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难寻

00

“我昨晚好像遇到廖凡了。”

他穿着白衬衫,手捧着玫瑰,从暮色深处向我走来,路边昏黄的灯光时隐时现的打在他身上,他就这样忽然出现在我面前,这感觉那么不真实。

那是我和他时隔三年后的第一次相遇。

眼角的氤氲模糊了视线,也可能是周围本就黯淡的灯光隐住了他的身影,我努力的睁开眼,却依旧看不清他的样子。

“他跟你说了什么?”林杨的声音哑哑的,他在厨房里忙碌,与我隔着一道墙,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

“他说,小姐,买束花吗?”

01

2013年,我和廖凡满怀期待地从成都来到北京,正式加入北漂一族。

初来乍到,有很多不熟,却也有很多新奇,虽然住着潮湿的地下室每天为了吃饭发愁却依旧乐此不疲。

廖凡大学学的是配音专业,他天生一副好嗓子,的确是学配音的料。那时的他心高气傲,以为配音学的人少,自己努力点肯定能混个出人头地,没想到毕业后连工作都找不到。

那时的配音行业还很萧条,我一直笑话他,没眼光,选个这么冷门的专业,活该找不到工作。

那时,他的专业唯一的用处便是在我无聊的时候模仿我喜欢的明星的声音挑逗我。

我喜欢的明星很多,他都会刻意去学,那段时间他总是说,要是真的能为他们配音该有多好啊。

廖凡毕业后在成都磨了两年,端盘子,搬箱子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他的心气都快被这个见不着前途的城市给消磨没了,但毕竟年少轻狂,多少总有些不甘心。

那天,他终于忍无可忍,猛地将盘子摔在对着他颐指气使的肥头大耳的老板面前,丢下一句“老子不干了!”便潇洒地扬尘而去,那是我觉得认识他以来他最帅的一次,可惜帅不过三秒,摔了人家的盘子总是要赔的,又灰溜溜地跑来找我借钱。

我高中还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了,那时心高气傲,对那些满嘴“之乎者也”的书呆子嗤之以鼻,出了社会才发现现实对我这样的文盲也同样嗤之以鼻。浑浑噩噩地混了几年,所幸还存了些积蓄。

看见廖凡狼狈的样子,本来想狠狠嘲笑他一番,可又不忍他再受挫,所以一直憋着笑,假装正经地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

他看我忍俊不禁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你丫的就不能有点同情心?”

我终于憋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老子要去北京,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等我衣锦还乡,久别重逢带你吃香的喝辣的。”他忽然很正经的看着我,拍了下我的肩膀。

“就你有能耐!”我戳了一下他的脑袋。“就你那语文水平还是别说成语了,久别重逢是这样用的吗?”

“有什么不对吗?”廖凡摸着脑袋疑惑的望着我。

“当然不对!我陪你一起去。”

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开始大笑,露出一口白牙,他很久没有这样爽朗的笑了。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我们站在天台上望着脚下来往的车流,微风徐徐,时不时楼下店铺还会有促销音乐传上来,酒瓶子摆了一地,我跟他说我要跟他一起去北京。

那样的夜色,那样意气风发的我们如今再也遇不到了。

就这样我们一起去了北京。

现在想起来真的太疯狂了,经过北京七年的风霜和洗礼,现在的我终于认清了一个道理——人在疯狂的时候下的决定多半是错的。

我们都是命运的使徒,麻木过,虔诚过,挣脱过也放弃过,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却又死心塌地地朝着它给的轨迹前行。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但我不相信自己的路是随心所欲走出来了,因为真的有很多时候我们别无选择。

所以才会一直被困在牢笼里,被现实玩弄与股掌之间。

02

其实我来北京也不只是为了廖凡,我和他一样,都有着不甘平凡的心,我比他有着更丰富的社会经历,棱角早已被磨平,我讨厌那个圆滑却又只能圆滑的自己,他的话给了我再挑战世界的决心。

来到北京之后我才发现,这并不是廖凡一时赌气做的决定。

他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甚至在网上租好了房子,我都要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密谋已久的。

