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当我看到她穿着白色的婚纱,戴上璀璨的戒指的时候,我知道,那些过去长上了翅膀,悄悄地飞走了。
新郎在众人的怂恿下对着她大声地表白,我默默地站在台下,模仿着口吻,也说了句我爱你,轻轻的,没有人可以听到,因为,我把它留在了心底。
1
05年的初夏,发黄的日记镶嵌着一段失而复得的记忆,斑驳的校道,熙攘的人群,白色的蒲公英在风中飘落如雪。那年我15岁,念初三,刚转校的我,对这个陌生的校园感到深深的惶恐与孤独。
我戴大大且笨拙的近视眼镜,穿哥哥洗得发白的旧牛仔裤,很长一段时间里,常常安静地坐在教室里看书,夏日温暖的阳光从窗外跑进来,照在未合拢的扉页上,我托起腮帮,能感受到它们正自由雀跃地跳动。
在操场附近偏隅的空地里,种满了高大挺拔的香樟树,闲暇的傍晚,我喜欢来到这里。伴随着雪白的乒乓球尘埃落地,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淡淡清香,还有残留下的,我与同桌青春懵懂的脸。
那个下午,我第一次见到晓。她穿水蓝色的牛仔背带裤,白色T恤,带着一顶红白相间的棒球帽,斜斜的,像风一样地走过来。
她说,嗨,哥们,两个人打吗?算我一个。
她插着腰,像个男孩,但她的洒脱让我无法拒绝。
我们一直玩,直到晚自习铃声响起。
夕阳下看到她奔跑的背影,骄傲又寂寞。而我同样。
但我们没有告别。
很多时候,我觉得晓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她会因为一个失误球而懊恼地跳起来,也会因为一次超常发挥而兴奋得手舞足蹈。其实,晓浅笑的时候是非常好看的,眼睛会像月牙似的微微眯起来。但她常常不这样笑,她喜欢大笑,肆无忌惮的像个疯子,但她从不在乎。
她说,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我要做全世界最厉害的人。
打球也要最厉害吗?我问。
是的,她笑,手上不停歇地挥舞着球拍,然后乒乓球“嗖”的一下像蒲公英样飞出高高的围墙。
这样的情况在当时显得稀松平常,我不明白她小小的手臂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
围墙外是一条水泥小道,有时候路过的好心人会帮忙把球扔进来,可也有例外的时侯,那就是我们的叫声没有回应时。
每当那时候,我就会走到墙边,蹲下身子,晓踩在我的肩膀上,我托住她的屁股,慢慢站起来,站起来,然后看着她像一只矫健的猴子一样爬上围墙。
青春期女孩的屁股圆润又活力,隔着墙能听到她爽朗的叫声,但她看不到我娇羞而绯红的脸。
2
青春就像是肥皂泡,很快我们就初中毕业,离别的忧伤在暴燥的阳光下尚未来得及褪去,未知的惶恐便接踵而来。
那个夏天,我第一次感受到时光的凄凉。
庆幸的是晓并没有离我而去,她依然会在每天早晨去粉店铺子给我占着角落的位置不肯让,也会在夏日的夜晚陪我去操场看盛大的星星。
只是我们很少再打乒乓。
那时的校园广播里反复播放着周杰伦的流行歌曲,晓告诉我不再打乒乓的原因,因为她开始喜欢篮球,而每个打篮球的男生都跟周杰伦一样酷。
可我不会打篮球,而且我喜欢的是陈奕迅,我每天穿行在高大挺拔的香樟下,孤单就弥漫上来。
一个安静的晚上,星星一如既往的明亮。晓告诉我,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但他没有穿白衬衫,他总是穿着蓝色球服在篮场上风一样地跑。
她说,他扣篮的时候简直酷毙了,像极了周杰伦。
所以呢,我说,你相信这就是爱情吗?
