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问我:你去了那么多城市,最喜欢的是哪个?起初,我以为她说的对于哪座城市感情最深,确认了之后,并不是,而是喜欢。
我思忖了一分钟,回了她——云南。
或是因为自己在云南待的时间较久一些,感情相对深一些;或是云南那座古朴的城市所散发的魅力使然;或是她足够特别,能让我在心里的喜欢程度为她排上“最”字,最惦念的,还是丽江。
文 / 颖子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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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都有其特别之处,就像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人一样,就连双胞胎姐妹或兄弟都只能称为“相像”而已,他们骨子里终究还是不同的。
虽然古镇很多,但丽江的韵味是其他城市所不能媲美的;虽然海也很多,但洱海的美也是不可替代的。
不到一个月的相处下来,云南的美已一点一滴藏于心中。
从西安出发,长达30多个小时火车,坐到全身发麻,腿脚水肿,却也不忍心闭眼休憩半刻,我是有多期待这趟旅程。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同行32名学生一起度过了长达二十多天的实习之旅。
在昆明中转,印象最深,第一时间入眼的,是那湛蓝的天还有花白的云,去了便也晓得,恒温的气候是人们对于这座“春城”喜爱的缘由。
除此,深深怀念的,是桥香园的过桥米线,那是平生第一次吃,也是记忆里最为特别的一碗过桥米线。仅那一次的品尝,便对“过桥米线”这类食物产生了兴趣。
饭店规模不小,里面有歌舞表演,端上来的碗超级大,大到让我震惊,一边吃一边欣赏当地的民族歌舞表演,真是种享受。自那之后,每每提起过桥米线,我会想到此。
忘记了是怎样的起因,我们走到了这里,但肯定是因为饿了。那一天究竟还发生了哪些事情,去了哪些地方,一股脑儿全忘光了,只记得我是来这里吃了碗特别的米线。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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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明中转之后,我们最先到达的是“艳遇之都”——丽江。或许,去丽江本应独自前往,才不负“艳遇之都”的盛名,可惜,我们是一大帮子人去的,不过,人多倒也有人多的趣味。
喜欢侃侃唱的《嘀嗒》,这首歌会让我瞬间联想到在丽江的时光,每次唱k必点曲目,百听不厌,百唱不烦。
除此,手鼓版的《一瞬间》,是从丽江爱到至今的不老之歌,每次听到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是因为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恰好是在丽江。
恰好暮色降临,我们走在丽江古城的街道上,萦绕在耳畔的,就是这首手鼓版《一瞬间》,循着音乐的方向,我慢慢走近,一大张略带古老的CD在转动,小店里的民间歌手一边手拍鼓,一边跟着外放的音乐在唱,驻足围观了不少听众,一如我。
那是一家卖CD的小店,店面不大,但足够文艺,有民间歌手与手鼓的加入,越发的有味道,自此,这首歌便在一瞬间被我爱上了。
听着《一瞬间》,随夜幕降临,走在丽江古城倒映着霓虹的石板路上,漫步其间,内心的柔软顷刻间全盘端出,只需要这样静静地一直走下去,哪怕是独自一人,也很美好。
而《嘀嗒》,似乎更适合在深夜静坐时聆听,感受着丽江深夜的静谧,释放一点一滴的柔软。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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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白日的静默,夜晚的丽江古城更具风韵,在霓虹与音乐的陪衬下,瞬间满血复活了一般。
我们同去的人多,包住了一个客栈。客栈里一楼入门处,是一个小舞台,有麦克风,有手鼓,装备齐全。一到晚上,惹来不少爱音乐的青年在此高歌、欢呼,有种畅快的惬意,有种缠绵的浪漫,总之,在那一刻,是全身心的放松,无忧无虑,自在逍遥。
我停留了一会儿,随即便带上单反跟同伴一起去四处流浪了。我们一边走,一边赏,一边拍,每一处都让人陶醉。
恰巧,路遇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好壮观的样子,那种欢乐唯有加入其中方可心领神会。一群相识或不相识的旅行人,双手搭背排列成小火车,围着熊熊烈火转成两大圈,放肆疯玩,嗨叫。
在夜晚暗黄的光晕里,在酒精麻醉神经的环境里,在那无比轻松的氛围里,“艳遇”几乎变成了百分百的可能。