有时候密谋已久才更加心酸。

“我不想去酒吧做服务员了,也不想再去送外卖了,不想再为了几千块钱的工资去做任他人支配的傀儡了。”这是廖凡在到北京时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知道他这句话后的心酸和无奈,因为早在几年前我就统统经历过,我不想让他在经历这些,我居然衍生出一种想保护他的欲望。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我连自己都养不活。

“啊?你不会是想要我养你吧?”我知道他不是这个意思,故意和他打趣。

“想什么呢?”他敲了下我的脑袋,很正经地对我说。“我还是想干配音。”

“我支持你。咱们既然来了北京,自然不肖再干那些。”

他朝我摆了个笑脸,我们两个狼狈的从车站的人流中挤出来,阳光撒在我们身上,暖暖的。那是我们第一次沐浴到北京城的阳光。

我一直以为世间最美好的情话不是我爱你,也不是我等你,而是我支持你。

说爱太空洞,说等太孤独,唯有支持是爱,是陪伴,是等待,也是不计回报的付出。

所以“我支持你”这四个字我只对廖凡一个人说过,24岁依旧心怀理想的廖凡。

03

是什么时候开始厌恶北京的?大概是来北京的三个月后吧。

没错,我们只用了三个月便开始厌恶这个我们拼命想来的城市。

廖凡在配音的路上屡屡碰壁,而我用了所有积蓄租了个花店,赔得血本无归。

原来我们依旧是那笼中鸟,换了位置依旧是现实的掌中之物,它甚至都不希罕拿一点点甜头去挑逗下我们,自然看见我们在笼子里撞的头破血流也不会大发慈悲地去给我们包扎。

我们各自在黑夜中舔舐伤口,还好我和廖凡都是不服输的命。

我开始拿花店的花到大街上去叫卖,虽然不大体面,也要辛苦些,当总好过守着个诺大的店面等死。

他也乐此不疲地四处应酬,寻觅机会。

我们勉强维持着生活,甚至过的比在成都还惨。

后来,生意稍微有了些起色,我为了笼络顾客,建了些顾客群,在里面发一些活动。

也因如此,我结识了一位小导演的太太。我极力的向她推荐廖凡,我招揽顾客都没有如此谄媚,所幸为他某得了一个男二的配音角色。

那是他的第一个正式的配音角色,虽然只是个不出名的导演拍的小众文艺片,也没有给他以后的配音生涯带来任何实质帮助,可是它却是那段时光里所有的光和暖。

04

那时候我们天真的以为拍了部片子就可以一跃成名。

片子还没出我们便急着四处招揽观众,甚至在我那个小花店了贴满了宣传海报,可惜影片最后上映还是没有激起一点水花。

廖凡的事业刚开始有些起色是在16年,他靠着这两年积累的人脉接到了个大单子。

也是因为这部片子廖凡一跃成名,配音行业渐渐受到业内重视,他开始成为配音圈里叫地上名字的人物。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们开始渐行渐远。他越来越忙,就算好不容易有些闲暇时间他也不屑再回到我们那个潮湿的地下室了。

有一次,记不清因为什么我们大吵了一架,那一次我们冷战了很久,甚至有数月未见。

我没想到会在大街上遇见他,也没想到他会对我视而不见。

他牵着身边的女子,朝我轻瞟了一眼便把我当作了陌生人擦肩而过。

“先生!买束花吗?”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突然喊了句。

他顿了一下,还是他身旁的倩影先过回头的,她妩媚的笑看着我,我从这个艳丽的女子眼中看到了期盼。

廖凡有些尴尬的朝我手里接过玫瑰递给她,胡乱的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一百塞给我然落荒而逃。

我木纳的接过钱,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涌了出来,我在街边呆立了很久,晃过神来时他们早已经消失在夜色里了。

我一个人推着花车在街上晃荡,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生意特别好,几十束花几乎售罄。

原来,那天是情人节。

后来廖凡跟我解释说那个女人是他新剧的投资商,他能一路平步青云也是幸得了她的垂青。

他说他不喜欢她,只是借她的手达到事业上的目的而已。

他一本正经的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只觉的好笑。那我又算什么呢?