是的,我相信。晓又笑,眼睛月牙似的眯起来,像星空一样明亮。
我知道,那是她真正笑的时候。
那时候的晓就像一只飞蛾,面对着自以为是的爱情,她扑的义无反顾。终于,她燃烧了。
那个下午,我第一次逃课,晓说想去一个地方,我向同学借了一辆摩托车,带着她驰骋在路上。
目的地是一片花海,东边是黄色的油菜,南边是洁白的枙子,西边是艳红的芍药,北边是紫色的丁香…,一团团,一簇簇,在风中海浪般翻涌交织着。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
晓说,小的时候我常常来这儿,妈妈是个爱美的女人,总是喜欢浮华的东西。
我看着晓,她额前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平静地凝视着。
后来呢,没来过了吗?我问。
是的,妈妈离开后就没来过了,也许是我长大了,总觉得一个人来显得矫情。
其实现在想想,哪有什么长大呢,不过是学会了自欺欺人罢了。
她笑,眼睛眯起来望着天空。一种很荒凉的感觉,像独自盛放的红玫瑰,骄傲又寂寞。
3
有时候我觉得我和晓就像两个相互咬合的齿轮,我们离得那样近,有着同样的方向与步调,遗憾的是却永远无法重叠。
期盼中的大学如期而至,我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南城。陌生的城市,混浊的空气,夜晚的星空总是模糊不清。
我在城东,晓在城西。闲暇的周末,穿过汹涌的人潮,我得去看她。
街道很冰凉,匆忙的车辆间隙,晓总是站在有风吹过的路口,微笑地望着我。
她和以前一样,穿水蓝色的牛仔裤,宽松的T裇,她选择这样穿的原因让我心疼,她说,爸爸总是说我太瘦,我希望自己能够看起来强壮一点。她把手臂弯起来,给我看微微隆起的肱二头肌。瞧,我有肌肉。她笑。
我也笑。我们一起走在寂寞的斑马线上。有时候我们去爬山,有时候我们去看橘红色的夕阳,有时候我们在这个城市闲逛,有时候我们在空荡荡的ktv包间里,撕心裂肺地唱周杰伦的歌曲。
周杰伦唱着,蒲公英落下的时候,我们拉勾的约定,我早已分不清是友情还是爱情。
我想,我也一样。
一个平淡的周末,我们去步行街闲逛。在吃完所有好吃的美食之后,两个人傻傻地坐在广场中央发呆。暮色沉吟,周围人来人往,身旁有许多小孩在玩赛车。晓看着她们,神情向往。
她说,小的时候我最喜欢玩赛车,爸爸常常把我当做男孩子养。
我说,那现在还喜欢吗?
是的,她看着我笑,也许。
那天,我们玩到很晚。我以一顿肯德基的代价从一个小胖子的手里成功交换到赛车的暂时拥有权。
晓伸出手掐小胖子肉嘟嘟的脸,说,你真可爱。
回家的路上,我背着晓,第一次,我们紧贴着彼此,她的头发打在我的脸上,我能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那一刻,我真的感觉我们在一起。
可我们却从未在一起过。
于是,终于不在一起了。
大二的时候,晓发来qq,是一张合照,与一个男生,这次他穿了白衬衫。画面中她笑得眼睛眯起来,幸福挂在眉眼上。
她说,安,我恋爱了。大学是个适合恋爱的时代,我们没有责任也不需要惶恐,所以我可以毫无顾忌地相信他所有的誓言。安,我知道你的孤独,我想,也许你该找一个女朋友。
黑夜中的屏幕格外刺眼,我看着她的信息,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感觉我的心仿佛碎成了两瓣,一瓣留在了时间的夹层里,一半在空中肆意的飞扬。
所以我选择几天后回她。
我说,晓,也许你说的对,大学的确是个适合恋爱的时代。前段时间我在图书馆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很温柔,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一起走在樱花散漫的校道里,善解人意的她从来不需要任何的诺言,我们相处得很愉快。
晓,我想我应该告诉你,这段时间辅导员总是给我布置许多的额外作业,可能没什么时间过去看你了,你要珍重。希望下次再见,能够看到更好的你。
我没有再去找晓,当很多事情时过境迁,无论怎样也无济于事。就像我无可救药的孤独。
况且我也不认为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有解救的能力。
有时候我独自去步行街,硕大的广场总是那么热闹,也总是有许多天真的小孩自由自在的玩耍。
在人群的角落里,又看到上次那个胖胖的小男孩,他依旧在玩赛车,一个人很安静,我蹲下去,我说哥哥请你肯德基好不?然后看着他憨厚地点头。
可再也没有人掐他的脸。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走在冰封的雪地里,空旷与凄凉围绕着没有尽头,我以为蜷缩起来就会温暖,可是每一刻,都能够感到寒冷在颤动。
4
再次见到晓是在两年之后。
我穿过漫漫的时间长廊,站在了毕业的路口。那年冬天,下了一场好大好大的雪。
晓发来短信,说一起回家过年,我去接她。
逼仄的冷空气,呼啸着北风。她站在雪地里,小脸通红,不停地搓着小手,像一只孤立的鸟。
我走过去,取下围巾给她围上。
冷吗?我说。
她说,不冷,她抬起头看我,你没发觉我胖了吗?胖子才不怕冷呢!
她笑,弯弯的眼睛有种我看不懂的落寞。
我们有两年没见,她没有问起任何关于我的问题,包括感情。
当然,我也没有。
在一家开着暖气的空荡饭馆里,两人匆匆吃完晚到的午餐,登上了回家的列车。
似乎一切都无恙,一切都若无其事。
那个假期,我们又去了那片花海,冬天里的花海,有一种出乎意料的宁静。
晓捧着一个大大的木匣子,说要把它们埋掉,我拿着锄头在一旁不停地掘土。
我没有问她匣子里装的是什么,不过我想我应该能够猜到。
晓是个要强的女孩,从来不会将脆弱轻易示人,那些隐藏在心底的柔软与哀伤,也许只有埋葬才是最好的选择。
而我,无能为力。
静静地挖土,静静地掩埋,不说话。
看着晓拿着短树枝插在堆积的土丘上,她说,再见了青春,再见了任性。
然后我们毕业了。
熟知的朋友开始了各奔东西。晓选择留在了家乡的小县城,她笑着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小城市的格调。而我,辗转反侧停泊在了省城。
时间与距离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总是不经意把曾经的亲密无间面目全非掉,而对于晓,是我不愿舍弃的温柔。
所以我每年都会回去,在八月的时候。
那是花海开得最浪漫的时节,走在姹紫嫣红的花涧里,抬头能看到蓝蓝的天空与漫天飘絮的蒲公英。
晓常常一个人跑到花丛中央,摆出亘古不变的剪刀手,“”快拍我,快拍我”她说。
三年时间眨眼而过,花海枯萎了,曾经的美丽化作满目疮痍。种花的伯伯告诉我们,因为它的花期到了。
我问他,那明年还会再开吗?
