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汽车外的踏板上,保持着平衡,那意气风发的姿势简直是美国梦的最佳范本——这种气质,我想是因为他年轻时没有受过劳作或教条之苦,只是偶尔做些激烈的体育运动,而养成的一种阳光优雅。
这种气质却时断时续,他有时会露出谨小慎微的言行和焦躁不安的动作。他似乎难以保持一个姿势,要么用鞋子敲击着地面,要么烦躁地伸缩手掌。
他看到我用欣赏的目光看着他的车。
“挺漂亮的,是吧老兄?”他跳了下来,让我看得更仔细些,“你以前没见过它吗?”
我见过。人人都见过他的车。车身是奢华的乳黄色,边缘镀镍,闪闪发光,车身很长,到处是凸起,那是加大的内置帽箱、晚餐箱、还有工具箱,外围是如迷宫般梦幻斑斓的挡风玻璃,反射出十几个太阳。我坐在好几层玻璃后面,绿色的皮革座椅如温室般舒适,就这样跟他进城去了。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大概跟他聊过五六次,我发现——有点失望——他这人说话很少。所以我对他的印象,从一开始的他可能就是个一夜暴富的土豪,渐渐简化成了他只是住在我隔壁豪宅的房主。
于是我们就踏上了这窘迫的旅程。我们还没开到西卵村,盖茨比那华丽的谦辞就开始前言不搭后语,他躁动不安地敲着他那焦糖色西装下的膝盖。
“我跟你说,老兄,”他忽然出声,语调奇怪,“你对我到底是个什么印象?”
错愕中,我只能给出一个泛泛的描述,这种问题一般只能这么答。
“嗯,我要跟你讲讲我的人生。”他打断了我,“我不想让你被那些故事所误导。”
原来他对充斥他家大堂的那些离奇传言心知肚明。
“我跟你说的,上帝可以作证,”他忽然举起右手做了个神圣的发誓手势,“我是中西部的一个富有家庭的儿子——他们都死了。我在美国长大,但是在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的所有祖先多年来都在那里受教育。这是个家族传统。”
他看向一边——这时我知道了为什么乔丹·贝克认为他在撒谎。他说到“在牛津受教育”时一带而过、闪烁其辞,仿佛那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有了这一个疑点,他的全部陈词都分崩离析了,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做过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中西部哪里?”我随口问。
“旧金山。”(前文有提到尼克和汤姆·布坎南的家族都位于中西部,所以尼克会提问。而旧金山实属美国西海岸,根本不是“中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