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喜欢的人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是我无意间看到的一篇帖子。我翻看着那一个个没模糊我眼睛的答案,不由得有些止不住的颤抖。原来那些我小心翼翼付出的自以为的感动,在喜欢的人眼里是这么不值一提与鲜血淋漓。
我从没想过我的爱对你来说是那么的沉重,我原以为的浪漫,原以为的真心,在你看来不过是困住你的枷锁,压着你的稻草。你顶着不喜欢我的头衔,排斥着我给你的一切,把我的爱当成你讨厌我的砝码,原来在你不爱的人眼里,你所谓的爱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可我也并没有勉强你的意思,我只是一直用我爱人的方式在爱着你,我不介意你的冷酷决绝,不介意你的转身离开,可是你能不能别把我当成一个笑话或是麻烦就这样毫无遮掩的展露于人前。你可以不喜欢我,但请你别仗着我喜欢你而讨厌我。
我一直以为我给你的爱即使换不回相同的回应,但至少能让我在你眼里有那么一丝的与众不同。可是你没有,你看我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漠然,有时候甚至嫉妒你投给迎面走来的一个陌生人的微笑。后来的我才恍然大悟,喜欢上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是一种罪,这种罪剥夺了她对你友善的权利,让你只能以一种卑微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就像大街上画着满脸笑容的小丑,所有经过的人都能用一种高傲的姿态俯视你。
其实我一点都不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谁叫我喜欢上的人是你呢,所以如果有一天你打算彻彻底底的甩掉我,也不用郑重的对我说谢谢我的喜欢,反而是我,应该歉疚地跟你说一句:对不起,是我给你添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