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又是一首任贤齐的歌
No.11
军训终于在六十多个人的欢声笑语和大汗淋漓中结束了。
结束的前一晚,在大家的一致要求下,王教官终于同意来个小小的结训仪式。
王教官那晚开心得像个孩子,他给大家讲起自己刚进军营时候的苦,王教官其实家境并不好,而且刚入伍时也就十六七岁,每天晚上都会偷偷躲在被子里哭,想家,被老兵欺负。直到后来,一切都成了常态。
之后,王教官的一曲《军中绿花》,唱哭了这群第一次离家十几天的娃娃们。
陆筱宛看着王教官棱角分明的脸,难以想象他在军队中究竟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是什么样的磨难让这个本该在如花的年纪享受父母的疼爱,本该在菁菁校园里享受高等教育的大男孩,早早步入军营,接受军事化训练。
不知道为啥,在大家都开始哭着想家的时候,筱宛却开始心疼这个大男孩,仿佛军训时候给她的每一次严厉教导,在此刻全都如烟飘散。明天,他又要回到军队了, 同学们也要开学了。
三年过后,大家都考上大学,他在哪呢?7年后,大家都开始工作,开始买车买房,他又在哪呢?
陆筱宛看着眼前这个一边抹眼泪一边唱歌的大男孩,默默笑了笑,摇了摇头,她觉得自己好像想得有点远。
之后,同学们又起哄让王思远唱歌,自从那天的迎新晚会结束之后,王思远早已经成了大家公认的歌神。他也没有推辞,一张口,又是一曲任贤齐的歌。
“昏天又暗地,忍不住的流星,
烫不伤被冷藏,一颗死心。
苦苦的追寻茫茫然失去
可爱的可恨的多可惜
......
何必想何必问何处是我家,
爱也罢恨也罢算了吧。
问天涯望断了天涯
赢得了天下输了她”
一曲《天涯》,把气氛带到了极致,同学们大声歌唱,大笑,大哭,似乎未来的三年,就是那个望不尽的天涯。无论同学,老师,还是那个遥远的望不到的大学。
王教官最后满眼噙着泪水,动情地说,“你们啊,都赶上了最好的时代,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考好大学,报效祖国!”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陆筱宛突然哭得一塌糊涂。王思远在不远处悄悄望着她。
No.12
国庆假期的到来,让陆筱宛紧绷的心,终于有了可以放松的一刻。
下了公交车,她就一路蹦,一路跳着往家的方向走。路边白杨树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上面站着几只小燕子,看见筱宛欢快地奔过来,扑棱着翅膀,从这个枝头,飞向另一个枝头。
“爸、妈,我回来啦!”
一进家门,陆筱宛便迫不及待地去找妈妈,以前在家,总是觉得妈妈唠叨,妈妈说话总是喜欢这样,筱宛,你要知道,不好好学习,以后可是要回老家去种地的。筱宛,你要知道,妈妈天天既要上班,又要给你做饭,可是很辛苦的。
直到离开家,才觉得妈妈的唠叨,原来真的是最亲切。筱宛也想起,军训最后一天,她之所以哭得一塌糊涂,很大一部分原因,她也想家了。
“筱宛回来了,快洗手过来端饭,准备吃饭了。”爸爸在厨房喊。
筱宛洗了手急忙奔到厨房,看到妈妈在炒菜,爸爸正将电饭锅里的米饭一碗碗地盛好。油烟呛得妈妈直流眼泪,爸爸急忙打开排气扇,妈妈一边埋怨,怎么就不知道早点打开。爸爸一边笑着说,怪我怪我。
她突然觉得无比幸福,一边偷偷地笑,一边把饭往桌子上端。
“我哥回来吗?”这才发现,回来半天,都没有看到哥哥的身影。
“你哥明天回来,今天他还有课呢。”妈妈边说,边关了火,将锅里的菜小心翼翼地拨到盘子里。
“哦......”
