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长和阿兰来到了大队部,正好看到那个偷鱼贼被五花大绑押到一只机挂船上。有人告诉副队长,这个偷鱼贼是惯偷,现在将他送到上面去了。
副队长问:“上面是哪里?”
那人说:“不清楚,或许是西山监狱。”
副队长说:“这么严重啊,不过应该送他到上面去,让他吃官司,这样以后就没人敢偷生产队鱼塘里的鱼了。”
阿兰对副队长说:“既然偷鱼贼送上面了,那我们可以回去了吧。”
副队长说:“我是送你来做笔录的,我可以先走,但你不能走。”
阿兰说:“我不想来这种地方,叫我做笔录,好像我是偷鱼人哉。”
副队长说:“你来做笔录是惩治坏人,是弘扬正义,所以你的腰杆子要挺直一点。”
副队长张头探脑。这时,大队长迎面走了过来,副队长也迎了上去。
大队长对副队长说:“你带过来做笔录的小姑娘呢?”
副队长指着不远处的阿兰说:“就是她。”
大队长说:“你去叫她过来,到会议室里,公安同志都等在那里。”
副队长便向阿兰招手。
阿兰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
副队长是个心急的人,他看见阿兰走路这个样子,便对她吼道:“你年纪轻轻,走路怎么比七八十岁的老太婆还慢呢?”
阿兰没好气地对他说:“我又不是偷鱼人,你用不着这样对我大喊大叫的呀!”
副队长还是个欺软怕硬的人,他担心阿兰转身而走,所以他继而满脸堆笑了,他说:“你是捉贼女杰,我想大队会表扬你的。”
阿兰说:“我不要批评,也不要表扬。”
大队长在会议室门口,对副队长和阿兰招手。副队长想进入会议室,却被大队长一把拉住,说:“你在外面,让小姑娘进去。”
副队长便对阿兰说:“你进去,我在外面等你。”
阿兰说:“我知道了。”
她便鱼贯而入。
她看见会议室里有两位穿制服的人,应该他俩是公安员吧。
他俩很客气,叫阿兰坐。
阿兰坐下了。
公安甲问:“你是阿兰吗?”
阿兰答:“是的。”
公安甲说:“昨晚那个人在鱼塘偷鱼,你们是怎么发现的,大概是几点钟?”
阿兰答:“我们经过鱼塘,大概是晚上十点多钟,看到有个人在偷鱼,于是我们冲过去拉住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