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的时候寻摸着吃点好的慰劳一下疲敝一周的身心,就去店里点了一份肥牛咖喱。18块抵得上我一天的伙食,但我喜欢肥牛,更喜欢咖喱,加上卡里的钱还够用,一切足够支撑着我坦然地站在收银台前,淡淡地说了句来份肥牛咖喱。
我吃了两份饭,一份果腹,一份生活。一切能够下饭的物什我都非常青睐,丰富一点的椰浆饭,糯米饭,煲仔饭,手抓饭,海南鸡饭,简单一点的有白水,榨菜,咸鸭蛋,黄豆酱。有时候米饭很好吃,有时候米饭的味道不那么顺遂人心,这就体现出配菜的重要性了,它们能帮你,把滋养生命的米饭一口一口送进肚腹当中,在嘴里混合迸发出奇妙的味道像烟花绽放,使米饭的本真不再那么枯燥乏味。米饭是为了果腹,配菜是为了生活。你会觉得人生很虚空,世界很虚伪,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不过那一口满满含在你嘴里的时候,你知道自己是无比真实的。
我一边大口嚼饭,一边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店里坐了八成的人,有的人在聊天,桌上摆着两盘热气腾腾的蛋包饭,可他们的筷子很久都没有动一下;有的人一边吃饭一边玩手机,狼吞虎咽也不知道吃什么,可能看着一碗咸鱼下饭也不过如此;有的人在和自己的男朋友视频,笑脸盈盈地告诉对方自己晚饭吃了什么。
他们都有自己的配菜打发时间。我觉得有些无聊,就在脑子里整理一些这星期的所见所闻。前面的女生开始放下筷子自拍的时候,我突然没来由地想起了一句诗:“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我找她已经找了好久了。
年纪大了一些之后,我发现背古诗的意义绝不是在考试时默写出来——他们总是那么调皮,你坐在那里握笔的手微微颤抖,心脏急促地跳动,着急得满头是汗,不停地喃喃自语:什么冬梅?马什么梅?马东什么?她很少会主动跑出来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而是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跳出来,拍拍屁股,对你做个大大的鬼脸说,啊哈!我在这里呀,没找到吧!略略略~
这时候你除了气得干瞪眼之外什么办法也没有。
大多数时候他们会像同学一样,你走着走着,她就死皮赖脸地凑过来,嘿!是我啊,还认识我不?我是马冬梅啊!你会深吸一口气,啊啊啊,是你是你,可你是我初中还是小学同学?高中?不会吧?幼儿园!
你会很开心,隔了这么久,还记得有这么个同学,运气好的话,能连带记起很多那个时候的事。那个时候的场景,那个时候的心情,那个时候的老师,爸爸还有妈妈。
我在作文集上看到这首诗的时候刚读完贺铸的踏莎行。杨柳回塘,鸳鸯别浦。因为没有注释,想当然地认为这又是一个想得却不可得的爱情故事,哭了很久。转头抹掉眼泪跑到楼下齐腰深的杂草丛中疯玩了好久,最后累得躺在草坪里舒舒服服睡了个好觉。那天阳光一直陪着我,我没有看到鹿,也没听到溪水声,我跑得满身是汗,没有力气爬起来,但我知道鹿一直在,可能在旁边邻居家的大草坪里就能遇见,只是我会找,她也会逃,鹿不会傻到自己送上门来。
前几天一直在看“深树与灯”这个公众号的文章,上帝知道我有多喜欢这个名字多喜欢里面的情调,好像他们原来就是我生命里丢失的一部分,与我的灵魂如此契合。我知道他们吸引我的地方是什么,我写了很多很多很多,想证明我也能写出那样年轻饱满的文字进而宣告那些文字的所有权,但是我没能成功。我呆呆地坐在电脑前,将深树与灯这个意象在我的脑子里长久悬置了起来。
直到那头麋鹿闯进了树林。
人生在不同的阶段总会有不一样的场景要去经历,随着旅程的行进而变化。我们会在夜晚刚进入树林时看到深树与灯,也会在清晨离开树林时看到江河澎湃云海翻涌,它们各具特色并无优劣,这些场景也都只是人生的配菜,有甜的,也有咸的,只是你中意的口味不同。陶渊明的归园田居是一种生活,尼采的“超人意志”也是一种生活,它们会帮助我们吃下人生的主食,让它不再那么难以下咽,但它们只是配菜,成为不了生活的主旋律,只有当你学会品尝大米饭之后,才能找到人生真正的意义以及面对惨淡人生的勇气。我又为什么执着于配菜而忽视了主食的味道呢?
包括写作,包括生活,我捧着一碗米饭,看着满桌的菜肴,在别人的推荐与自己的选择当中犹豫不决,我努力迎合别人,却只是捧着一碗愁苦草草下咽。
保罗在给腓立比教会信徒的一封信当中写道: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
保罗的内心平静,喜乐,温柔,他不受周遭环境的影响,不受他人评价的影响,他放下一切的计较得失,只是把目光放在那眼不可见的永恒之事上,努力追求。神的供应,他与基督的相交,是他得胜的秘诀。
我们在旅途跋涉的过程中会看到树,会看到灯,会看到鹿,也会看到很多光怪陆离的事物,但无论是树,灯,还是鹿,都不应该妨碍我们看到背后那位掌权的主宰,他对我们的生命,有着最奇妙的计划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