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候,特别爱看小说。
总能看到男女主角想方设法地去接近喜欢的人,关心对方的喜怒哀乐,感受彼此的悲欢离合,哪怕分开多年后还是念念不忘对方,不管要等多久都不愿意放弃。
好像,这就是爱情最壮烈的样子,就像张爱玲说的,为了他们的爱情,一个城市都颠覆了。
因此,书里经常写道:
七岁那年,抓住一只蝉,就以为能抓住整个夏天,十七岁那年遇见了他,就以为遇见了爱情。
之前,有人说,不要在十七岁那年去爱上一个人,因为你会发现你一辈子都忘不了他。
说的是绝对了点,但确实是事实。
十七岁的你,还不懂什么叫现实,不会明白什么叫作门当户对,不会想到什么是“潜力股”,不会觉得面包比玫瑰浪漫,不会去爱他的物质实力,就是爱他这个人,毫无杂质,单纯而完美,这种感情里只有爱。
爱上那个人的时候,我们单纯可爱,天真无邪。
可现实最大的残忍是,任何事都有风险,感情也是一样,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保证一份爱情的天长地久。
好比,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里有一句台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说白了,世间多的是爱而不得,无疾而终。
前几天,有人给我发简信,大概意思是:
知道男朋友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一起,可还是舍不得,不愿意分手。
理由是,这是她的第一段感情,不想就这样算了。
但,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第一次成长,第一次学着去爱一个人。
何必拼命纠缠,无疾而终的感情,谁还没有过呢?
我也谈过短命的爱情,和前任分手后,有朋友问我,你们这么好,分手后,你怎么还像个没事人一样。
我表面确实无动于衷,没有哭过,没有闹过,笑得落落大方,但我有很多次想起他,只是,我不会让别人知道我想他,无论这对我,还是他来说,都是困扰。
其实,我觉得吧,既然分手了,一段感情过去了,就该把它慢慢忘掉,把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封存在过去。
都是成年人,你又不可能,整天对着他的照片,和他的聊天记录,一遍又一遍的重复: 我不要你走,我不要分手。
很喜欢严歌苓小说里面的一段话:
告别时我们还企图装着没事。到底是文明时代,幻灭也要礼貌周全、不动声色。
无疾而终的感情,谁都有过。
爱而不得的人,谁都有过。
我们能做的,只有感谢生命里出现过的每一个朋友,每一个爱人,哪怕有天变成爱过。
如果没有他们,生活就像一张白纸。
那些有你在的霞光、日落、星辰,我都记住了,无疾而终的感情,我也会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