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非常与众不同。
它没有页码,可一旦你读上一页,就再也放不下了,非得一口气读完它不可,哪里还顾得上它排不排页码。
而这本书的语言有趣极了,哪怕平时你是多么矜持、严肃的大人,你都忍不住惟妙惟肖地把它读出声儿来;
如果和孩子一起读,亲子感情会增进一大步,不信试试看。
最重要的是,它的故事也编得实在是好:
一只丛林里的小狮子,通过刻苦练习,学会了开枪,而且百发百中,万发万中,而且还可以花样百出、出神入化,因此它被马戏团老板带着,走进了人类的生活,成为天下第一神枪手。
它的生活不仅简直和人一样毫无二致了,而且,更是过上了标准的国际大牌明星的豪奢无度的生活,成了家喻户晓、走遍世界、既富且贵的“拉夫卡迪奥大王”……这一切都已经那么让人着迷。
但是,故事后来,狮子厌烦了要啥有啥的明星生活,为了生活的新花样,又跟着马戏团老板去非洲打猎。
就这样,情节又回到了故事开头:猎人们和狮子们又一次对峙了——但这次与故事开头它理所当然地做一只狮子不同了,经历过一番作为明星的人的生活,这次它面临着两难抉择,是帮狮子?还是帮人?
这关乎它自己是做狮子、还是做人——作者最后借着这只不知所从的狮子,叩问人类自己: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这三个终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