督的身体(教會)就是基督生命的載体和(正面的)環境。離開了基督的身体,沒有一個人,可以僅憑自己而領受基督的生命。
生命怎麼能活在身体以外呢?不經過基督的身体,誰能接觸到基督的生命呢?如果沒有教會的傳承(縱向)和連接(橫向),一個有限的人就無法領受神的無限生命;如果沒有教會(有組織、有實体的靈命整体)的保護,個人也無法抵禦世界(有組織有實体的罪性整体)的侵襲。
植堂就是建立靈命生長的環境。因為:一方面,個人是受環境影響的。1.單純的個人,不可能戰勝環境的整体力量。越是不成熟者,其生命對環境的依賴程度就越高。
2.無論是理性,還是靈性,在化作感性的實体力量之前,對于生命來說,都是空的。
對個人而言,實際感性作用的綜合就是環境。由此,植堂的目的,不是建立一個一個的個人,而是建立一批人,這批人構成了靈命生長的環境。
植堂的方式,主要不是說理或空的禱告,而是生命的整体交流。“道成肉身”,表明耶穌基督並不是僅憑空空說教(道),或藏在天上禱告,就把福音帶到世上。感性的實体生活,是“道”和“靈”可以作用于生命的關鍵。
另一方面,環境不是由個人組成的。存在于環境中的個人,就是環境的一部分。造就個人,就是建立環境(教會)。這裡所說的“造就個人”,並不是一個一個單獨地 造就個人,然後,被造就的諸個人就自然地組成教會(環境)。而是“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体”(《以弗所書》4:12),建立靈命得以生長的環 境。
“造就個人”,不是造就獨立的個人,而是造就能夠履行該環境所要求之職能的聖徒。甚至在靈命環境尚未完全建成以前,造就個人就必須以要建立的環境為藍圖。
由此可見,植堂就是建立靈命環境和造就個人靈命的總和。被環境決定的個人又決定環境,而被個人決定的環境又決定個人。如何把握兩者互動作用的分寸,是植堂工作的關鍵之一。
例如,根據現有個人的靈命狀況,安排教會可行的結構和事工。或者按照教會整体水平,對個人提出適宜的要求。不要建立某項事工,實際上卻沒有個人成熟到可以承擔;也不要對個人提出一項要求,而教會的整体環境卻不能給予支持。
結構和核心--環境的要素
結構服從該生命体生存的目的,並由此而決定該生命体存在與發展的趨勢。教會內在結構,當然是為了促進生命的成長。不過,教會裡面並不是只有純粹的基督生命,進入教會的都是罪人,即便是蒙恩的罪人。組成教會的人,既有恩典的基督生命,又有殘留的罪性遺跡。
從而,教會內部已經包含對立。在生長的意義上,存有自我發展的抑制因素。教會作為環境,也具有了正面和負面的雙重影響。
教會的結構(無論具体形式如何),在本質上,都是一個單向的閥門:這個閥門永遠保持和加速基督生命的流通,卻阻止和減少罪性的交流。教會正是通過自身這一結構的不斷加強,消減內部的抑制因素。什麼時候這一結構在教會的實際生活中建立起來,什麼時候教會就算立起來了。
教會的結構,保證靈命高處向靈命低處澆灌。而教會結構的實現,取決于教會裡具有靈命高處。如果教會完全是一片靈命窪地,那麼,無論有什麼結構,都不會有生命的澆灌。換句話說,有結構,也是空的。
這個靈命高地,我們通常稱之為“核心群”(core group)。一個教會是否立得住,就看核心群是否大到可以推動整個教會。
植堂就像在傾斜的雪地上滾雪球。不管有多大的外力推動,若非有雪核,就不可能滾出雪球。如果雪核過小,當外力推動停止後,也會因阻力而停滯。只有當雪核大到一定程度時,在外力推動停止後,它還會憑自身的重量保持前進的速度,在滾動中不斷變大,並加快滾動的速度。
教會也是一樣。在核心群達到一定的份量邊際以前,外力如果停止支持,教會會死亡。而當核心群超過了這個份量,教會就會以良性循環的方式自我增長。
在北美的境遇中,核心群的數量邊際,通常是十個家庭,或者二十五個正式的會員。當然,這個數量必須是有質量的數量。這裡說的“質量”,是指靈命的成熟程度。 無論是“十個家庭”,還是“二十五個會員”,都必須是基本合格的基督徒。當這個核心群建立起來,教會作為靈命的環境就基本形成。
