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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
本应该是熟睡的时间,却被阳台作响的门声吵醒,抬头看看,模糊中,发现臭臭向我的胸前凑了凑,瞪着它美丽的大眼睛看着我,小家伙应该是有点害怕了。幸好,此刻它在我的怀里。(每次洗了澡都会奖励它到床上撒野)。我不禁心生气愤,变态又自私的室友,自己不在家住就把门窗都开得通透。
撩开窗帘,隐约可见雪花飞舞。有风有雪,天儿应该很冷吧。顺势伸手去摸手机,看看时间再看看天气预报,时间:3点20分,-10度,雪雹交加~~毫不犹豫,起身去把隔壁的门关好,阳台窗户推上,为了我和大宝的优质睡眠,为了它的小心脏不再受到惊吓。
再躺回床上,已经不能安心的睡去。满脑子的回忆,回忆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若不是臭臭的到来,想必,我还在四处漂泊。以前总想着四海为家,即使不能走遍天下,也要走遍中国。而自从有了它,我那个远大的报复也跟着从此消失殆尽了。自从有了它,我再也不会去外面花天酒地,觉得和它宅在家里是件无比幸福的事;自从有了它,让我这个有泪不轻弹的人经常泪如雨下;自从有了它,我才真正体会一个“情”字的深刻,原来陪伴与照顾是多么重要。
从未想过安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但每当我出差把臭臭寄托到朋友或同学家中,它用眼神向我传递被遗弃的求救信号时,都让我的心一阵阵撕裂的疼痛,泪水夺眶而出。那一刻,我决定我该换一份稳定的工作;当我一次次换租来的房子,看到它表现出来的那种陌生与惶恐,那一刻,我才下定决心,我真的该在它有生之年,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2017年1月3号,我拿到了房产证。我和臭臭有家了。
如果说压力可以击垮一个人,那么精神食粮便能强大一个人。
这些年来我像一只候鸟,张开希望的羽翼,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有人说:热爱一座城市是因为城市里有那个人,而我一直没有遇到那个人,而是遇到了我的另类情人-一只可爱至极的狗,一只能听懂我说话的狗,一只不嫌家贫的狗,一只在我哭泣时舔舐我泪水的狗,因为我的狗,我停止了奔跑,选择了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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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算算,它一岁顶人七岁的年纪,都已经和我同龄了。这五年半的时间,我们把生活过成了拥有彼此就好比拥有了全世界一样的感觉。
当我们一起步入中年,我才真正察觉,时间荏苒,岁月如梭。当我知道我们余生同步的时间越来越短,我才真正相信陪伴确实是最长情的告白!从此,再也不想东奔西跑,只想和它相守到老!
突然间,很好奇它刚刚降临到这个世界时的样子,可惜的是,我的记忆力只有它和我相遇的那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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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是一项艰巨、伟大而又枯燥的差事。对于一个一声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大水瓶来说,这份重担最后没有把我逼疯,觉得奥斯卡都欠我宝宝一个小金人-最佳功臣奖。
2012年4月的天,像情人的脸,时而阴郁时而明媚。我那时的心情也跟随着天空中云朵的脚步,一同舞动。时而轻松,时而焦躁。习惯了奔跑,寻找,突然之间被束缚在这一百平的房间里,做饭,擦地,监督妹妹学习,实在是寡淡至极。我甩臭脸,喝闷酒,说疯话,消耗了我的内力,折磨了莘莘学子。不得不夸赞,年轻人的睿智。妹妹与我从小有着深厚的感情,虽相差10岁,但彼此毫无芥蒂。她深知我的喜好,我懂她的不求上进(只爱赚钱不爱学习)。如果换人陪读,她的生活将一片黑暗。为了她的为所欲为,为了我活的有滋有味,就这样,在2012年4月1号那天被她牵着倒了三次车,吃了三个手抓饼走进了宠物市场。
虽然用千奇百怪不太恰当,但琳琅满目倒也贴切。从小自称爱宠达人的我,如同来到盛世桃园,心情无比激动,即使闻了一上午的腥臭味,听了一上午的狗咬猫叫~
“姐,你看这只拉布拉多,不错。”
“拉布拉多不是导盲犬吗,我视力很好,一时半会儿瞎不了!”一句怼的我妹用力胯起我的胳膊,1米68胯起1米55的人,伤的不止是我的胳膊,还有我的内伤(自尊)。
“姐,你看这只哈士奇,太好玩了!”
