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在他的名文《秋天的况味》中竟然用文章来比秋天,实在让人胸臆顿开。其文曰:“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样一来,以“纯熟炼达,宏毅坚实”来指称这篇写秋的文字,倒是最为恰当不过。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林语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的艺术大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使用“幽默”一词的人。他用“博大、真切、幽默、闲适”相融合的文风,创作出的具有独特格调的散文小品,可以说是现代文学史上一席阅读的盛宴。
最初他只是把“幽默”当作一种语言风格来看待,后来他则把“幽默”理解成“一种心理状态,进而言之是一种观点,一种对人生的看法”。林语堂的所谓“幽默”,不是粗鄙显露的笑话,而是幽默中有睿智,洒脱中显凝重。
林语堂的散文往往以一种超脱与悠闲的心境来旁观世情,用平淡的话语去赞扬或批评,这样便形成一种庄谐并用如“私房娓语”式的“闲适笔调”。林语堂散文的语言杂收并蓄,各色兼用。他主张文学语言可以将文言、白话、外来语及方言俗语融为一体,从而形成一种所谓“白话的文言”式的特殊语言。
《秋天的况味》,是千古而下关于秋的作品中的上乘之作。同样的秋景秋色,落入不同人的眼中,永远是千人千面。有人读出了肃杀,有人听到了悲鸣,有人看到了凋零,有人悟出了更替。在林语堂眼中却看出了另外两个字:成熟。这位口衔雪茄的文豪,似乎是在悠闲地品味秋色,但翻过这页秋色图,他品评的是秋天的意境,人生的状态,心灵的高下。
作者所捕捉的大多是身边的琐事,似乎是更多的作者不屑顾及的“蝇头之微”的东西,但都成了作者乐于表达的内容。文章从抽烟的情形联想到秋天的况味、古老纯熟的字典、招牌、书桌以及不同时期的妇人不同的风韵等等。正是这些琐碎的小事被作者写得半雅半俗,亦庄亦谐,入情入理,可谓是别具一格。
许多名家笔下的秋大多为悲凉、凄惶、萧瑟、肃杀,而林语堂笔下的秋却独具一番宁静深远的况味。秋是丰硕、成熟、收获的季节,可林语堂没有对秋的丰腴、肥美过多着墨,而是以一种怡然的心态,写秋的一种绵延细节的意味,一种漫无边际的苍茫大气。一烟在手,独对黄昏,在一片宁静、惬意的氛围中,林语堂的思绪如白色飘渺的烟雾,悠然地飘忽着,如无缰的野马,秋的温润便在心中悠悠无羁地荡漾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内蕴、古色苍茫的过来人,成为烟上的红灰,又如又老又醇的酒带一股熏熟的温香,散发着一种纯正的意味深长的气息。秋被比作雪茄、鸦片、用过二十年的烂字典、用过半世纪的书桌、一块老气横秋的招牌,甚至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徐吟的声调。
“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此中“确”字,并不是“却”,是“的确”的意思,这里语感为之一顿,非常厚重地表达了对“秋林古气磅礴气象”的钟爱之情。
而于这成熟之秋,作者也特意点明,“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以气、月、蟹、花,一气呵成地写来,又写出了在秋中的赏乐之意。
文章就是这样由远而近、由实到虚地写出了对成熟之秋的赏乐与钟爱。与此同时,则于古代寻出庄子为自己的远古知音,而于近代,则又认为邓肯为识趣之人。一为古代,一为异域,在这里,林语堂巧妙地点出“知音世所稀”的苍凉与感慨,进一步地表达了“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的情怀——这一情怀,是与历来的人们多么地不同!“正得秋而万宝成”则又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林语堂豁达的人生观。
文章语言节奏优美而舒缓,欢快而沉静,表达方式也是聊天式的从从容容,读时如同和作者在风雨之夕围炉聊天,似连贯而有起承转合,似散漫却又时有伏笔,前后呼应。读其文如闻其声,品其味如见其人。
《秋天的况味》风格轻淡而甘美,如一杯明前新茶,清新隽永,意味悠长。全文充满灵性闲适之美,幽默而机敏,淡泊而深远。使读者心旷神怡,回味无穷。
整篇文章毫无绚烂之彩绘,但笔锋过处浓情四溢,透出浓香袭人的醇美与丰厚。人生之秋的丰厚,人之生命的厚重底蕴在林语堂的笔触下从容潇洒,充满了睿智,制造出一种温馨而富有人情味的氛围。
林语堂任烟头在指间燃烧,烟雾缭绕,氤氲腾腾,遐想之余,涌起了“初秋似雪茄,味浓而意深”的感发,这是作者扬起了内心对生命与岁月的厚爱并企图以此感染读者。写作此文的林语堂当时正值人生的中年,所以对温和的秋天那“熏熟的温香”中隐喻着的“人生的成熟季节”有很深的感触,因而其文章风格便也如文中所述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追求的是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的“苍劲雄深”,读罢使人回味无穷。也因此,《秋天的况味》成为林语堂散文代表作之一。
附: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一九四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