望着满满一桌子自己喜欢的菜,陆筱宛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爸爸妈妈才最知道心疼自己的女儿,餐桌上,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饭菜,无一不是将爸妈的爱,展现得一览无余。
“筱宛,班里的同学都认识了吗,好不好相处。”老爸将一块红烧肉夹到筱宛的碗里。
“挺好的呀。”筱宛一边狼吞虎咽地吃,一边含糊地应着爸爸。
“嗯,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学习也是这样。你要知道,虽然考上了君华,但是高中的课程可比初中的课程难得多,有不会的就问老师,问学习好的同学,听到没有?”妈妈的唠叨又开始了,可是此刻,筱宛竟觉得妈妈的唠叨无比地亲切。
“知道了,妈妈,知道了,快吃饭吧。”
“这孩子,还不想听我唠叨。”妈妈似乎很是不满。
“好了,孩子好不容易回来,让孩子赶紧吃饭吧。”爸爸在一旁赶紧打圆场。
饭后,第一次离家的筱宛,陪着妈妈洗碗,然后拉着爸妈聊了一个晚上,聊“零十分”的班主任,聊同学,聊军训,聊这十几天她不在家,爸妈有没有想她......
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感动和温暖的,除了爸妈的爱,再没有其他。
晚上躺床上,看着上方四四方方的屋顶,想着明天那个总爱欺负自己的哥哥就要回来了,筱宛竟然兴奋地睡不着,在床上来回翻身。
索性起身,拿出自己的日记本。筱宛一直有一个习惯,记日记,从小学五年级开始,一直将这个习惯坚持了下来。此刻,她想记下来的事情太多了,对王思远的好奇,对王教官的心疼,对爸妈的感激,和对哥哥的思念。
No.13
“嘭”地一声,门被撞开。正在看电视的筱宛,吓了一大跳,随即看见背着大包小包、风尘仆仆进来的哥哥,陆筱宛的笑咧到了耳根。
“筱宛,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哥哥一边将身上的背包卸下,一边问筱宛。
陆筱宛的哥哥叫陆筱宁,从小调皮捣蛋,身上受的伤不下十处。不知道当时为啥爸妈给他起了个筱宁的名字,却居然这样不得安宁。
记得小时候,每次筱宁受了伤回来,自己还没吭气,妈妈倒先泪流满面。他真的从小不让妈妈省心的。
有一次,玩双杠,从杠上面跳下来,一根钢钉直愣愣地插进了脚后跟。哥哥硬是忍着疼,被小伙伴搀扶着,到医院处理好,回家的时候,却还是被妈妈发现,那天晚上,妈妈几乎哭了 一整晚。
还有一次,筱宁上初中,放学时候要走一段坡路,旁边是城墙,城墙越往上越高,筱宁却也在城墙上越走越高。大概走到四五米的样子,从城墙上往外面的路上纵身一跳,毫无疑问,筱宁的脚骨折了。
这次,他依旧被同学偷偷扶到医院,处理了伤口,跛着脚回了家。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他忍着剧痛,装作没事人一样,每天上学放学就这样进进出出,爸妈愣是没有发现有什么不一样。
筱宛看着眼前这个多灾多难的哥哥,突然一阵心疼。
“我昨天就回来了呀。”筱宛轻声地说。
“来看看,给你带什么礼物了。”哥哥笑呵呵地从小背包里抖落出一个纸袋子。
打开来,一件白色的卫衣,和一件彩色条纹的高领毛衣。筱宛都忘记和哥哥到谢,抓起衣服便跑回里屋,站在自己房间的大立柜的镜子前,左右端详。
白色一直都是自己喜欢的颜色,高领毛衣正好可以凸显自己的长脖子,穿上卫衣,再露出毛衣的领子,为什么镜子里的自己,如此楚楚动人。
陆筱宛一边想,一边抿嘴笑,镜子里那个小女孩儿,早已红了脸。她突然想起,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也变得如此臭美,甚至她想,这样漂亮的衣服,如果穿到学校去,王思远会不会注意到自己。
这天晚上,陆筱宛在日记本上写下,我穿了新衣服,只为能引起你的注意。
那一夜,筱宛做了个梦,梦里,王思远望着陆筱宛,小虎牙在太阳光下闪着亮晶晶的光,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筱宛,你穿这衣服,挺好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