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牵手

他拿出钥匙,打开门,空气里都是新的味道。

新的木门,新的窗户,新的玻璃,新的瓷砖,一切的一切,都是新的。

他蓦然鼻头发酸,透过敞亮的落地窗,外面的天色有些灰暗,一丝寒冷从窗的缝隙挤进来,他颓然坐在木质的地板上,良久回不过神来。

“那一天,总会到来的”,他的耳畔,一个熟悉的声音回荡着,仿佛就坐在他身旁,如同女主人一般,同他一块儿看着屋子的角角落落。

一个主卧,一个侧卧,一间条形的厨房,餐桌摆放在客厅的一角,他特意隔了个小书房出来。夜幕渐渐来临了,他没有开灯,大刺刺躺在地板上,任凭记忆在黑暗中穿梭。

“你知道高考后,我装上手机卡,第一个打给谁吗?”在一个同样是暮色的黄昏,他从北京返回,夹着些许狼狈,和一多年的老朋友坐在省立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他们面前,是两个年轻人背着吉他,在路边自弹自唱。

他决定了,辞职,马上辞职,立即离开北京,一刻也不停留。

“太白女婿?”朋友脱口而出,说罢,大笑不止。

“嗯,我装上电话卡,第一个就打给她了”,眼前的两位流浪歌手,一个唱民谣,一个唱摇滚,大街上熙熙攘攘,他们一曲接着一曲。

“我问她,你报志愿报哪了?”他的言语中有几分激动,似乎还带着当年的几分热血,“当时我心里想,如果她来西安了,我马上对她表白,一定和她在一起”

一旁的朋友没有打断他的话。

他喃喃道:“当我听到‘宝文理’三个字时,我的心简直凉透了,超,你知道吗?”

他笑着说道。

“其实宝鸡到西安的距离不远,也就两个小时车程”,经过一段沉默后,超忍不住提醒他。

“嗯”,他点点头,“就一百八十公里,我现在才明白”

他突然开口问道,“高考后,你第一个打电话的人是谁?”

“我妈”,超笑道。

“没心没肺”

一曲歌罢,超使劲鼓掌,带起了周边几声稀稀落落的掌声。

“还去北京吗?”超拍拍他的肩膀

“不去了,留西安吧”,他长叹一口气,“改天陪我一起坐坐火车吧”

“去哪?”

“想体验一下西安到宝鸡到底远不远”,他笑道。

“没有多远,前几年开通了高铁,只有四十分钟”

“操,一天可以打十几个来回”,他们起身,已经夜里十一点多了,马路两边灯红酒绿,行人却少了多半。

青色的校园,树木层林尽染,初春的时候,薄毛衣还未褪去,短袖还未换上,他就是在那个季节遇见她的。

她并不出众,碎碎的剪发头,笑起来右脸只有一个小小的酒窝,他也不知道,她是何时在自己的心头荡起一丝涟漪的。

他只记得,高二的一次数学课,当他直愣愣地盯着她的侧脸时,老师的一声大吼,顿时使他的小心思公之于众,超等一票兄弟自然对他的两肋持续插刀,她是太白人,从此他的雅号“太白女婿”不胫而走,并且声名远扬。

“太白女婿,你不会真的上门吧?”超打趣道,每到这个时候,他都恨不得砍了这群狐朋狗友。

女生似乎与生俱来就有一种悲天悯人的多愁善感,她总是告诉他不幸的事情,说她的家庭,说她的同学,她哭的时候,他无能为力,只能一个劲地安慰她。

也许,他更无能为力的,是她泪眼兮兮时的楚楚动人。

她和他无所不谈,除了朦朦胧胧的那层纱,高考后,她没开口,他也没开口。

她不是他的同桌,邻桌而已。

“我错过了很多机会”,他无数次对超说过同样的话,每次都后悔不迭。

“高中时懵懵懂懂的感情可真奇怪,本来没什么,你们这群损友一瞎起哄,反倒暗生情愫了”,他笑着说,自言自语道,“太白女婿”

超点头表示同意。

“操,都怪你们这些损友”

“其实,她给了我很多机会,我一次也没有抓住”,虽是夏季,凌晨的时候,街道上的微风还是隐隐有些入骨。

“有一次我们坐火车,我和她比手的大小,手心手背都贴到一块了”

“操”,超说着狠狠踢了他屁股一脚。

“大三的时候,她来西安看我,中间闹了一点小矛盾,我送她去火车站的时候,我鼓足勇气抓起了她的手”

“然后呢?”

