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初中生的夜晚,老俩口关上门,做贼般地偷看会电视。新翻拍的射雕英雄传,未看已觉得几分亲切。但看了一会,就看出一堆嫌弃来。黄蓉娇柔有余精怪不足,郭靖倒是有点憨,但模样太过清秀,和憨气不搭。洪七公嘛,演员太年轻,黏了几片白胡子就想扮老充大爷,真是过份。
看我翻着白眼说着怪话,某人直笑我刻薄。不过,这实在和刻薄无关呐,倒更像是念想扑空后的恼羞成怒罢。打个比方,小时候吃过的好东西,三分饼啊,冻米糖啊,大了以后心心念念地去找来,尝了以后却觉得懊恼,怀疑是自己的记忆出了偏差,还不如将这儿时的记忆存在心里,且是个念想。
对由书不断改编的电视剧,我也是这个态度。书最好,第一版的电视剧,也好,再翻拍,往往改良得走了味。当然,这里面也有物是人非的原因,现在的我们,早已不复彼时的青青,狂热,易感和满足了。
很多人怀念金庸,细细地想,其实不是。他是作者,我们是读者,我们读他的书,关联如此而已,算不得太熟悉。我想真正怀念的,应该是那段岁月,金庸先生曾以他的方式参与和陪伴,在其中留下或深或浅的印记。同样的,有时候,我们会很想念一个人,一样物,一座城,更大的可能,是在想念与之关联的那些生活,和那些生活中曾经的自己,青春稚嫩的自己,简单幸福的自己,感性冲动的自己。而那些自己一去不复返了,这是怀念的本质。
所以,当金庸先生“大闹一场,悄然离去”,我们好像也就真正地要与那段痴读武侠的少年时光告别了,心里自然会有留恋,于是想写点东西,以彼时度此时,以昔日看今朝,做一做刻舟求剑的傻事,念一念旧的时光。
回忆拉到三十多年前。上世纪八十年代,金庸先生的书开始在内地出版并快速风靡大陆。七十年代出生的小伙伴们,此时恰巧正开始识文断字,而学校教育一点儿也不紧迫,少年们旺盛的精力无处安放,这些充满英雄,侠情,江湖和恩仇的闲书自然成了最好的出口。
印象里,我看过很多的武侠小说,却不曾买过其中的任何一本。允许我们看这些闲书已是父母的大慷慨,想要去讨钱买上一本,那是不敢想的。所以只有租和借这两条路。
县前街上,绣湖边,有很多小店,兼租录像带和书刊,算是文化产业。对于我这种不买书又要看书的小孩来说,真是宝库,虽然由于流通性太好的关系,架子上的书大多破旧,且中间常缺上几页,我常猜测会不会是租客如厕时看得认真,忘带手纸,就暂作它用了。即便书破旧,这宝库也是不能随心所欲成为常客的,前提要手中有钱,而且看书得快,因为租金以天计,大约一毛一天。上学时候去租书看是划不来的,假期比较好,高效,我一天能飞快地看两本,甚至更多。我一直认为我的快速阅读能力就是在那时候培养起来的。“时间就是金钱”这句名言,也是在花钱租书的时候才有了最真切的体会。
再一条就是借。周边有书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大多数都被我以某种程度关注并讨好过。借书,虽比借钱听上去光荣很多,但一个借字已经决定了它的不对等性。我打小便是个极害羞的孩子,又清高,但借由借书这件事,我的沟通和交往能力得以飞速的进步。由此得出一个真理,当你特别想要某物时,方法总比困难多,技巧是会无师自通的。
当时交朋友的取向,现在想来也是可耻的,功利性强,下课爱凑到那些有书或有爱看书的兄弟的女同学边上,爱找她们说话,其实居心很有目的性。而男同学,素日无交往,但若听说他家有书,我也是很愿意和他说几句话看看的。同学们都很大方,只要开口借,没有不成的。还曾经很希望同学中有某个图书管理员的亲眷,可惜一直也没有。
初中生,年纪小,又是女孩,圈子总归有限,放眼四周寻找帮手,大我三岁的读高中的哥哥无疑人脉更广,资源更多。假期时,妈妈把洗碗的活分配给我们,公平起见,一人一天,我总是老老实实在我的洗碗日完成任务,哥哥心野偷懒不愿干活,吃完饭就想出去玩儿。所以他总想出花样来央我洗碗,要么付钱买我劳力,要么答应出去帮我带几本书回来。当他这样贿赂我的时候,我总是高高兴兴同意的。每次,都心甘情愿地洗好碗,然后坐门口盼哥哥早点带书回来。他偶尔玩得疯忘了承诺,我就特别生气,下定决心再也不帮骗子洗碗了,直到他花言巧语地答应下次帮我借更多的书回来。
书到手,接下来就是如何享受了。最喜欢的就是边吃饭边看书,套一句现在的话,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但这件事是遭到父亲的斥责的,吃饭是一件极严肃认真的事,是不可以分心二用的,母亲也常用看书吃饭会让人不消化的胃病理论来相劝。所以,我喜欢在大家吃饭的时候故意慢慢地吃,等大家吃完饭去上班,去午睡,再明目张胆地拿出书来,书好像也变成了一道菜,饭就吃得特别有滋有味。父亲开会不回来吃饭的日子,我就像小鸟出了笼,菜还没上桌,已早早准备了书在桌上,因为母亲是只会相劝,并不会阻止的。