帶土移栽——核心的移植
“帶土移栽”,是筆者于2000年在加拿大巡迴佈道時,觀察加拿大粵語教會培植國語堂的經驗,並回顧自己植堂的体會提出的。意為把一塊改良到相當程度,並且有 機連接在一起的熟土(即成熟基督徒),連同生命的苗(即基督生命),一齊移栽到青石板(即待植之地)上。當時,筆者正在紐約“青石板上種莊稼”(即試圖憑 空造就出一批同工)。但是,幾年的實踐證明,這條路行不通。
如前所述,在教會裡有兩種循環。一種是正效應的循環,這就是基督生命的交流;另一種是負效應的循環,就是罪的彼此影響。
在一個健康的教會中,正效應的循環絕對壓倒負效應的循環。如果負效應的循環嚴重干擾正效應的循環,教會就出現問題。若是負效應的循環抵消甚或超過正效應的循環,教會就出現生存危機。
在北美大陸同胞中,植堂的困難,在于正效應循環的資源不足。植堂是向無(靈命)處收取,即在罪人中建立基督的身体。因此,不具有一般教會的優勢,即已確立的靈命環境對罪人的影響力,對植堂而言,是仍需建立的。
好在被植之堂,並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它開放性地與基督的整個身体相連。其他教會常供應植堂所需的合格基督徒。或是本地的基督徒自發地開始植堂的程序,他們的生命肯定先已在一個已確立的靈命環境裡栽培過。因此,被植之堂不是自我發展的產物,而是恩典的結果。“
“帶土移栽”中待解決的重要問題,是什麼樣的臨界點,才使植堂取得最大的邊際效率?換言之,有多少合格的基督徒,才能構成一個靈命環境,使教會確立和發展?
從某種意義上說,所有的植堂,都是“青石板上種莊稼”。然而,“青石板上種莊稼”,也有不同的方法。九十年代,大多數美國華人教會在大陸同胞中植堂的方法, 是向青石板(罪人)上撒幾粒種子(一或兩位牧者或同工),和一些浮土(尚不成熟的大陸基督徒)。這種植堂方式雖具有微小的土壤改良作用(生命改變力量), 但不足以創造出生命得以生長的穩定環境。主要的原因是,具有基督生命的人,數量達不到形成良性環境的臨界點,從而,罪的負效應成為環境中的主導力量。
具体地說,就是:1.在此類植堂過程中,一或兩位成熟基督徒的榜樣和事奉,在教會內部得不到支持和反饋,其工作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被罪的負效應吞沒,不能在教會內部形成生命的良性循環。
同時,他們本身由于長期過量付出卻得不到補足,或遲或早會因過分透支而被拖垮。絕大多數以此方式在大陸同胞中開創教會的牧者(無論來自大陸,或臺灣),都已經或正在準備離開該教會,這已經是一個事實。
2. 有些基督徒參加此類植堂,是因文化背景,而不是靈命程度。由于其靈命的不成熟,不知不覺中,在教會中罪性的輸出多于生命的輸出,造成的負效應大于正效應。 如此他們形成了假象的核心群,即在表面上構成了教會的核心,但在實質上,根本不足以支撐整個靈命環境。當核心群只是一個生命假象時,教會就不可能不出現危機。
此類基督徒出現嚴重問題,並引起教會的生存危機,已經成為此種植堂方式下的必然現象。這不能簡單歸因于他們的罪性,而應當看到此類植堂方式,把他們放在了一個罪性更容易發展和爆發的位置。
3. 在此類教會中,核心群既低于合格基督徒的水平,而新受洗的基督徒又以之為標竿,從而,其生命的成長,已經先天地被局限在合格基督徒之下。
作為蒙恩的罪人,基督徒生命在低水平上交流,並不意味著其罪性也會在低水平上交流。而是恰恰相反,沒有基督生命的制轄,罪性反而會更大地發作。
在此境遇中,數量的增加,只會加大教會增長的負效應。此類植堂的結果,往往與植堂的目的大相徑庭。植堂本來是要造就基督生命的群体,使進入該群体的罪人改 變。而此類植堂的結果,卻是使罪性在教會裡結成了群体,形成了環境,從而,不僅阻斷了新進入者生命的發展,而且也耗乾了少數靈命成熟者的力量。
如果耗散的力量大于土壤改良的力量,浮土會流失,種子也會枯萎,而青石板還是青石板--甚至情況可能更壞,經過一次靈命的免疫,青石板上結成了偽知識的保護層,真正的生命便更難在他們中間扎根。