“她甩开了,我再也没有勇气去牵第二次了”

“操”

楼下汽车鸣笛的响动,打断了他的遐想,他回过神来,落地窗外面的世界,流光溢彩,华灯灿灿,他拿起桌子上的外卖,猛地扒了一口,然而早已经凉透了。

精致,气派,这是属于他的房子。他躺在地上,盯着天花板的吊坠,手里紧紧地握着钥匙。“家应该是有温度的”,他这样想着,一骨碌爬起身,打开了客厅的空调。他曾经无数次憧憬过这样的生活,是的,是和她一起憧憬过的。

她向他告白了,在他大学毕业前的一个月,他们理所当然地在一起了。

他毕业了,她还有一年,她是学医的,五年制。她决定考研,目标是兰州大学。他工作了不到两个月,辞职,和她一起奋斗,目标是兰州大学。

他在西安,她在宝鸡,他们相约每月见一次面。他在超的新校区旁边租了一间房,民房,房租很便宜,在那个难熬的冬季,他盖了两床被子,半夜里经常被冻醒。

他已经计算好了最好和最坏的结果,可是超告诉他,最坏的结果是两人中只有一人过关,所以在很多个夜晚,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他觉得那是自己人生中最拼的半年,因为他和她未来的曙光就在眼前,只要稍稍够一下手,他们就能到达胜利的彼岸。那里阳光明媚,春暖花开,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从来都不相信命运”,他向超说道,“但是这次我认命了”

他没有通过初试,这在他的意料之内;她没有通过初试,这在她的意料之外。她总分超出录取线七十多分,却因为英语倒下了。他清楚地记得,那年国家线38分,她考了39,离兰州大学自主划线的40只有一分之差。

一分,改变了她的命运,改变了他的命运。

终于,他不用再去精神分裂,今天默默祈祷而明天又反悔了。

用超的话说,总算不是最坏的结果。至于他自己,他至今也不明白最坏的结果究竟是哪一种。

于是,她开始找工作了,他也开始找工作了。

“这他妈就是命”,他向超说道,“一分,他妈四个不同的人生”

他几乎跑遍了西安各大医院和诊所,他替她投了无数份简历,结果都石沉大海。在一次招聘会上,她放弃了最后的挣扎,然而一旁的他仍旧坚持递了简历。

“我他妈给我自己挖了一个大坑”,回来后,他向超抱怨道。

“她说她放弃了,我也说我养她,结果我坚持投递简历的那家医院给她发了offer”,他十分沮丧。

“你不希望她找到工作?”超问道。

他摇摇头。

“哪里?”超问道。

“河南灵宝”,他似乎又得了精神分裂,显得十分绝望。

“操,没见过自己挖坑自己跳的”,超大骂道。

“后悔吗?”有次他坐火车去灵宝的途中给超打电话,超这样问他。

“不后悔”,他脱口而出,过了一会,又说道,“有些后悔”

“这他妈就是命”,超请他吃臊子面的时候,他又一次说道,“以前从不认命,现在相信了”

“她爸在她小的时候,挖金矿出了事”

“哪里?”

“河南灵宝”

超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也许是她爸在召唤呢,我不过是个摆渡人”,他叹了口气,“将人家送过去,我的使命也就结束了”

他还清清楚楚地记得西安到灵宝每趟车的时间,他坐火车期间,暴雨,泥石流,塌方都遇到过,某次火车晚点了六个小时,他回到住处已经是星期一清晨,刚好接着去上班。

他们当然闹过矛盾。她上铺舍友的男朋友也在西安,也基本是两周去一次。她埋怨他来得太迟,每次十一点多才到。可她不知道的是,他早上五点多起床,坐两个小时的公交,才能赶上八点二十那趟列车,而她舍友的男友就住在火车站附近。

“为什么不解释清楚呢?”超问他。

“她还不是因为我俩相处时间太短了,所以我高兴”,他大咧咧地说道。

后来他告诉超,她上铺分手了,言语中颇有几分幸灾乐祸。

“咚…咚…咚”,墙上的挂钟敲了十二下,将他的思绪又带了回来。空调嗡嗡作响,他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他走过去,拉开窗帘,将窗户开了一条缝,却不曾想风吹进来,将桌子上厚厚的一沓火车票吹得七零八落,他脱掉外套,手忙脚乱地追着火车票,样子狼狈极了。

