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觉得,家乡的一切都太过于平淡无趣,总是憧憬有一天能够在大城市生活。
现在长大了,真的到了大城市,可是又觉得这一切太过繁华太多有趣,更显得自己渺小孤独。
走在人头攒动的街头,看到红通通一片的道路,喇叭鸣笛混杂着商铺播放的喜庆的音乐,当这些梦寐的东西活生生出现在面前时,有点恍惚当初的执念,人人都想上北上广,是因为那里真的很美好吗?
对于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这里的每一天都是鲜活的,混浊的空气是新鲜的,他们一辈子只闻过泥土牛屎村里饭菜身体混杂的味道,楼房是新鲜的,他们一辈子只见过低矮的草房,人和人是新鲜的,这里的人长得机灵,腿也似乎长得长一点,他们都走得很快。
城市的美好永远不会改变,可是这种新鲜却有个期限,新鲜期过了人们就待不住了,一切又变得习以为常的时候,才又想起曾经无趣的家乡。
花了大半辈子,再次想起归家的路。
离家那时才18,回来时已是58,“乡音已改鬓毛衰”。
归途中你眉头紧蹙,离开的这几十年,村里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吗?
邻居家憨憨的铁牛娶媳妇生子了吗,门前的那棵不知名的树开花了吗,家里那群鸡老去了吗,有没有留下一儿半女?
家里年头买的黄牛还能拉得动稻谷,犁得了田吗?记得小时候每逢周末放假,都要牵着它到十几里外的甘蔗园去割草,喂它吃的两边肚子圆鼓鼓才牵回家,那时我身体瘦小,在它眼中,我是那样的渺小,有时候和它吵架,总觉得它眼神里带着一股蔑视,这小畜牲,谁给它的勇气,可是作为我们个人,苍茫世界里,我们更是渺小,又是谁给我们勇气这么狂妄呢?
狂妄地以为故乡的一切配不上你的美好,城市的霓虹灯才是你的归宿。
这种狂妄禁不起岁月的消磨,你的根还扎在你家房子深深的地底下,你看不见但这一次你回来了,终于扎根了。
你还是你,故乡还是故乡,这些被记录下来的名词都没有变,冷冷地记录在每一页纸上,放在一个空盒子里受人供奉着。
但故乡里的邻居,故乡的路,故乡的阿猫阿狗,故乡的空气,一切都变了,不一样的脸孔,不一样的泥土饭菜身体混杂的味道,不一样的踩在脚下的沙子,这是北风从远方新带来的一批。
你也变了,曾经出走少年,意气风发,归来时已是糟老头一个,皱巴巴的皮肤像被挤过的毛巾,却一滴水不出,斑白的头发远远看着,成了天空的一部分,就像从天空里走来。
唯独不变的,是故乡夜空的月亮,还是那样灿明,不含糊不偷懒,高高地一直悬挂,等待年少出走的人们,在他某一天夜归的路上,为他点亮一盏回家的灯。
回家了,你舒服地搬来阿爸留下的藤条椅,在院子在夜空下摇呀摇,很安静地睡去,再也没有东西扰你清梦。
出走这么多年,品尝过这么多城市的佳肴,还是家里阿妈做的菜最香,走过这么多条路,还是家里的那条路最亮最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