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我存在的潜在意义
我,
分为外我和内我。
外我是作为自然实体存在的,有名有姓有血有肉,你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这个外我的。
内我是存在于自然实体之内,以某种方式而存在,其实质可能是大脑的一种功能。有喜有怒有雅有俗,你只能通过外我和其他的表现,感觉到内我的存在,但实际上你看不见也摸不着这个内我。
综上所述,外我是实体,内我是幻体。
所以外我即肉体,内我即思想。外我即躯壳,内我即心灵。外我因新陈代谢的存在而存在,内我因外我的存在而存在。
也就是说死去的外我只是一堆有机物,是不具备内我的,至于鬼魂之类的说法,因客观资料的不足,我不做讨论。总之外我及内我的结合体,成为我。
语音、动作、文字、视频等,属于内我的一种载体,也就是我所创作的文章、录音、视频等,属于内我的一种延伸,是内我的一种片段、系统载体,但不可能是全部内我的载体,甚至可以引申到师徒言传,父子身教,国家传统,民族传承,无非是若干个内我的统一载体。
作为一个自然人而言,外我所具备的一切功能,例如:视力、听力、智力、性能力……
内我所具备的一切功能,例如:观察力、判断力、分析能力、自制力……
可归纳为我的能力。
而本体以外的,凡是能对我本体功能,形成积极影响的其他存在,例如:资金、人脉、技术、方式方法……皆可归纳为我的实力。
实力的不足会导致能力的架空,
能力的不足会导致实力的丧失,
两者互成正比。
所以我的奋斗,
其意义在于以能力获得更多的实力,
以实力更好地提升能力。
在内我随外我的死亡而消逝之前,
能以各种载体,留下内我的些许片段,
以供“不平常人类研究中心”参考研究。
----赵天虓
201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