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凉征文大赛】在没明白一些事之前,人总是作得一手好死

我忘了置身濒临孤岛,忘了眼泪不过是失效药,忘了百年孤独无声口号,没能忘记你。


喜欢一个人,那门是窄的,路是长的

1.

天灰蒙蒙的,下着些雨,淅淅沥沥,打在透明的雨伞上,一滴一滴,慢慢汇集形成一抹抹的水痕。道路上的灰尘经过雨水的包裹,变成一滩一滩的泥泞。“唉,鞋子又脏了,下雨天的,真的不想出门。”她小声地抱怨着。收拢伞,推开书店的门,闯进视线的那个身影还是那么熟悉。虽然她近视,厚厚的眼镜片也被飘落的雨滴调皮地黏在上面,可她还是认清楚了,没错,就是他,那个她默默喜欢了三年的他。

他穿着黑白相间的校服,清清爽爽,正半蹲着认真看手里的一本习题册,好像是物理,果然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热衷于物理。

她伫立了很久,就呆呆地注视着他,纠结了好久,是默默走开,还是上前打个招呼?他还记得她么?她忍不住在心里骂了自己:不就上去打个招呼么?或许他会对自己加深点印象,平时大大咧咧,现在去畏缩了,像什么样?

她清清嗓子,喊了一声他的名字,额,声音好像不太好听啊。周围的人纷纷侧目,她涨的脸通红,很尴尬地站在那里。

他循着声音看过来了,还是那双眸子,虽然是小小的单眼皮,但干净澄澈。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算是应了,又继续看他的书。她费力挤出来的笑容凝固了,狼狈地抓起一本《红楼梦》匆匆付了款,像只兔子似的逃跑了。

她浑浑噩噩地走在路上,背影是那么的落魄,凄凉。果然,她还是放不下他,她对他还是有感觉。她曾经认为,所有的故事都该有一个快乐的结局,如果不快乐,那就不是结局。可是,她和他已经结束了,她只有无尽的悲哀。很多事,不是她想做到就能做到的;很多东西,不是她要就能得到的,很多人,不是她想留就能留住的。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雨依旧下着,风也依旧刮着,雨缠绵不休地吟唱着,似乎在诉说着哀愁,她的心也不过就如这飘洒的雨吧。

她不知道自己的脑袋瓜子是怎么想的,一片混沌,脚下的路,明明很平,再她看来,崎岖坎坷,这大概就像她永远追逐他的脚步的那一条路吧。明知走不通,还是不死心,总是认为自己可以,自己能行,结果呢,撞的头破血流。

曾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不过是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现在才发现,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沧海的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

她就这样一直在路上晃啊晃,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那个曾经他们一起学习过三年的母校。可能是下着雨吧,学校里居然没有看见一个人,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流泪没谁看见,也不会被异样的眼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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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走过一段缓坡, 便可以看到几棵大槐树,还记得每年的五月份的时候,槐树开花了,花色洁白如玉,一朵朵槐花就像一只只小小的酒杯,盛满了甜蜜的甘露。远远看去,像一座喷泉,白色和绿色相间在一起,煞是好看。白亮亮的槐树花,一串串珍珠似的挂满枝头,藏在茂密的绿叶中。轻风吹来,花儿时隐时现,淡淡的清香随风飘过操场,穿过门窗,直钻进他们的鼻孔。

那个时候她坐在他的后面,每节课都是她最满足的时光了,她可以顺着他的背影看黑板,空气中弥漫着槐花甜甜的清香,整个人洋溢着快乐的气息。

那个时候的他们可以每天都见到对方,看他上课和老师抬杠,看他低头写作业,看他吃饭,看他趴在桌子上休息,看他在操场上玩命地冲刺,看他在篮球场上跳跃奔跑……他的微笑,皱眉,生气,得意等等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

有很多人不止一次地吐糟过他,小短腿,单眼皮,自以为是,说话有点偏激……那么渣的一个人,她为什么还会喜欢上她呢?