暑假,门口过往的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小女孩,葛优躺在藤椅上翻着厚厚的书。太师椅一把,挪到门口,旁边再放两张凳子,一张放书,一张放西瓜,西瓜须是半个的,用勺子挖着吃,这才不会污了书。躺藤椅上晃荡晃荡,左手有书,右手有西瓜,再有微风吹来,小小的人就觉得安心,夫复何求的大满足。后来读到陶渊明的诗句 “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羲皇上人”,便有大共鸣,并猜测陶先生当时手中是必执书的。
看书,我很不喜欢正襟危坐。或者躺,或者趴,其实习惯极差。不过,管它呢,自己觉得舒服就好。寒假里,看书的地点大多在床上。天冷,不读书的日子就不想起床。母亲舍不得我起床受冻,也舍不得我不吃早饭,所以总是在上班之前把饭捧到床上,帮着在被子上铺几张报纸,让我披上棉袄坐好,吃了再睡。隔着被子,腿上放着各种早饭,所以腿是不好乱动的,会把稀饭洒出来,会把菜弄翻。
吃过饭,往往是再睡不着的,待在暖暖的被窝里看书是冬日的小确幸。冬天的书,是不适合举着看的,胳膊太冷。常是侧躺着或趴着看。把被子直拉到脖子塞好,手也缩被子里头,偶尔出来翻一页书又缩回去。那时候老在想,要能发明一个自动翻书器就好了。两种看姿交替进行,侧躺看书时,常常会很奇怪地想到张海迪。
我是爱看书的。可是惭愧得很,品味极其有限,上大学之前除了西游记,基本上并没看过什么名著。初中三年,读遍了几乎所有的金庸梁羽生古龙,高中情窦初开,画风转变,以琼瑶亦舒为主的言情小说成为新宠。不过,现在想来,武侠小说对我的影响远甚于言情小说,因为事实是我后来并没有成为一个情意绵绵,柔情千转的姑娘,而是始终崇拜英雄,耿直坚硬,心里存一个侠义的梦。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在我二十多岁时就以喝酒豪气出名了。
很多人觉得武侠小说终不入大雅之堂,我持反对意见,至少我觉得获益良多。对我最早的文字启蒙,便是从武侠小说开始的。金庸先生的文字,真的很好。各种细致的描写,景物,人物,包括外貌,心理,动作,无一不是生动活泼,笔法娴熟,再以历史为大背景,更显大气。而小说的架构和想象,精巧,丰满,让人大开眼界。小说里头很多信手拈来的古诗词,读起来远比在课本上读到的要让人喜欢得多。古龙的短句式行文,也让我第一次朦胧地感受到了散文诗的美,和吊诡的魅力。他的典型句式: 黑衣。黑斗篷。黑色披风。披风下面,一把漆黑的刀握在一只苍白无血的手中。一字成句,一句成段。当时也曾嘀咕古龙是不是为了多凑版面故意那么写的,但实际上我还挺喜欢这种短句式的写法。
金庸先生曾为侠注解,“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把侠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当年痴读武侠小说,从中亦得不少精神的启发,或者说,建立了最早的一些价值观。如,取得大成就之人无不是纯良忠厚置首的,取巧和小聪明都难成大器。如,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对人对己都勿太执着,否则徒受伤害徒留伤感。又如,有恩必报,有怨无需世代相争。恩不可短,怨不可长。又如,功名利禄不是最重要的,信义第一,尊重自己才得人生大自由。等等等等。武侠小说创设的诸多人物,其人设其实都可以往里套。我当时的一些体会,在长大后的社会生活中有所修正,但大的框架,一直没有变过。偏爱武侠的人,大多心存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爱憎分明,宁折不弯。好像确实如此。
回看旧时光,记忆居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旧时光里,我们看到熟悉又陌生的自己。每个人的成长自有他的轨迹和印刻。和父亲谈金庸,他是不知道的。和儿子谈金庸,他也是不知道的。他和我说的是唐家三少。而对于唐家三少,我也是陌生的。我们带着金庸的印痕,独立地成为我们这一代。
现在,我不会再去看金庸。但我,却越来越怀念金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