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农奴,被接上了天空。我原是混沌的父亲,是原始的天空上第一滴宰杀的血液,自我逃避、自我沉醉。自我辩护。”
——题记
天空在海水上奉献出了自己真理的面容,这是农奴第一次品尝到佳酿,也是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曙光。阳光从天而降穿透了海水,太阳则像是个调皮的精灵映在金光闪闪的车轮上,农奴的生命被铺在脚下,手中还死死抓着那未喝完的酒盅。
时间回到了七年前,遍地的向日葵结出了油亮的瓜籽,披着毡毛的女人坐在太阳下看着汗流浃背的农奴拉着耕牛。他背上的犁头像是一个陌生的身体正在压榨着他的精血,剥削着他的肉体。这对陌生人的世界像是我的父母,他们年轻,他们美丽,他们用自己仅有的双手播种着生存的赞歌。滴在田间的血变成了骏马和耕牛,顺滑的毛发贴在农奴的脸上,他终于走近了那个披着毡毛的女人,牵着手往夕阳的方向走去。
海上下起了雪,农奴的茅房早已不能遮风,他背着那个披着毡毛的女人颤颤巍巍来到了村头。一掉钱,两条命,它从此换上了别人的衣裳,额头还印刻着他人的姓氏,他成为了奴隶,连带那个披着毡毛的女人。黑夜的大海上再也听不到农奴的歌声,脏乱的棚内披着毡毛的女人呻吟着,农奴有了自己的孩子,只不过这个孩子享受不到农奴往日的时光。不到七岁的他就要跟着农奴去往满是向日葵的田地,在田地的尽头站着手持长鞭面目狰狞的主人。
每天前往田间的路上,农奴的儿子变成了许多人:商人、农民、牧民、随从。可是他永远也变不成自己,甚至他都没有属于自己的名字,除了和他父亲一样叫做农奴的代号。大海边的贝壳腹中藏着一颗珍珠,那是农奴那日离开的时候放进去的,这时候已经闪起了光芒。农奴老了,披着毡毛的女人也死了,他把自己的儿子叫到面前,用仅有的声音告知了他那个放在贝壳里的石头。这个刚刚成年的农奴睁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叫了十几年的父亲,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第二天,农奴死了,他被他的主人扔进了臭水沟,他的眼睛望着因为空虚而紧闭的天空流下了泪。海边的茅屋早已不在了,只有一个木桩被风化已久,农奴的儿子声嘶力竭的喊叫,所有的人类似乎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可以让他拥有姓名的人,而不是坐在太阳孤独的公社里用长鞭抽打他们的人。拨开贝壳他找到了一颗珍珠,一颗可以赎回他自由的珍珠,他想也没想就跑到了那片向日葵地。当他看到执着长鞭的主人时,还没来得及送上手中的珍珠,就被斩下了头颅。
珍珠被染成了红色,浸在泥土里。残忍的主人捡起来却怎么也擦不掉上面的血,只好装进了口袋。许多年过去了,那个当年被农奴称之为主人的后代正在会客厅里捧着那颗血红的珍珠,听一些达官贵人讲,这是那个家族的传家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