“帶土移栽”是把一塊改良到相當程度,並且有機連接在一起的熟土,連同生命的苗,一齊移栽到青石板上。這塊熟土要大到具有一定的自我支持和自我循環的能力,從 而,具有抗耗散的自我凝聚力(使好土不流失),和自我發展(變石板為好土)的內在驅動力。要注意的是,這塊熟土不應大到無需外展就可以形成自足的環境,它 只是一個需要向外擴展,才能最後完成自身的核心。
在質量上,必須是熟土,即合格的基督徒。有些教會把有問題的人推出去植堂,或任有熱情卻 尚不成熟的人出去闖蕩,這顯然不是明智的策略。在已確立的環境裡還不能正常成長或尚需時間成長的人,到沒有環境的地方去建立環境,這不但不會有收穫,而且 幾乎可以肯定,會將本也賠進去。送人出去植堂,不是把富餘的或不要的給別人,而是要我們把生命中好的拿出來。
在數量上,“十個家庭”或 “二十五個會員”,可以說是最佳效率的邊際。少于這個數量,效率就以次遞減,直至遞減到臨界點以下,生命的推動力不再能克服罪的阻力;大于這個數量,效率 也依次遞減。若已大于某個臨界點,教會就會因完全自足,而失去了植堂所需的向外張力。所以,“帶土移栽”,指的是如何通過移植有質量、有數量的核心群,而 保證植堂所需的、持續的推動力。
他山之石——必要的借重
在北美大陸同胞中植堂,是在一個亞文化族群裡,建立第一代基督徒的堂會,從而,是跨文化的宣教。這意味著,必須有其他亞文化族群的成熟基督徒,為之付出代價。第一代基督徒不能自己造就自己,需要有人作輔助他們生命成長的環境,至少是作建立這種環境的核心。
北美大陸基督徒作為一個群体,至少還需要十至二十年,才能成熟到帶領別人的程度。生命成長是需要花費時間的,而且,作為第一代基督徒,北美大陸基督徒的生命 成長速度,會比該地區其它亞文化族群的基督徒要慢(筆者認為,九十年代關于大陸基督徒迅速成長的神話,並不符合教會的實際狀況)。原因有三:
1.先天不足
筆者回顧自己所牧養的成長較快的來自臺灣的基督徒,發現在他們受洗之前,神已經在他們身上做了很長時間的預工。有些人儘管只受洗兩三年,但生長自虔敬的基督徒家庭,一兩歲就參加教會的兒童主日學,從而,受洗時已經實際進入教會生活二十餘年了。
有些人則有親戚,朋友,同學,同事是基督徒,由此,在受洗前,已經長年受到基督徒生命榜樣的影響;有些人因校園裡有公開合法的團契,所以,以作好孩子的心 態,參加過團契生活數年;有些人已經常年閱讀基督教作家(如李家同,杏林子,張曉風等)的作品,因這些作品已是文化的一部分。
而大陸第一代基督徒,就少有此類經歷。他們是在真正的空白之地,開始自己的靈命歷程。
2.後天的實際生命資源缺乏
這裡說的生命資源,不是指外在的東西,而是說真正的生命接觸。首先,一個初受洗的人因文化的親和力,會較多地接觸出自同一文化的基督徒(當其靈命成熟以後,情況會改變)。
在基督信仰傳入歷史較久的文化中,必因積累而出現較多成熟的基督徒。這就給初信者提供了較好的生命交流環境,同時,也提供了較高的生命的標竿。人往往習慣與來自同一文化的人相比較。例如,來自香港和臺灣的基督徒,因群体中有較多生命成熟者,生命較淺者就有了較高的榜樣。
而第一代大陸基督徒,作內部生命比較時,就常只能以彼此較淺的生命作標竿。當要求大陸基督徒生命成長時,常常聽到他們說:“我們和香港、臺灣來的人不同。” 這正證明了大陸基督徒作為群体的靈命標竿,較其它亞文化族群低,而原因正在于,沒有足夠數量的成熟生命,將標竿提起來。
3.初期事工的幼稚
在一種文化中建立第一代基督徒,事工在初起時總要有一個摸索的階段,總不免有失誤和不足。北美大陸人事工中,理性主義為主導的最初十年,以及其後以後現代主義為背景的靈恩現象,都顯示出該事工的不成熟。而一個不成熟的事工,斷難栽培出成批的成熟基督徒。
在康州新港植堂期間,筆者由于幼稚和驕傲,忽略了神給的一個重大恩典,就是筆者教會中,一直保持著百分之十五左右來自臺灣的基督徒。當時,這批基督徒為教會提供了主要同工和核心群的導向力量。