看着那些狂欢的青年们,我用相机拍下了他们的一张张灿烂的笑脸,那种发自内心豪不掩饰喜悦感,那一瞬间,好似人人都在恋爱里。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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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日到黑夜,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感受这里的风土人情,欣赏这里的大美风光,用镜头去捕捉眼前的或动或静之美。
越过黑龙潭,爬了象山,站在山顶,俯瞰的壮观驱散了一路的辛劳。整个丽江古城尽收眼底,我爬上山顶的屋脊,同伴帮我拍照,照片上,我仿若处在云端。原来,在那“云端”,有我想要的自在。
比起丽江的热闹,束河古镇的冷清却别有一种味道。没有被商业化气息太过粉饰,存有一丝原始的质朴。骑着马在这古镇巡游,仿若回到古代的感觉。
穿越拉市海,大片的格桑花环伺身旁,那一刻,像极了野游。站在那片山野里,望着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骑马来去的行人,似风景,又似一副画。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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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的丽江时光匆匆而过,转而,我们来到了大理。
比起丽江古镇的风情,大理这座古城稍逊了一些。犹记得那个洋人街,被现代感装扮得似乎与这座古城有些格格不入,显然是为了外国游客专设,但我更喜丽江的古朴。
在大理,让我动心的,当属洱海。除风景之外,还有特别的故事。
沿着栈道前行,进入洱海风景区,正值九月份的洱海在海风的拂面下伴有一丝凉爽。我们同行几人分开前行,独自的旅行多了几分自由。
穿越一坛大面积的荷花池,走走拍拍,来到了洱海边,我矗立在一个大石墩旁休憩,一个外国男游客过来找我寻求帮助。他拿着一张手稿版地图,聊了几句得知他是迷路了,找不到回酒店的路。
原来,他是问了好几个行人,英语不通未能寻得帮助,而我刚好懂英语,帮助他找到了酒店。
在相遇的大石头那里,他拿起手中的卡片机,让我帮他拍照,拍完为我竖起大拇指,随即说了句“Great,thank you”。然后,说要帮我拍照,我把单反给他,教他怎么拍,他用单反帮我拍了一张照片,我给了侧脸,他拍了全景,画面中的我很惬意。
我们一起在洱海溜达了一会儿,看景、拍照、聊天,看差不多快天黑的时候,我说先送他找他的酒店,然后,我再去拿三脚架拍夜景。
走到离他的酒店不远的路上,刚好碰到我们的带队老师还有几名同学,为了不让老师担心,我向他介绍了老师跟我的同学们,他友好地向她们打招呼。然后,特意请求老师,让我陪同他一起旅行一日,不怎么精通英语的老师在我的翻译下,笑着点头“yes,yes.”
我被老师的“yes”给整糊涂了,怎么会?老师怎么会答应,这多不安全。
就这样,他跟着我从洱海游到古城里,从下午到晚上,他的风趣幽默多次逗笑了我。我们一直用英语聊天,聊彼此的年龄、喜好,聊得还算融洽。他来自一个小国家,三十多岁,当时比我大很多,我逗趣喊他“uncle” ,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与我相视而笑。
谈到我帮他找到酒店,他咬着不太标准的汉语“谢谢”回复我,我用英文问他还会说哪些汉语,他继续一本正经地像个小孩子刚学说话一样,说了“对不起”、“没关系”,尽管音调不对,口音也很奇怪,但听着真的很搞笑,我捧腹大笑,他见此也笑的得灿烂。
一边走一边聊,除了用英语对话,我教他说汉语,欢乐何其多。
晚上,要去拍夜景,要回去拿三脚架。最初我是想让他回去,我跟同学一起去拍,他否决了,要跟我一起去,说是让我当向导,我说我也是第一次来大理,对这座城市也不是很熟,其实也当不好向导。
然后,他软磨硬泡说是要帮我拿三脚架,看我拍照,学习一下,我被磨得没了脾气,便应了他。接着,他就像一个小跟班一直尾随我,我走哪儿他跟到哪儿,我拍夜景,他一会儿溜进我的画面,一会儿窜出,像一个调皮的男孩。
那一晚,拍照之余也是欢乐满满。转了有几个地方,在老师约定的时间他送我到了酒店,送别之时,他以国外的友好方式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看我进了酒店,方才离开。好在,他的酒店离我们的住处恰好相隔不远,不然,我还得担心他会不会再迷路。
我们相互留了Email,去过一次信,是他先发来的,将自己相机为我拍的照片通过Email发送与我,我回校后,也在第一时间为他回了信,然后将自己用单反拍的照片一并发给了他。自此,再无联系。
这是一次偶遇,不问结果的美好相遇,而我们,又是多么的幸运。
有时候,我们喜欢一座城市,不仅仅是被那座城市的外表所吸引,更多是,是因为城市里因为人的加入而所生的情,因为发生的一些故事而由此而生的人情味。
对于生我养我的故乡如此,对于我生存了十年之久的西安如此,对于我走过的一个个城市,亦如此。而当喜欢经历了时间的沉淀与升华,方可晋升为爱。
而那些匆匆而过的城市,匆匆相遇的人,只能称其为“喜欢”,而云南,值得让我在这个名号上排上“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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