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那样一个人,她到底喜欢他什么呢?她也曾这样问过自己,绞尽脑汁想了很久,还是说不出一个可以让自己信服的理由,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这是她第一次那么在意一个人,她不知道对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该怎么做。为他着想?好像挺对的,行,那就这么做。

她是一班之长,老师把管纪律的大权交在了她手中,她很负责,想尽其所能把这个班级管理好,可是他总是和她对着干。他喜欢上课讲话,或者和老师开玩笑,老师不止一次说教他,可是他还是不改,后来老师生气了,说谁要是上课讲话就让她记录下来,去操场上跑十圈。她知道上课讲话确实是他的不对,影响学习和他人。她想帮助让他改正这个缺点。

于是,记录本上总是少不了他的名字,她是真的希望他可以改,可是他被老师罚了不知多少次,还是一如既往。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那眼睛里有不满和恨意。她好像做错了什么,但是又觉得自己这样没错,这是为他好啊。她第一次茫然了,不知道该怎么做。怎样才可以使他不怨恨自己?我该改吗?

她想了很久很久,一想起他那双眼睛,就深感愧疚,是自己让他被老师罚了一次又一次。唉,自己真是一个笨蛋,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她想缓和他们之间的矛盾,她希望他可以对自己笑,而不是表面无情地看着她。那样,真的好难受,那她决定了,改!反正老师的话她大可不听,但是只要他不那么恨自己就可以了。

她开始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纵容他在上课的时候讲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记录本上也不再有他的名字。甚至有时候,她会一起和他在下面和老师开玩笑。结果可想而知,教室乱哄哄的,老师走进教室很生气,说她不负责任要她去罚跑,然后又点了几个平时爱起哄爱说话的人,其中就有他,也去操场上跑步,她听到老师的惩罚时居然不是伤心而是开心,原来,自己也会有那么一天可以和他一起被罚跑。真的好开心啊!

更令她欢喜的是,或许是患难见真情,他对她的态度有所转变,他会没心没肺地对她笑,而不是冷漠地据她于千里之外。她和他的话语也逐渐多了起来,她终于可以靠近他一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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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会卑微到尘埃,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为了他,她可以非常非常努力。喜欢上一个人,原来真的是会变成一个傻瓜的。

他喜欢篮球,喜欢NBA,他和她说过,他最喜欢的球员是德克·诺维茨基。她不懂篮球,更别说NBA了,所以脑子里毫无这方面的知识,她怕,怕他和自己聊天自己没办法回答,于是她一回家就百度,疯狂地普及这一类的知识,他和他说的有关NBA里全明星阵容里的知识她都记得很清楚:科比·布莱恩特的球服上的数字是24,迈克·乔丹的球服上的数字是23,德克诺维茨基是一名全能型运动员,擅长中、远距离的投篮,亦凭籍个人高大的身形在内线得分,然而由于他的体格相对于其他内线球员瘦削,因此的身体对抗至今仍然是他最大的诟病,他其中一种厉害的得分手段是后仰投篮,高大的身行型能使他往往避开绝大部分防守者的封阻等等,这些她都没忘,原来该那些东西还是存在记忆里,不知道是该佩服自己记忆力好还是什么。

她费尽心思去找来他的QQ号,只为了能多了解他,他的空间都是她的留言,他的说说她总是看了一遍又一遍,QQ音乐里所展示的他喜欢的歌单她也总是去听。他喜欢邓紫棋,她也喜欢邓紫棋,每次听邓紫棋的歌她总是会忍不住想起他。她一点点地努力着,只为靠近他。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她最喜欢他。

时间渐渐走远了,六月,树上的蝉鸣预示着毕业季的到来。他们也要面临着毕业,每个人都匆匆忙忙地为自己的学业奔波着,不知刷了多少题,用完了多少支笔芯,扔了多少张草稿纸。每次被习题困住之际,她都会习惯性地抬头看看桌前那个还在奋笔勤书的他,都会莫名地心安,加油,再努力一点,以后就可以和他上同一个学校,考进同一个班了,每想到这里,她就又充满了斗志。

终于,离中考还有最后两天了,大家都把自己的校服拿出来签名,留作纪念。她也是,早上,她把校服,签名笔都准备好了,想找他签字,才发现他不在座位上,总不可能跑去找他吧,这样谁都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啊。

她就先把校服从第一组签起,后来名字渐渐多了,校服后面只有那么大的空白,等到大家都签完时,已经没有地方了,她把校服递到他面前说,好像没有地方可以签了,那你可以签在前面。

他的目光顿了顿,有些埋怨地看着她,说:“为什么你不第一个给我签?现在让我签前面,我才不要。”

她慌了,急忙跟他解释:“不好意思,我开始来的时候看见你不在座位上,所以我想让他们都签完,你签在前面。”

他什么都没有说,转过头去了。她急了,无论怎么样,别人可以不签,可是他,一定要签。难道他已经察觉自己对他的感情了?