“灵宝—西安”,“西安—灵宝”,的确,目的地也会是起点,起点或许会是最终的目的地。他翻着一张张车票,上面的日期历历在目,好像从前的点点滴滴一下子又变得触手可及了。他望着湖蓝色的茶几,脑海中再一次汹涌澎湃。

她最终还是回来了,她最终还是回到了西安。两年的时间,他们都改变了不少。他努力工作,加薪了好几次,她也如愿拿到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他们未来的曙光再一次灿烂起来。王子和公主即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他们将婚事提上了日程。

他有两对父母,她有一个弟弟。养父母年事已高,在村里守着几亩薄田度日,生父母在县城经商,家底颇丰。家里人打算让他回去,他的生父母在县城繁华地段买了一套房,作为他们将来的婚房,一切看起来顺理成章,一切看起来水到渠成。

“操,富二代就是不一样,穷N代还有三十年房贷”,超骂道,狠狠地啐了一口。

他笑不起来。

他和她都想留在西安,不愿意回去。他的生父将房子过户到了他的名下,“我们能帮的也就这么多了”,言外之意已经很明显了。

他想尽快和她完婚,但前提是,必须买一套房子。这是她妈要求的,他也觉得,这是分内之事,起码要给她一个像模像样的家。

他在县城的房子在顶层十五楼,他想卖了作为西安这边的首付。

他跑遍了县城的大街小巷,找了许许多多房产中介,仍旧无济于事。

房子砸在他手里了。

“操,我就不信降价一半还卖不出去?”超骂道。

他伸出五个手指,“我生父给了个底线,最多割肉五万,多了他不答应”

“要不,回去结婚吧?”超向他出主意,“要不,再舔着脸问你生父借点?”

他摇摇头,沉默了很久。

“超,你知道吗?现在所有人都以为我不识抬举”,他长叹一口气。

“如果是我,我也会考虑回去的”,超说道,“三十年房贷,我可能活不了那么久”

两人这一次却没有笑出来。

“我生父的儿子,当时我哥结婚的时候,他买了两套房”,他又伸出两根手指。

超吓了一跳,惊道:“操”

“然后,他在三年后才告诉我”,他道,“我以为他会帮我垫西安这边的首付,谁知他直接扔给我一套房子”

“我以最坏的心思揣摩,可能他当时只是为了投资”,他自言自语道,“没想到后来砸在自己手里了”

“现在就僵持到这个局面了”,他苦笑着,“我把房子接手了,自然也不好意思问人家再要钱了”

“那你养父母呢?”超问道。

“刚凑够彩礼钱”

“要不再等等,等你再攒些钱”,超提议道。

“她等不起了,她妈发了最后的通缉,今年内要是解决不了房子的问题,然后一切就拜拜了”,他将头埋得很低,“毕竟耽搁人家好几年了”

“要不,你出去借点钱,咱们一块还,我不告诉我妈”,她这样告诉他。

他找遍了亲朋好友后,回来只能埋头工作。

“要不,就回去吧?”超向他建议。

他摇摇头。

她去相亲了,对方是医院院长的儿子,他一下子就奔溃了。

“我要买房,超,陪我一起去”,他疯癫了,在电话里近乎歇斯底里地大吼大叫,带上了全部的家当。

他信心满满地掏出了这大半年的积蓄,售楼小姐告诉他,相比上半年,房价涨了一千块。

一千块?实在不多,可是一百个一千块加起来的时候,就有点多了,不是吗?

他彻底绝望了,拿出手机,删除了她的所有,只不过,很多东西,只要在心底留下了痕迹,即使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也于事无补。

“那一天,总会到来的”,他的耳畔,一个熟悉的声音回荡着,仿佛就坐在他身旁,如同女主人一般,同他一块儿看着屋子的角角落落。他颓然坐在木质的地板上,身边的火车票散落了一地。他想起和她玩过的游戏,在一沓火车票里随便抽出一张,“西安—灵宝”是他赢,“灵宝—西安”则是她赢。他一直期盼的她总算回到西安了,的确,她现在还在西安呢。想到这,他又躺在了地板上,听着外面嘈杂的喧嚣声,不禁泪流满面。

“你说,我哪里做错了?”他问超。

“第一次牵女生的手时,一定要抓紧”

云平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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