我无力再去和他争辩什么,因为,我们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他已经是受万人敬仰的明星,而我还只是个每天为了吃什么而烦忧的普通人。

或许当我孤注一掷的倾注一切拿他当做我拜托现实生活的救命稻草的时候我们就注定不会在一起。

丝毫未察觉的他兴高采烈的说要带我离开地下室的时候,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他曾经的一点影子,只可惜这点影子带着的笑容再也无法在我的心里掀起一丝波澜。

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和我三年的青春一去不返。

“我这么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让你过上好的生活吗?”他近乎咆哮着朝我怒吼着。

我平静地望着他,甚至不肯给他一点或喜或悲情绪。

“你还记得七年前来北京的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等我衣锦还乡,久别重逢时带你吃香的喝辣的。”七年前我们依着栏杆,他举着酒杯温柔而又深情的在我耳边说。

“是啊,我当然记得,下次久别重逢时一定不要忘了我啊。”我边说边帮他收拾行李。

久别重逢,明明说的是重逢,却是分别的意思。

“久别重逢不是这么用的!”他早已泪眼模糊,我别过身去不敢看他,深怕自己再心软。

“我以前就教过你久别重逢的用法,你怎么还记不住?”我擦了下眼角,开始对他下逐客令。

我没想到那竟是我和他的最后一次见面,廖凡气鼓鼓地拖着行李箱搬出了地下室,他或许还因为是我在无理取闹。

我把所有的诗情画意和柔情都写进了六月的风里,可它却带走了我所有的欣喜和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他的喜怒哀乐,从此,再难寻。

05

来北京的第四年,也就是廖凡离开的第一年,我遇见了林杨。

他是个木纳的男孩,很高的个子,皮肤黝黑,充满朝气。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和廖凡初来北京的影子。

他跟我一样是这座城市最底层的人,所以和我一样要住地下室,也因此成了我的合租室友。

他不太善于交际,以至于我们住在同一个屋子里了一年甚至都没有说过几句话。

还是我时不时地去叨扰他,才勉强熟络了些。

后来,他会骑摩托送我去花店,有时情绪涌上心头我也会和他讲讲我和廖凡的事。

不知他做的些什么工作,每天天还没大亮就要去上班,我有时为了搭他的顺风车也会特意早起去花店,尽管那时并没有顾客。

不知是哪天天太黑还是他骑车技术太差,我没有想到我们会出车祸。

那种血肉模糊的疼痛让人宁可死也不想再经历第二次。我以为自己会死,可我们还是活了过来,这大概是上天对我唯一一次的怜悯。

只可惜上天的怜悯心是有限的,它虽然没有夺走我的生命,却夺去了我的眼睛。

那次车祸后我昏睡了半个月,再次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身旁空无一人,仿佛一个被人遗弃的孤儿。

人们往往都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谁都想不到或许下一秒自己就会失去光明。

相比于失去光明,我宁愿死掉!

在我自怨自艾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了物体坠落的声音,大概是看到我醒来感到惊讶。

“林杨!”我几乎脱口而出,我实在想不到这时除了他还有谁会出现在我的身边。

门口的人顿了下,许久才走到我的身边。

他一句话也没说,就那样抱着我,却让我觉得很安心,我从没有哪一刻这么需要拥抱过。

06

我不知道那段时间如果没有他我会怎么样,大概是一同经历过了生死,我们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很多。

那次车祸他受了重伤,不能干重活,应该是生活的重迫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后来,他索性辞职了替我打理花店,我们在这座超市的角落里相依为命。

二零一八年六月,我们正式在一起了。

偶尔时间夹杂着泪水的隙缝里我也会想起廖凡,但抹去时间的尘埃,我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了。

生活依旧很艰难,所幸我和林杨彼此依偎在一起。

我原以为他是一个不识情趣的人,没曾想,每次回家他都会给我带回一枝玫瑰。

我喜欢玫瑰,从未对林杨说过。

我特意找了一个花瓶放在床前,每天清晨起来嗅到阵阵花香,那种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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