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others happy”
最高贵的艺术是使人快乐的艺术——P.T.巴纳姆
在看《马戏之王》前,我对好莱坞的歌舞片是无感的。哪怕是2016年底掀起热潮的《爱乐之城》,也并没有让我感受到歌舞片的独特魅力。但《马戏之王》做到了,抛开故事本身,影片极致的歌舞艺术,已经足够让观众得到酣畅淋漓的欢愉体验。
歌舞片是什么呢?它是对身体的解放,是身体对于快乐的一场追逐。以歌舞表达自我,推进叙事,挖掘人物内在的欲望,使其成为好莱坞黄金时代最重要的类型之一。
当我回过头去看《雨中曲》(Singin' in the Rain,1952)、《西区故事》(West Side Story,1961)以及千禧年之后歌舞片的惊艳之作《芝加哥》……强烈的形式主义剪辑,变幻莫测的场景和镜头,在统一的美学风格下,角色便可随时随地歌舞,不会觉得荒谬,竟有一种纯粹的真实感,快乐、愤怒、讽刺都变得异常真实。
正如《马戏之王》里巴纳姆反问对他的表演睥睨不屑的剧评人,他说:人们观看了表演之后的快乐,难道是虚假的吗?那些笑容是假的吗?不管他们怎么来的,快乐总是真的,你有多久没有开怀大笑过了?
我们就是会被骑在象背上的侏儒将军、满脸须发的灵魂女歌手,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和高空女神的歌声和舞蹈所打动,会被每一个鼓点和律动点燃躁动的身体,就像坐在马戏团里的观众那样,我们透过电影屏幕,来欣赏这样一种奇观盛宴,追求着轻松的肤浅的但又如此诱人的欢乐。
很有意思的一点,好莱坞的歌舞片里都或多或少谈论着关于“娱乐性”的话题,他们似乎很早就看穿了娱乐产业的本质:人们对于娱乐的欲望是无穷尽的。
《雨中曲》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其实是男二精彩的独舞片段“make them laugh”,他在滑稽表演的同时对男主说:“你可以钻研莎士比亚,争取演个主角,你能赢得好评,但没饭下锅。”
半个世纪过去,影片《芝加哥》的舞台效果华丽至极,美轮美奂,夹杂着冲动的欲望和曼妙的美感,越是浮华,就越是讽刺。来啊,造作啊,反正你不会是永远的娱乐头条。
再到现在我们看到的《马戏之王》,本尊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大娱乐家”吧。但电影主创们很巧妙地回避了这个问题,而是将其刻画成了一个让人解放自己,释放天性的“大梦想家”。他试图要那些与众不同的人,在上流社会安逸享乐的人,摆脱束缚手脚的镣铐和禁锢的高墙,抛弃过去沉闷暗淡的生活。
歌舞片确实能给我们带来某种意义上的放纵和解脱,甚至从中获得一剂力量。全片最燃的无疑是今年入围奥斯卡最佳原创曲目的《This is me》,当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穿过异样眼光的人群,无所畏惧地唱着我就是我,那份骄傲随着镜头的推进冲破荧幕,不禁泪奔。
所以,我们可以选择在陷入罪恶感时,在愤世嫉俗时,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一部歌舞片,不拒绝被“低俗”的快乐感染,就让自己缱绻在娱乐时光里吧。
毕竟,生活已经不易了,思考会让人心生烦躁。看着电影里的主角们唱着跳着就活明白了,你会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