因為這一忽略,筆者在紐約植堂時,又有意識地嘗試了一個“純形態”的大陸人教會(即牧者、同工、基督徒、慕道友,完全來自中國)。幾年的實踐證明,該方式是一條死路。其關鍵問題在于不僅沒有核心群,而是難以建立核心群。
所以,雖然筆者試圖在三批大陸基督徒中建立核心群--這些基督徒中不乏受洗年頭長久者(每批裡面都有受洗十年以上的人)--但由于上述原因,他們的實際靈命與受洗的年頭相差甚多。而且,每一批人都有其典型問題:
第一批人有明顯的(行為上的)罪的問題,諸如金錢(在教會裡面做生意,為賺錢而耽誤教會的聚會和事奉),色情(涉足色情場所,在教會裡講淫言穢語),賭博等。
第二批人,涉及非行為的罪,即不肯做一個基督徒起碼應當做的事情,如讀經,禱告,奉獻等。
第三批人只要管好自己,絕不肯實在地為教會和別人付出。
不管這三批人各自有什麼問題,他們都具有兩個特點:
(1)他們都有興趣,甚至極為積極地,從事表面的事工,比如,上臺領會領詩,擔任有頭銜的職務。
(2)同時卻不尊重和順服屬靈權柄。
很多大陸基督徒參加甚至發起植堂,是因為誤以為,建立教會就是做那些表面的事情。他們的生命成熟程度和教會生活的深入程度,都未足以使他們真正了解教會是什 麼,從而知道建立教會需要付出什麼。他們以表面的事工,造成了假象的核心群,而又依賴這個假象,而拒絕真正的生命付出和改變。“教會不是靠我們撐起來了 麼?還要我們付出什麼?”、“我們的生命都好到了可以作同工了,還需要什麼改變啊?”
殊不知教會是生命的共同体,教會是要真正和實在的基督生命來支撐的。當年筆者曾將母會的會員標準,在所植的教會裡向成批成批要求作同工的大陸基督徒出示,發現他們幾乎沒有一個人達到標準。然而,他們卻仍然堅持要做同工。
當一群生命不成熟的人湊成一個教會的時候,就不得不使用原本不應事奉的人做工。但是,一旦他們習慣了只在表面上事奉,並以此而僅僅領受了事奉的表面價值後,再讓他們做相應的內在生命轉變就難了。
如果不是母會的有意安排(這種安排應包含著神的呼召和教會的篩選和陪訓),主動去參加植堂的大陸基督徒,多有不能、不願意在現有的教會裡聚會的人。若是倚靠這些在現存教會有問題,甚至是從現存教會中分裂出來的人植堂,從根上就埋下了不服屬靈權柄的種子。
但這還不是問題的真正所在。當會眾完全由靈命程度普遍低的人組成,便會形成一種局面:幾乎牧者或同工的每次教導,都會引起普遍的抵觸。靈命的教導要求罪人生命的破碎,每一個人對此都會感到不舒服。
在一個健康的靈命環境中,被破碎的個人在周圍多數人的榜樣作用下,會意識到真理的教導和自我的破碎是正確的,從而,願意服從神的真理而破碎自己。而在上述那 種靈命普遍低下的境遇裡,多數人不舒服,會彼此加強,最後形成群体效應,使每一個人都認為真理的教導是錯的,而堅持罪性是正確的(“你看,除了那一兩個人 以外,大家都這樣認為嘛”)。
在此境遇下,教會作為環境的整体效應完全被誤用。而這種誤用不是偶然,是此類植堂方式的必然結果。
一些具体的建議
以上例子表明了目前在北美大陸同胞中植堂,需要借重其它亞文化族群之基督徒的必要性。以下則是一些具体的建議:
1.若由一個總會(宣道會、浸信會等)植堂,移植的核心群(至少其主体)應當來自同一母會,以保證異象的同一。
2.儘管移植的核心群,以來自其它亞文化族群的成熟基督徒為主導,仍然應當摻有一定數量的生命比較成熟的大陸基督徒。如此,一方面為這部分大陸基督徒提供了學習的機會,另一方面也使他們成為核心群自我複製的中介。
3.作為跨文化的宣教士,移植的核心群應當對大陸同胞的文化和心理有相當的了解,更重要的是,有願意放棄自己的文化習慣而服事大陸同胞的心志(向大陸人,就作大陸人,為要得大陸人)。植堂的母會也應為之提供必要的培訓。
4.每一個參加植堂的弟兄姐妹,都應當為之長期禱告,因為建立第一代基督徒的教會,要比普通的植堂付出更大的代價。沒有神的保守,沒有人可能堅持到底。
本文是作者最近提交宣道會美國華人教會聯合會的報告。
作者來自中國,現為紐約新生命華人宣道會牧師及NYACK神學院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