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楚天都市报》A06版刊发了一则报道《何事让乘客纷纷跑出地铁车厢》。说的是25号中午,在武汉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站,一名面部长有肿瘤的女子在车上乞讨,引发乘客恐慌,纷纷奔涌出站。
在这篇报道中,女子的主要身份是社会治安的破坏者、行乞者,甚至在阅读感受中,她是一个小丑、一个引发慌乱的恐怖分子,但实际上,她最明显的身份,只是一个病人。技术层面上,这则报道汇集了各方信息源,真实性毋庸置疑,问题在于,记者在文中隐设的立场和价值判断是站不住脚的,在看似客观的事件还原背后,充满了对弱者冷冰冰的嘲弄。
在该报道第二个小标题下的第二段中,记者对这名面部长肿瘤女子的称呼是“乞讨女”。我们是熟悉这种表达的,拜金女、宝马女、凤凰男,这个组合词无疑带着贬义。这名在地铁上乞讨的女子,一没伤天害理,二没违逆人伦,为什么要被媒体冠之以这样一个极不尊重的标签?况且,女子之所以引发恐慌,根本不在于她的乞讨行为,而在于她的面部肿瘤。那么,无论她是否行乞,只要上了地铁,可能这种恐慌就会发生。那你让人家怎么办?永远不出门?
乘客的恐慌,源于无知而导致的民粹主义。这些人,也许平时看个丧尸片、血浆片都不眨眼的,公共场合看到个活生生的人,只是脸上长了个肿瘤,就吓得花容失色作鸟兽散。其实,随便一个传染病都比这严重多了,同处一个空间又不会造成实质伤害,怕什么呢?实在害怕扭过头不看就是了,有必要把别人当怪物吓得吱哇乱叫吗?
一般人对面部肿瘤知之甚少,所以乍一看到难免觉得形态可怖。但媒体不应与民众在一个认知层面上,而应该怀有更大的理性和悲悯。在《楚天都市报》的这则报道中,我看不到作者有任何消弭恐慌的努力,反而通篇渲染面部长肿瘤女子的可怕、令人厌恶。记者在行文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当事人看到关于自己的报道后是什么心情?下一次公共场合再出现因病容貌特异的人,是不是该恐慌的还是照样恐慌?这样的话,我们的媒体推动社会文明进程的职能体现在哪里?
《楚天都市报》的办报理念是“责任媒体,百姓情怀”,该报也的确涌现过无数有温度有情怀的作品,但在上文所提及的这则报道中,情怀是缺位的,也是对百姓不负责的。可能的原因是,记者未能采访到当事人,因此造成情感色彩的偏离。我的拙见是,就算囿于采访条件和交稿期限,无法挖掘更深层次的事实,能不能借此机会,对读者进行一次面部肿瘤疾病知识的科普呢?告诉他们,像新闻中行乞女子这样的人,是病人,不是怪物,她们也应该像每一位市民一样,享受自由的阳光空气,享受城市基础设施带来的便利,不要用尖声奔逃,将她们置于“生而为人”的恐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