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

我很少追星的。也不喜欢承认我们是偶像和粉丝的关系。

在我看来,偶像和粉丝是对等的。我单纯的把他们都叫做我喜欢的人。

前几天微博刷到赵丽颖被粉丝感动哭的视频,泪点很低的我又哭了。很有趣,将近三十岁的男人了,对着自己喜欢的人还是有些生涩的笨拙感,真情告白的话说出来也不敢盯着她的眼睛看。

那个时候我就蛮感叹的,粉丝和偶像的关系。

至少在我看来,它比很多情愫来得纯粹的多。谈不上利害关系,扯不上人情世故,清澈的很。可能只是那天你心情不好,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治愈你就决定要喜欢他了。

没有理性,很巧合的一件事。

但我更多的还是觉得有一种“相似性”。姜思达说的“遥远的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把你对偶像的喜欢推波助澜了一把。

想起我之前看过的一句话,偶像是对理想人生的剧透。

一点也没错。你喜欢的人身上有着你不具备又或是特别想要具备的特质,而他偏偏有。他是个契机,好像只要你投入一点点精力,耗费一点点心血,你就能重蹈他覆辙,共他活出一遍新生命一样。

你会觉得,如今的这条坦荡路是你们一同踏出来的。荆棘也好,荣光也罢,你都愿意和他一起担着。

再谈起“偶像”这个词,时间要倒回十年前。

那个时候我还在小学。小镇里的孩子接收新鲜事物也没那么迅速,对“偶像”这两个字却敏感得很。

大概你说不出来个你的偶像是谁,都不能参与到下课后前后桌的热闹聊天里了,说的难听些,是要被孤立和嘲讽的。而对这个词最直接的反映大概就是歌词本了。

每个人都买来好看的本子,再买来偶像的贴纸一张张贴上去。小心翼翼的用各式各样的字体变着法的抄歌词,眼花缭乱的。放了学也要喊一声谁有什么歌的歌词,借我抄抄嘛。这是那个年代追星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

人人都得意洋洋,想把自己的本子弄得花里胡哨的。

我自然不例外。也有过歌词本,抄些烂大街的流行歌,贴着我的偶像的贴纸。那些幼稚可笑的动作都是我追过星的凭证。

关于偶像,抄歌词是我最热血的表达方式了。

我那个时候对偶像没什么概念,只知道他们光芒闪闪。大概只会他们一首歌里的寥寥几句歌词,认得出他们的人,喊得上他们的名字,他们就一跃而为我的偶像了。

让时间再往前走一点点,我上初三。许嵩火的一塌糊涂,周围的人几乎都会哼唱他的歌。课间借来同学的MP3,绕过袖子,偷偷听歌都觉得是极快乐的事情了。我敲下这些字再想的时候,青春一点也不浓烈的,它很淡很淡,淡到你的忧愁和快乐很容易的被你偶像的一首歌而左右。

这样说起来我倒是算不上有偶像的,也谈不上追星。可对于我这种经历贫瘠匮乏的人来说,还是有件事值得写一写的。

前面说了,我的青春大概都成了跳动的音符,还附着我偶像的印记。而许嵩自然成了我不得不说的人。情怀这种东西很缥缈的,也恰恰是因为这个东西,我去看了许嵩。

那次经历至今为止都是值得我炫耀的。

冬天天黑的早,又冷。我从别处弄来的消息,一大早化了妆坐车去看他。晚上进去看见他的时候,我也不激动,不紧张,就觉得值了。我记得很清楚,他唱断桥残雪的时候我发了语音给我喜欢的男孩子,回去的路上把那些语音全部添进了收藏。

好像那次是个仪式一样,我打扮的人模狗样去看我横跨我青春的那个人,他在台上骄傲的唱着歌,我挥挥荧光棒心里默默的对他说句抱歉,以后就不喜欢你了。对他说再见,也对青春说再见。

我如今再一点点长大的时候,很少有偶像,也极少追星。

反过头再去看小时候的经历感到蛮滑稽。可其中赤城的少年心思倒是再很难寻觅了。

不得不说,人是会越来越虚荣,越顾及脸面的。什么话和事上不了台面心里清的很。人人都想把自己弄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喜欢这两个字愈发难讲出口。好像除了自己,不喜欢任何人。

我一早喜欢王凯的时候,微博除了点赞不会发任何关于他的东西。心里想的是我这么酷追星这件事被人知道了多傻啊。为此偷偷开了个小号专门追星,追王凯。

直到某次再也忍不了的时候,我就明目张胆的用大号说喜欢他了。因为我喜欢的男孩子真的是太好了,我就超想告诉每个人呀。

说的明白些,我最不屑于追星。可现在是实实在在的追起了星。没有偶像,却愿意把王凯老师叫做偶像。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好神奇。改变你固有的思维模式,还傻呵呵的说我愿意。

尤其是今天的娱乐时代,偶像更新交替的令人咋舌。我们以为偶像要比粉丝来得容易和光荣的多。其实不是的,粉丝对偶像的感情最纯粹也最决绝。喜欢你的时候你怎样都好,可也保不准哪天一觉起来就喜欢别人了。张国荣“明星”里有句诚恳又卑微的词,“当你见到光明星星,请你想起我。当你见到星河灿烂,求你在心中记住我。”

“求你在心中记住我”。

很卑微的。漫漫星河,我也不过是你途中偶遇的一颗而已。你越往前走,越有浩瀚星河,也自然就越看不见我。我好像除了能让你一定一定要想起我要记住我也说不出别的话了。

想起前一阵子王菲演唱会闹得沸沸扬扬。我哪一方都不想站,就是单纯有一点点庆幸,你看,我们总说这个世界真功利,真不近人情。可总归还是有一些人仍对“偶像”这两个字保有虔诚,愿意为它买单。没办法的,我们爱的人都会变老,我们能做的就是日子这么长,千万别挥霍我们的喜欢,要细水长流,慢慢来彰显你对他的喜欢。

毕竟残酷的事情这么多。正如古龙所言“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都是世上最无可奈何的悲哀。”这种悲哀最令人同情,也最令人惋惜。

我可不希望你对着你的偶像说“我是喜欢过你,可也只能喜欢到这儿了。”我期望你不管是他容颜不再也好,唱歌跑调也罢,你都能宽容些,耸耸肩告诉他“没关系的,这样的你才更可爱真实呢。我还是喜欢你啊。”

最后,借我喜欢的王凯老师的一句话,希望十年后我们都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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