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永远吹响冲锋号,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驰而不息祛疴治乱,打好正风肃纪反腐“组合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严厉惩治强震慑,擦亮“不敢腐”的法纪利剑。党的纪律是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组成的一个逻辑严密的纪律系统,各自在纪律系统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其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具有头等重要地位,是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保证其他方面纪律的严明,才能维护党中央权威。因此,必须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纪律,做政治纪律上的明白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严密监督强约束,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纪律同样如此。制定党的纪律,目的在于执行。如果党的纪律没有刚性约束,只是停留于挂在墙上、写在书上,或者对其采取变通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拒斥,那么党的纪律就会变成纸老虎、稻草人,就会形成 “破窗效应”。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原则要求,使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硬约束,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无数案例反复证明,党员干部的“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只有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才能让党员干部校准自我思想之标、调整自我行为之舵、绷紧自我作风之弦。
严格教育强警醒,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督和从严执纪,让每一个党员干部接受严格的党纪约束,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需要,更是进一步将“三不腐”战略向纵深推进的需要。要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进一步明确党委与纪委的职责分工,既做到守土有责,又能增强监督合力。要强化巡视工作,创新巡视方法,着眼于发现问题,将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结合起来,巡视与巡查结合起来,增强巡视工作的震慑力。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纪律的执行力和震慑力得到强化,才能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