不会了,花是一种娇贵的生命,这片土地已经不再适合它生存。
美丽总想把时间留住,时间却从不把美丽放过。我怀抱满满的爱,终究是什么也没能留住。
5
晓在家里的安排下开始相亲,她说相亲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一群不明所己的男男女女像是菜市场明码标签的货物,说到底谁也不认识谁,却能够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谈笑风声,我始终不明白这是不是我要的生活。
她把眼睛眯起来,独自嘲笑。她说,安,你知道吗,现在的我就像一只风筝,时光拉着我轰轰烈烈地向前跑,明明害怕自己会掉下来,却固执的不肯放弃挣扎。
可时光到底是没有等我,终于还是掉下来了。
晓又笑,抬头看着天空,没有星星的夜里,她的眼深邃到黑暗、模糊,然后湮灭在夜的静谧里。
那一年,我们没有再去荒芜的花海,晓骑出她最爱的粉色小绵羊,载着我来到了曾经的高中校园。
熟悉的校道,香樟树依旧高大挺拔,两个人坐在冰凉的乒乓水泥台上,像迟暮的老人一样回忆着青春。
安,当初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打乒乓呢?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是的,她点头,笑得很灿烂,是很久没有看到的笑容。
所以安,如果三年后我未嫁你未娶,我想我们应该可以凑合过一辈子吧。
也许。
7
可我们终究没有等过三年。
一年后,晓结婚了。我收到她群发的电子请柬:八月八日,华天大酒店,期待你见证我与张先生的幸福。
婚礼的那天,我去了。她穿着白色婚纱的样子可真好看,我从来没有看过她穿裙子,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
新郎在众人眼下抱着她不停地亲吻,我想像柯景腾一样不顾一切地冲上台去,可我不敢,我没有那个勇气。那一刻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无法在一起,因为她早已成为一个知性美丽的女人,而我,依旧是当初那个青春懵懂的少年。
恍惚间礼台上火红色的玫瑰盛开了,像一场缤纷的梦,然后我看着她挽着新郎的手端着酒杯走过来。
她说,我很高兴你能来。
我说,十年的交情,我没有不来的理由。
交情?她笑,然后举起酒杯,喝的开心,晓。
好的。我们一饮而尽。
在一阵喧闹的推杯换盏中,我离开了酒店。看到风和日丽的阳光,突然觉得耳鸣眼涨,脑袋昏沉。
我想,我还是没有学会如何与陌生人交流,也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但我却实实在在找到了一个离开的理由,虽然它不是我心甘情愿。
我曾经想要问晓,是否爱过我。但始终没有提起勇气,当我有勇气的时候,她己经渐渐走远。
我曾经还想问她,怎样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个习惯安静的男孩,不喜欢周杰伦,却学会了所有他的歌曲。一个害怕痛楚的男孩,因为她觉得酷,一遍一遍地练习机车,一次次地摔倒。朋友?哥们?恋人?
当我们一起穿越三百公里的里程,当我们一起躺在风景如画的花海中,她有没有对我有过一丝丝的心动。
但不管怎样,我都宁愿相信她的曾经因为我而透明过。
而我,会将这份缱绻的潋恋放在我逐渐淡忘的记忆里。
包括自己的无能为力。
8
今年八月,我再次回到了家乡那个小城,我搬出我的破旧雅马哈,上面似乎还残留着晓的气息。
曾经无数次我们一起骑在上面穿过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曾经无数次我们在上面呐喊着豪言壮语。说好要将明天碾成影子的我们,如今终于消散成时光的碎片。
我把车开到一百码,在熟悉的街道上疯狂地飞奔,这是我以前从未开过的速度。
然后我看到后视镜里的高大建筑以一种忧伤的姿态倒退开来。我突然发觉,这个小城除了晓,我一无所有。
我把车停在环城河的过道上,看着游乐场小孩天真的笑脸,我一真看着他们,直到对面的音响店传来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久违的感觉瞬间氤氲成一幅浓韵的水墨画。
终于,我掏出手机,拔出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短暂的嘟嘟声过后,耳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您好。请问您是?
是我,有时间吗,出来喝杯咖啡吧。
好,等我把孩子哄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