也是,哪个傻逼会任由他随意骂自己蠢?哪个傻瓜会在他打篮球后,大汗淋漓,默默递上纸巾?哪有白痴会在午休不睡觉,听他瞎扯或者陪他下五子棋?又有哪个二痴会利用课余时间把他的座位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有哪个笨蛋会总是认为糖果可以使心情变好,买糖给他吃?没有谁会这么傻了,除非那个笨蛋眼瞎喜欢上他。

雨果说:“真爱的第一个征兆,在男孩身上是胆怯,在女孩身上是大胆。”所以她勇敢了,用纸写下一句话:你就签好吗?签在左边心脏的位置。然后不动声色地递给他。

他接过本子,看了一下,前所未有地认真地对她说:“其实你没有必要这样,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以后会有更好的人留在这个位置。你放心我会签的,不过是在后面挤出一块地方。”

她顿时觉得无比清醒,原来不过是一厢情愿,自欺欺人罢了,可是她不能说,也不能悲伤,只能把痛苦咽进心里。她生涩地挤出一抹笑容,努力使悲哀不留露在表面的任何一处。“嗯,那好,我明白了。”她点了点头。

那份藏着课桌里写着他们之间的故事的小说,本来打算最后分离时给他的,现在,她决定了,回家后就把它藏起来,让自己找不到了就最好了。

她从小就被灌输好强的思想,可唯独对于喜欢他这件事,她无能为力,输得一败涂地。

她不知道她和他相处那个环节出错了,他才不喜欢自己。她甚至已经没有勇气去问,我那么喜欢你,你就没有一点喜欢我吗?

还没有迈出一步就已经知道了结局,只是,我不知道这结局竟是这么的残忍。

谢谢你的拒绝,让我学会了伪装。

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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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后来,一场中考,冲散了所有的一切。他们连最后一声告别都没来得及好好说,就各奔东西了。他去读高中,完成他的梦想,她考上了免费师范,从此天涯各路,互不打扰。

她以为新的学校,新的环境还有时间会让她冲刷这段自导自演的感情,可是,没有,现在,她看见他还是会有心跳的感觉,还是喜欢着他,还是放不下,走不出。

耳机里邓紫棋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循环播放着: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你决定不恨了    也决定不爱了                把你的灵魂关在永远锁上的躯壳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你的伤从不肯完全的癒合                        我站在你左侧却像隔着银河                    难道就真的抱着遗憾一直到老了            然後才後悔着

果然,还是邓紫棋的歌最适合自己,她苦笑,同桌曾经对她说:“你喜欢的人他不喜欢你,你还不死心,那你就是在犯贱。”自己不就是在犯贱么?可笑可笑,真是太可笑了。

她偷喝的啤酒,流过的泪,都不及他转身离开时的苦涩让她难过。

她以为,有些话,她可以漫不经心;有些事,她可以视而不见;有些情,她可以掩在心口;有些人,她可以视若无睹。可是她真的办不到,果然,还是不够痛么?三年了,她喜欢了他整整三年 。

是么?三年了,她还没有放手。她应该忘了他么?她能忘了他么?失望攒够了为什么还不离开?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

她在心里问自己:这是喜欢还是执念?既然他不喜欢你,有何必强求?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你还没有明白么?

可能这就是他们的差别,她喜欢的《刚好遇见你》的版本是李玉刚,而他喜欢的版本是冯莫提。同是一首歌,风格完全不一样。她和他永远都隔着一段距离。

以前那句不理解的话现在也理解明白了,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你放不下只是因为你不够痛。

那么,你痛么?她捂着胸口,一阵撕心裂肺的痛苦从心里传来,遍布全身。

痛!痛!痛!真的好痛啊!

她无助地蹲了下来,把头抱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哭吧哭吧,哭完之后就放下他吧,以后再也不能为他掉一滴眼泪了。她在心底发誓。人生那么美好,干嘛纠结于一份根本就没有任何瓜葛的感情。

有些作死拦不住,那就作到死。死透了,也就甘心了。

《一起同过窗》里有这样一句台词:

爱而不得吗?这件事你得认,对我来说,这就像我的成绩一样,是命运本身。                                                                                  ——肖海洋

他也注定只能当她生命的一位过客。她想她应该要走出来了,沉浸于一段自以为是的感情,不过是自欺欺人。

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还是忍不住要为他驻足,然后在一个恰当的时机离去,所以自己也该离开了。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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