“都说哈士奇叫二哈,就是很二的意思,基于我现在的智商,我已经不想再低下去了,更何况我这么小,它以后会长那么大,是我遛它还是它遛我?”脑海里随即浮现无数个被二哈拖拽的我,心疼自己一秒,白她一眼,大步向前走去。
“要不买大白熊?既有气质又有安全感。”我妹小跑似得边说边捅咕我。
她的话语已经随着西风飘渺远走。因为我此刻已经矗立在一个小型犬聚集地:泰迪、雪纳瑞、贵妇、博美.....应有尽有。猛喝一喝水,压压惊(惊喜)。
说到小,我甚是喜欢。因为我也很小。一直坚信,浓缩的都是精品,所以爱迷你的自己,爱迷你的宠物。
“买狗吗?”店主一面迎我一面招呼到。
“汪汪汪......”我的回应声被一只冲出来的博美狂叫声淹没了。我摸着自己虽已养狗十多年却仍然被惊吓的砰砰直跳的小心脏一小步一小步的向店内迈进。我妹像个小偷一样蹑手蹑脚的跟在我身后。
“来来来,看看选个什么狗?你别叫了,给笑一个!”店主一边热情的招呼我们一边指着刚刚那只冲动的博美说。
“它还会笑?”我瞬间心花怒放,满眼放光的看着这只对我们并不友好的博美。
“给笑一个!”店主俯身与博美对视,我也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只满身杂毛,略显老态的博美。只见它的嘴,像是被人用手从两边嘴角扯开一样,直接咧到了它的耳朵根儿上,清晰的露出了它的上排牙。
“唉呀妈呀,太有才了!”我来不及捂住自己都露出牙花子的嘴,笑的前仰后合。(从小欣赏有才华的人,更喜爱聪慧的动物,以至于后来,总幻想臭臭有一天会朝着我喊:麻麻)
可能是为了博取我们的欢心,又或许是为了增强我们的购买欲,店主连续让这只博美笑了三四次,我也跟着它的节奏难掩自己的喜悦,一直笑得合不拢嘴~
“呐,那两只博美就是它生的宝宝”。店主指着一个架子上的笼子说。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过去,只见一只黄色的小博美下肢支撑,上肢扒在笼子架上,拼命的摇着尾巴向我们示好,似乎在说:“快收养我,快收养我!”因为长期困在铁笼,与麻麻分开,像极了孤儿院里那些极力表现自己求收养的孤儿。可惜的是它的“得瑟”并未激起我的兴趣~
记得店主刚刚说的是两只宝宝,我四下扫视,发现了安静的趴在角落的一身雪白的臭臭。它不做任何夸张的动作,只是优雅的歪过头,看向我:两只大眼睛,像雨后的彩虹,耀眼夺目;像夜空中最亮的星,闪闪发光;像冬日里的一把火,温暖炙热.....那一刻,我就像一口干了一瓶江小白,一脸醉意。
“姐!姐!”我妹拍打我的肩膀狠狠的叫了我两声,我才缓过神来。
“就买它了!”我一脸欣喜、如获珍宝的说。
“啊,这狗这么蔫,怎么行啊,人家都说蔫的很难养活!”
“非它不养!”我义正言辞的扬起我的脸。
为了安抚住我骚动的心,为了她潇洒的小姐生活,我如愿的把这只只有2个月大的博美抱回了家。当晚,我铲了它的第一泼屎,奇臭无比。毫不犹豫给它取了一个“高雅”的名字:臭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