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没有资格写这个题目的。虽然我本身喜欢写一些东西,奈何质量太差,并且还经常无法坚持,更多的时候只是随性而为,只能说是瞎写,实在不能称之为写作。
我之所以用这个标题,是因为我最近在看王小波先生的精品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其中第二篇文章就是《我为什么要写作》。
我当然不能和王小波先生比。但我觉得这个标题非常好,简洁明了,跟现在流行的“标题党”大有不同。很多媒体工作者,取一个题目所花费的时间,比写一篇文章还要长。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写作者,写作者是为阅读者服务的,在知识免费的时代,写作者必须尽量满足阅读者的喜好。而阅读者判断一篇文章是否值得点进去花个几十秒的时间浏览一遍,关键就在于标题。
所以,我想借用王小波先生的这个标题,谈一谈自己为什么喜欢瞎写。
有人问一位登山者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到:“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王小波先生说,他喜欢这个答案,我也喜欢这个答案。其实,这个答案可以用来回答很多问题。
比如:你为什么要读书,因为书就在那里。再比如,你为什么要写作,因为纸笔就在那里,当然现在更多地是用键盘在打字,那就是因为键盘就在那里。那为什么不用键盘来玩游戏聊天?因为我喜欢用它来码字。
其实,我开始是并不喜欢写作的。像我这么大的,势必都经过学校的摧残,作为学生,想必绝大部分都会讨厌写作文,那实在是一件费力又不讨好的事情。你绞尽脑汁写满了八百个字,老师一两句简单的评语说写得什么东西就给打发了,分数也差强人意,料谁也打不起兴趣来。
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一篇满分30分的作文,我得了28分,确实吓到我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以至于我现在还记得那是一篇写人的文章,写一个自己的好朋友。我就对着班上的一个同学来写,没想到还真入了老师的眼。
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在班上读了我一篇文章,然后说这篇作文写得不错,有机会拿去发表。我信以为真,把它工工整整地誊写到一张纸上,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这篇作文之后,老师以为发现了一个文学天才,后来又读了我的一篇作文,读完之后不忘加了一句,这篇写得不怎么样。
当然,五年级的时候还发生一件事情,学校组织参加一个什么征文比赛,我作为种子选手,写了一篇文章,反复修改之后交了上去,然后就没了音讯。几个月之后,一个老师把我叫了去,递给我一本《新华字典》,说是征文的奖品,获得了优秀奖,是全校唯一得奖的人,本来想做早操的时候在全校学生面前宣布的,奈何下雨就取消了。我想,这挺好,优秀奖还在全校面前宣布,丢人。
初中的时候,应试作文水平算是达到了学生时代的巅峰,几乎每篇作文都能得到不错的分数,作文经常被老师在班上当做范文来读,有一篇作文,甚至在别的班级传阅。那时候写作文有一个毛病,喜欢在作文中引用歌词,不仅在文章中出现,甚至还会作为标题,我现在能够清晰记得的,包括《今夜星空依旧灿烂》、《无声的雨》等等。那时候也锻炼出一个能力,随便什么东西我都能写进作文中去。我记得当时不知在哪看到过一本《与你在巅峰相会》,书里具体讲的什么东西我是全然不知的,就知道这个书名,在下一次的考试中,我作文的标题是《与成功在巅峰相会》。
高中的时候,作为一个差生,语文也考过全班第一,并且作文也几次得到了那个不苟言笑的老师的赞扬,算是十分荣幸。
大学之前,是我读书最多的一段时光。那个时候毕竟穷,书是一件奢侈品,能够有书读是一件极其幸福的事,现在想来是不可思议的,但那时候的确是如此。
自己没有书读,那就借同学的书读,不放过任何一本书,作文书、武侠、言情、经典,甚至是故事会,只要是能读的,都想方设法借过来。那段时光,可能是我人生中对知识最为渴求的一段时光,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都十分钦佩。
大学的时候,就如同千千万万的大学生一样,开始堕落了。有机会读很多很多的书,却没有激情了;有时间写很多很多的文,却也懒得动笔了。但幸好,对于文字终究是有一点天赋的,以至于在那个以理工科为主的学校,偶尔想写一篇作文参加个什么比赛,基本上也是能获奖的,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遗憾的是,没拿过一等奖。毕竟,比你有天赋的人很多,比你有天赋还比你勤奋的人也有很多。
写到这里,好像我一直都没提到我为什么要写作,其实我一直都在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为了装逼啊。我写得比你好怎么样,你服不服啊。
当然,我更喜欢王小波先生给出的答案: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