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儿考试结束,今天在家休息,鹏飞来电督促,是不是去医院看看耳朵,确诊一下是否有中耳炎?
因为是学生,医保必须去社区医院,只有那里没有相应科室,才能办转院手续。倘若不去那里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你就全额支付医疗费。
说实话,现如今去医院一趟,没病吧,检查费也够在外好好搓一顿了。有病的话,小毛小病还好说,几百块钱或许就能解决了。可一旦遇到不可小觑的毛病,那不是一两个月工资可以填补的缺口。
陶渊明能做到:“不为五斗米折腰”,我们这样满身烟火气的凡夫俗子,100块恨不得掰作200块用的小女子,怎么能坐视70%的报销补贴白白流失?
因此,再麻烦,我也会跑到稻香菜场附近的社区医院,去多过一道手续。
鹏飞嫌麻烦,每次都是直接去儿童医院,或者中医院,就是不肯去那里“蜻蜓点水”一下下。
弄得我每回看着发票,就直哆嗦,这得多少碗手推馄炖啊!
我曾真诚地跟鹏飞说过,虽然我也不是太稀罕不属于我的钱,但是咱跟钱没仇啊!凭什么把它拒之门外呢?
本着如此谨慎的态度,我又一次来到水秀医院——我们的社区医院:
“您好!办一下转院手续!”我驾轻就熟地把医疗卡和病历推进窗口。
“转院手续这里不办了,要到九院去转的!”那个收银员一副理所应当的态度。
“这里不再是社区医院了吗?”我疑惑不解,难道一年不来,物是人非了?
“还是社区医院,就是转院必须去九院!”他开始不耐烦了,很快就把医疗卡和病历退了出来。
我接过我的东西,就想起去年宝儿感冒的时候,来这里办转院手续,一位女医生曾建议我们去九院。
可这九院,是手外科医院与滨湖医院前身合并的产物,以外科为主,我看内科,干嘛去那里?
而且,我们公司的员工去九院做手指外科手术时,见到医生懒洋洋地在剥脚趾甲……
好吧,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是,越没看见,越是具有想象力啊!
用剥脚趾的手来给你做手术,会不会还沾着些脚气?
让我怎么忍心去那里?去打搅他们集体剥脚趾吗?
从去年的建议就诊到今年的强制就诊,我不由质疑:社区医院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方便居民?还是为了分流一些小毛病患者,减轻大医院的负担?还是有其它的原因?
我猜想,政府做出改革,往往都是为了国民,为咱老百姓着想,是不是?
但是,如果,转院要经过两道工序,还不是本着就近就医的原则,那么,这样的做法是方便还是为难,就说不清楚了!
再深一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要接连经过两道工序,是不是会耽误病情?
或许,社保会有其它人性化的一些措施,这个我不清楚,也不是特别关心。
我只是觉得有关部门给第九人民医院这样的特权,是不是因为,孩子在喊“妈妈,我饿!吃不饱!”于是,就有了这样的措施,从而忘却了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