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回家的班车上,断续的听完了台大吕世浩老师的史记一课程。司马迁自传,报任少卿书,五帝本纪,吴太伯世家,伯夷列传。几篇文章讲解出华夏文化根基的一个“让”字。尧如何选择舜,如何考察舜的德行与才能。司马迁为何要受宫刑,宫刑是一种比死刑更让人耻辱的刑罚,太史公为了继承父亲之志,接受宫刑忍辱负重坚持写完史记。而完成父亲临终之托也是一种最大的孝,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不能毁伤”的低层次的孝要高很多。
什么都可以让,但责任不能让。太史公承担着记载历史的责任,而不能简单一死了之。
遇到父母要惩罚孩子,小的惩罚可以接受,但要置于死地的惩罚要跑掉,不能让父母铸成大错,那便是不孝。舜的父母兄弟对他不好,但舜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尽孝却又全身而退。
吴太伯,季扎都用逃离的方法真心让国。伍子胥为了报仇选择辅佐公子光,献专诸用鱼肠剑刺杀吴王。为了报仇不惜使他人父子相杀,兄弟相杀。而最终虽然报仇,也在最后没有善终,因其自身选择了不义的方法做事情。看一个人如何,要看其所交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或曰,有人说,为什么有的人品行高尚却早夭亡,而贼人却长寿。不是天道报应吗,为什么没有报。太史公曰,所谓报,并非只有现世报,还有后世报。如叔齐,伯夷不食周之粟米,最后饿死于深山。追求的就是气节,追求气节,彰显名声,而得到了名声,那就是一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