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一个老人在退休后收到老友的来信,老友得癌症了。在他回好信准备寄出去的时候被一个小女孩的话触动了,那个小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他打电话给老友,说他要走路过去看他,让老友等他。于是他就这样上路了,什么装备也没有,就这样走了87天,627英里。最后,他真的见到了老友。他一路回忆自己的故事,作为读者的我也一步步地了解到他的内心世界。
书的开头写到哈罗德想到自己活了60多年,什么也没做,生活一成不变的。
当我读到这的时候,触动是很大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梦想,总想着未来的某一天才去做。我们总是有很多的顾虑,比如没有钱没有时间。时间就这样悄然流逝。想想2016年都过去6个月了,问问自己你的梦想实现了多少?
我在想30年后的我回忆起自己的前半生,会不会是一片空白,是不是除了工作什么都没有,我是不是应该去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想想2016年自己也做了不少的事,坚持每天码字60多天了,参加了日计划课程,每周跑步,过早睡早起的生活。接下来,还要把其他的事情提到日程上来。
后来哈罗德仔细想想他也的确有很多东西做不好,比如计划不周详,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但是他觉得如果回家去拿这些东西后就永远不可能实现了。很多事情,当你准备周全的时候反而做不了了,还不如轻装上阵。别顾虑太多,凡事先做起来,就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这一次的徒步行走是他60多年最大大突破,所以年龄从来都不是借口,60多岁的他都可以做到,20多岁充满活力的你真的不行吗?
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一路回想自己的一生,儿子的死,和妻子那种形同陌路的生活,童年渴望父爱的他后来成了父亲却不懂得怎么和儿子相处。我想如果他懂得怎么和自己最亲密的人相处,学会爱人,也不至于到了这个地步。
在这趟旅途中我看到了他一路的变化,从一开始的内向,不敢说自己行走的目的,不愿意接近人群。到后来和另一个人还有一只狗一起上路。渐渐地,他明白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也在想,我也要做一个懂得给予的人,帮助人也能让自己感到快乐。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很多,关于坚持,关于成长,关于信仰……在阅读的过程五味杂陈,思绪翻飞,感谢susan让我相遇一本好书。